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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税收调研

和谐税收调研

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税收作为国家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和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杠杆,在奠定国家经济基础,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也必将担当历史重任。

一、目前税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弊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的增长和目前税收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税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从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小康社会的角度分析,税收聚财为国的作用发挥比较充分,调节经济分配的职能却彰显不够,在具体税收实践中存在如下不和谐之处。

(一)税收收入的增长与国民经济GDP的增长发展不和谐。

近年来,全国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已经高于现阶段的国民经济GDP的增长水平,两者不同步,其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体现在税收总量与国民收入的结构不均衡,税负结构不科学,统计口径存在差异等特征较为明显,如全国每年在清查公款吃喝上消耗的财政收入此项还没有完全消除;公共产品在可比价上提供还不够充分;利用资源、节约能耗上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税收在调节的作用上发挥得也很有限。

(二)税收结构与GDP结构之间存在差异。

我国的GDP是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组成,而税收主要来源于二、三产业。从去年三次产业现价增长率分别为8.4%、16.6%和12.9%,如果把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去掉,二、三产业的增加值现价增长要高于总的GDP现价增长速度,按照这样的现价比与税收的现价增幅比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进一步缩小的,再加之我国的外贸进出口对GDP增长与税收增长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影响。外贸在GDP中核算的进出口净值(出口减进口),即进口作减项,出口作增项,所以进口数量越多,对于GDP减去的数字就越多。但是,进口体现在我们税收上却是增项,只要进口,就会有税收,因此,外贸进口实际对GDP和税收增长起相反的影响。

(三)由于税收征管因素的影响,在税收征纳环境中存在着诸多不尽和谐的现象。

随着我国税务机关加大推进依法治税的力度,加强税收征管,防止跑冒滴漏,提高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尽而促进了税收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稳健的发展而加快。但由于我国在较长时期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全社会仍然存在税收观念普遍薄弱;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税权法定原则贯彻不彻底的现象,造成了税收的违法成本偏低,更使税收刚性受到削弱。

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创建和谐社会发展

促进和谐税收,关键是要提高税收调节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反应速度,强化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全面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实现税收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发展,必须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宏观与微观、公平与效率相兼顾的思路,抓住当前全国税收增势良好这一机遇,积极推行税制改革。加快实施两税合并,积极推行出口退税改革、增值税转型试点,提高经济税源质量。科学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改进税收优惠方式,优化税源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二)坚持可持续的发展,实现税收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在当前日趋严峻的生态状况下,应着力打造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制度。一方面,改进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科技、环保产业等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另一方面,增加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行业和产品的税负,限制其发展。通过鼓励和限制并举的税收政策,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全面建设自然和经济循环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三)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实现税收与构建新农村的和谐发展。

实现税收与构建新农村的和谐发展,必须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调节机制。一要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调节制度,规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配,缓解改革发展过程中给构建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压力。二是要切实关注农村富余劳动力、城市失业、贫困等构建社会新农村问题,增强税收政策扶持弱势群体、鼓励自主创业、扩大社会就业的作用。三是按照统筹协调的要求,深入研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构建新农村等税收优惠政策,统筹整个构建新农村社会的均衡发展。

三、不断改进税收征管工作,营造和谐税收优良秩序

实现和谐税收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税务部门的依法治税和纳税人的诚信纳税。因此,不断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营造和谐的税收优良秩序十分重要。

(一)坚持依法治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持。

税务部门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止跑冒滴漏,建立规范的税收秩序。同时,制定科学考核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把考核任务与调节功能的作用发挥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持。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税务部门要积极宣传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城乡就业、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和产业的合理布局调控,尤其是深入研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在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可行措施,最大限度地支持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科学管理,优化服务,创造和谐征纳关系。

税务部门要把服务理念融入税收工作中,充分依托国税“服务e站”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的征管水平。一是树立现代服务理念。二是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完善税务公开制度,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所有税收法律法规及纳税人办税事项全部公开;完善服务管理制度,根据税源大小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完善服务责任制度,公开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时限标准,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完善服务便捷制度,在税法允许范围内尽可能简化办税环节和程序。三是优化纳税服务方式。按照“一窗式”管理的要求,探索预约服务、办税绿色通道等个性化服务。四是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利用国税税收服务网站,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税收服务。同时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利用第十六个税法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强化纳税人的纳税诚信意识,提高公众的纳税遵从度。逐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估体系,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的征纳体系。

(四)建立先进的国税文化,促进税收事业的和谐发展

构建先进的国税文化体系,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来武装税务干部的头脑,在税收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培育严格依法治税的法律文化,严格征管和优化服务有机结合的执法文化,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文化,通过建立先进的国税文化体系,促进税收事业的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