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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调查报告

行政工作调查报告

一、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成效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组织领导、行政决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进行了评议检查考核。从检查评议的情况看,各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普遍提高,单位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普遍比较重视,建立健全机构,组织领导得力,计划方案周密,制度配套健全,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已经形成,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都比较重视,严密组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并将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制发有关贯彻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建立和实施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分管的组织领导责任体系,细化岗位职责,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依法行政工作从组织上有了保证,这次检查,全县各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基本完整,内容具体,其中耿镇、榆楚乡、通远镇、泾渭镇、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工作比较扎实,资料比较齐备。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各乡镇、各部门普遍从强化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入手,在对《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学习的基础上,将业务法律学习作为本单位学习的重点来抓,制定了具体的学习、宣传和教育计划,并结合实际,采取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办班培训、新闻媒体、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教育,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国税局、地税局、药监局、交通局、文体广电局、建设局等单位的法律宣传工作,已深入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落实。为了确保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分解执法职权,细化岗位职责。各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实施程序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图,完善执法责任制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了行政行为。此次检查,国税局、药监局、质监局、气象局、地税局等双管部门的执法责任制制度比较完善。

(四)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行政执法主体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基本上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案,有效防止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减少行政效能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降低行政诉讼率。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中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对外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时限和办事程序,收费标准,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决策程序,增强了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度,有力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在执法中统一使用,使行政执法案件卷宗材料齐全完整,程序合法正确,法律文书规范统一,并按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其中水务局、市容局、国土局、文体广电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药监局、质监局等单位卷宗资料规范齐全,归档整齐。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领导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依法行政工作不主动,成效不明显,有些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甚至是空白,无任何资料可查。

(二)行政违法和执法不规范现象仍有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没有真正落实。在检查中我们还发现,一些单位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查、审核、会审、备案制度方面还没有具体落实,执行不力。同时,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不高,法制观念不强,导致不同程度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存在。

(三)制度建设不完善。在依法决策机制、程序和制度上建立健全还不够,有的虽建有制度,但操作性不强或者并没有按制度操作。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应分阶段、分层次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增强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并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抓好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切入点。各单位要明确主要领导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按法定职权和机构岗位分解落实执法职权,完善制度建设,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环境。

(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保证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