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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家电下乡调研报告

财政局家电下乡调研报告

家电下乡是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产品,在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的同时,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指定产品给予销售价格资金补贴的一项农村家电推进工程。这项政策,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

*市根据自治区关于家电下乡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于2009年2月25日完成了“家电下乡”备案工作,于3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家电下乡活动。目前,我市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有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等4种家电产品。销售情况整体平稳,成效初显。截止3月底,共销电33台,冰箱152台,手机19部,洗衣机37台,实现销售收入41.41万元。4月初,州财政家电下乡预拨资金67万元已到市级财政专户,市财政局已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将于4月13日正式开始补贴兑付工作。

一、*市家电下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政府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财政局、经贸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行业办。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领导,*市制定了家电下乡实施方案,对每一项工作和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细化和责任分解。在全市范围内抽调充实了工作人员,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查,保证质量。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和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的要求,2月25日前,有10家在我区承担家电下乡任务销售企业已在我市进行了备案。中标企业及所属的销售网点及时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向市经贸委提交了系统备案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国家标准认真审查销售网点准入条件,做到各类条件齐备后方能进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确保了“家电下乡”销售产品的质量,保障了农民消费者的利益。截止2009年2月25日,经审核合格并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共有23个,其中销电、冰箱、洗衣机的网点共有16家,销售手机的网点有7家。据农牧民群众反映,各商家服务比较周到,都可送货上门,并能够及时提供发票。

(三)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家电下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程,为了把惠农政策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政策、懂得政策,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和温暖不折不扣地送到群众手中和心里,从3月5日家电下乡活动启动仪式起,*市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范围辐射九乡两镇五场,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主要做法是:

一是通过电视、报纸、广告、农村乡镇广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重点宣传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购买须知、补贴内容、补贴标准、补贴申报兑付方法等内容。还在媒体上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各方面有关家电下乡工作的咨询和投诉。

二是组织中标销售企业出动宣传车辆及家电下乡产品进乡入村进行宣传销售,现场宣传家电下乡政策,解答农民朋友的疑问。通过多角度、全方位、高强度的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二、目前*市家电下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经销商货源不充足。一些中标企业的中间商货源组织不力,送货渠道不畅通,指定产品没有及时到位,个别产品出现断档、缺货现象,不能满足农村消费者购买的需求。目前,*市各销售网点都不同程度存在货源不足、脱销等现象。如苏宁电器和国美电器等全国连锁企业,销售的产品是统一采购、统一逐级配送的,由于XX路途遥远,目前还有很多产品没有到货,直接影响了销售。

(二)部分农民积极性不高。虽然通过广泛宣传,很多农民对此项活动是了解的,但确实有购买打算的人并不多。一是因为三月正值春耕农忙时节,农民还没有充足的精力关注家电下乡活动。二是农民在春耕备耕中投入了大量资金,目前手中缺乏现金,从而影响了购买力。三是部分农民对销售的商品品质和质量还存有一些疑虑。有部分农民误认为这是生产厂商生产的过时产品或是低劣产品销往农村市场,对家电下乡政策持怀疑或观望态度。四是部分农户嫌补贴少,领取方式麻烦,不愿为数额并不大的补贴来回奔波,从而影响了产品的销售,也打击了经销商积极性。五是个别家境比较宽裕的农民倾向于一些高端的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家电下乡产品范围之内。

(三)部分家电受冷遇。在购买意向方面,受政府补贴政策的带动,农民购买冰箱、冷柜的欲望较为强烈。目前*市各销售商在送货下乡现场销售活动中平均每天销售冰箱、冷柜15-20台左右(不分品种型号)。在市区卖场平均每天销售冰箱、冷柜3-5台左右(不分品种型号)。而电视机、洗衣机因在农村普及率已较高,全自动洗衣机要求的上下水条件在农村不容易满足,因此销售量相对较少。手机普遍受冷遇。主要原因,一是手机普及率已相对较高,需求缺口不大;二是农民能够接受的手机价格普遍在500元以下,相对能得到的补贴额少,品牌和型号选择余地不多。

(四)补贴范围窄、品种少。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类下乡产品的价格限额较低,很多农民希望能一步到位买到档次稍高的产品。有部分兵团农场整体转为非农户口的居民因不能享受补贴而心生不满,迫切希望国家能够扩大享受补贴的范围。

三、完善家电下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力度,使惠农政策深入人心。现阶段活动刚刚开展,对农民来说还需要一个继续了解和接触的过程,只有购买的人群切实感受到补贴政策的实惠后,才会对家电下乡起到一个直接的宣传效果。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了解得还不够透彻,还需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利用宣传车、报刊、电视等媒体,重点宣传“家电下乡”的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同时加大在基层乡镇的宣传力度,通过在显要位置和销售网点张贴活动公告和走村入户向农民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并运用和享受国家政策。

(二)进一步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在确保提供优质快速高效服务的前提下,切实落实好国家的政策。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加大对销售网点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切实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销售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搞虚假宣传的,要坚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农害农、扰乱流通秩序行为的,要坚决取消其销售资格。

(三)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行业办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信息,认真研究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市农民的消费特点,向企业提出销售建议,保障产品适销对路;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拨付到位,落实工作经费,尽快开通家电下乡支付系统,确保联网设施畅通,加快补贴兑付工作,实现即购即补。税务部门要对各网点是否能够向农民开具正规发票和简化领取发票手续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工商、质检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测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经贸局要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继续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在空白乡镇加快网点布局,方便群众。

(四)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工作的范围,增加备案销售网点,增加家电下乡产品种类,提高商品档次,满足农民各个层面的需求,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取得切实的效果。适当扩大补贴范围,考虑将兵团农场已转为非农户口的低收入人群纳入到补贴人群。

(五)公示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加大价格监督管理。建议政府对所有中标企业产品价格等资料进行公示,一是扩大宣传面,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广大农民朋友介绍下乡家电的品种、价格浮动范围和补助标准。二是加强价格监管,由物价等相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队伍,对各种下乡家电的价格实行跟踪监督;三是政府要设立举报箱、扩大举报电话公布范围,方便群众举报家电下乡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举报一起核实一起。四是对哄抬物价、坑农害农的商家进行经济处罚,摘除其“重合同守信用”的牌子,并给予全市通报。通过公示和举报等方式有效防止个别企业在申报家电下乡产品价格时,故意将中标价格定高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农民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引导农民消费者购买质优价廉的商品,使农民真正享受到惠农利益。

(六)要把扩大市场消费拉动内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便利商家的措施调动各销售网点组织货源的积极性,确保中标产品货源充足,保证家电下乡产品供销畅通及售后服务措施及时有效。合理解决经销商税收高的问题,保障基层销售商合理的利润空间,充分调动商家的销售积极性,充分挖掘农村市场潜力,切实拉动内需,真正把好政策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