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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作用调查研究

村民代表作用调查研究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笔者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最近,我走访了部分村,找了很多村级负责人、村民代表和部分党员、群众进行座谈,就如何发挥好村民代表的作用进行了粗浅的调查。根据调查的情况,初步形成了自己对发挥村民代表作用的见解。

一、推选村民代表的意义

实行村民自治,开展民主管理,离不开广大村民的自觉参与。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来看,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关键在于保护他们的经济利益,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两者不可偏废。村民代表从群众中来,代表村民的利益,代表村民行使民主权利。他们直接参与讨论和决定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村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助于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实现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的前提。现阶段很多地方无法成功召集村民会议,且许多事情可能确实也无须“劳师动众”,这样村民代表会议就成为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选出在群众中威信高,群众基础好的村民代表意义非常重大。

二、村民代表会议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意性大。今天找你来,明天找他来,这次找十个,下次找二十个,还有的随意找几个党员、干部,开成了党员与干部的联席会。这种人员不确定的组织形式,削弱了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威性。还有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提前几天通知或没通知讨论议题,使代表不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这样形成的决策,代表不了群众,达不到民主决策的目的。

二是流于形式。村民代表会议不是一个咨询机构,而是有权“讨论决定”问题的机构。过去,个别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走过场,仅仅是听听村民反映,搜集一下群众意见。

三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代表的选举方式语焉不详。第21条只是笼统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四是形不成有效的决议。有的村村民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召开村民代表会时,还没形成决议,就被一小部分人骂散了。

五是有些村民代表没经过推选产生。有的是村“两委”班子直接任命产生;有的是由村民组长推荐产生;还有的是靠家族势力产生。

三、推选村民代表的几点看法

当前,村民代表的选举与组成还有待完善。要选好村民代表,在推选村民代表时,要做到“四个注重”:第一注重代表选举的合法性;第二注重代表产生的民主性,本着就近原则,每15户为一个推选小组,进行“海选”;第三注重代表的广泛性,考虑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0%、党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40%、个体私营业主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0%、种养殖大户占代表总数的20%、村民组长占代表总数的20%以及不同年龄层次的代表,以保证代表结构合理;第四注重代表的先进性,即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威信。

四、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建章立制。成立由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的村民自治章程起草小组。根据合法性、民主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确定制度的内容,即《村民自治章程》、《民主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并将章程、制度草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村民代表广泛征求广大村民讨论通过,将通过的章程编印成册发给农户。

第二,要落实村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务、财务和事务等村里的热点问题和大事。为确保村务公开不走过场,村民代表应定期对村务情况进行审核评议,根据群众要求作出说明或加以改正,真正建立起群众监督机制。

第三,还要开好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对每一次村民代表会议都要精心组织,让代表畅所欲言。村委会在开会前2―3天通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在会前要精心准备,反复征求村民意见,充分体现高度负责、依法管理的精神。

第四,建立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成员制度。村委会成员要向村民代表作年度述职报告,代表们要广泛征求意见,对每个成员进行认真评议,然后向村委会成员直接转达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五,建立优秀村民代表评选制度。每年在年终村民代表会议上由村民代表对一年来各自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按工作成效确定前五名为优秀村民代表,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此来激励村民代表“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努力”,使村民代表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