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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治服务述职述廉

民政局政治服务述职述廉

20*年,在省院、市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本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以“三好一强”为标准,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力求“为民、务实、清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下面我将自己一年来的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作为政治部主任,我深深地意识到,只有终身不懈地坚持学习和实践,在学习和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才能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增强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才能确保具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的政治坚定性和敏锐性,具备正确履行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高质量地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服务和保证。因此,我努力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注重理论学习,始终保持思想清醒和政治坚定。带头参加全院每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和中心组的学习,并坚持自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八荣八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深入学习,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纪律意识,提高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工作中,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学用相长,把业务学习和技能实践有机结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汲取新鲜血液,注重用新视野分析问题,提高水平。工作中,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从发现问题中找准差距;不耻下问,多方请教,与解决问题中炼就技能;时常反思,积极探索,在总结经验中提高水平。

二、履行职责,抓好分管工作,为检察业务提供优质服务

一年来,在各位党组成员和广大干警的全力支持下,带领分管部门及干警明确并坚持检察事业要发展,政治工作是保障,队伍建设是关键的职能定位,增强做好检察政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融管理于服务,融指导于服务的意识,坚持在服务业务、服务基层、服务干警中检验和提高政治工作水平,努力做干警的贴心“娘家”、基层的称心帮手、党组的参谋助手,尽力把各项检察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精,所分管和负责的工作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副主任,我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工作中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密切结合我院实际,努力在方法创新、保证实效、促进工作上下工夫,积极协助组长组织安排好教育活动每个阶段和环节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拓展专题,扩大对象,创新形式,使我院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

——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市院党组决策,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学习和集体讨论等方式,组织开展了“构建和谐机关,再创辉煌业绩”大讨论活动,达到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再鼓干劲的初步效果,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警理论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争先创优工作。白洁同志是我市检察机关开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的具体成果,是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范践行者。遂照省院王尚宇检察长、贾世民主任关于将学习宣传白洁活动作为三门峡市院检察政治工作的重要工程等指导,认真负责组织落实院党组的决策,全程参与,精心策划,广泛宣传,积极向市委、省院和高检院推荐,向省市工会、共青团、妇联介绍,使白洁同志的先进事迹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同时,借势用势,深入开展“学习白洁先进事迹,争做白洁式好干警”活动,(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培养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目前已有14人被省院记一、二等功,4个集体受到省院表彰,其中渑池县院荣立集体一等功;灵宝市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干部管理工作。按照实事做好、好事做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干警工资晋级晋档、职务职级晋升等组织人事工作,凡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事,都事前进行公示,把党组对干警政治上的关心及时落到实处。在组织全省统一招录和遴选工作中,严格要求,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协调各方力量确保了招录工作的圆满完成,受到各界好评。对干警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不论时间长短,有错必纠,并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

——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我市司法考试合格率低的状况,组织教育处经多方考察论证,提请市院党组决定,购置设备,引进北京律政司法考试远程培训系统,举办了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考试培训班,来自各院的50余名干警参加培训,共有10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与去年的5人相比增加了100%,通过率达16%,占全市司法考试通过人员的25%,取得了司法考试实施以来的最好成绩。省院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也都全部圆满完成。

——司法警察工作。紧紧抓住市院法警支队被省院确定为试点单位的契机,多方争取支持,积极协调。组织指导各院狠抓法警规范化建设。目前市院法警支队实现编队管理,硬件建设基本达标,警务工作有序开展。尤其在第一次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召开后,认真分析形势,积极向党组汇报,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并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次司法警察工作会议,强力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目前,全市六个基层院已全部实行集中编队管理。

——老干部工作。按照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办事程序化、服务人性化的“四化”要求,本着尊重、关心的原则,坚持“心想到、事办到、办不到的解释到”的态度,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机关的重大部署,主动征求老干部的意见;机关的重大活动,诚恳邀请老干部参加;机关的重要事宜,适时向老干部通报。认真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努力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千方百计把组织的温暖送到老干部家里。计划生育工作也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三、从严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我做起,从严要求。利用安排工作、召开会议等时机,坚持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分管部门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所分管的部门及其干警没有发生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现象。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以人为镜,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法为镜,校正、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德为镜,强化修养,提高境界。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高检院“六个严禁”和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等规定,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尤其在招录工作人员和干部选拔工作中,倍感责任重大,更加谨慎严格,实行阳光操作,用公开促公正,用公开强监督。依照规定购置房产和公务用车,在公车的使用上,严格遵守规定。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不参与并坚决反对赌博。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本人不存在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和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的情况。年内没有出国情况。年内也没有操办婚丧事项的情况。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平日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一年来,我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工作中虽然作出了较大的努力,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忙于日常工作,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系统,理论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仍不完全到位;三是对干警工作要求严,要求高,而对其生活关心不够;四是深入调查研究不够,没能跳出事务圈子。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大自身防范和工作力度,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使自己和所主管部门的每一位同志都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典范。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