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疫情期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措施

疫情期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赣发﹝2020﹞4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有效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18条措施》(吉办字﹝2020﹞3号)及县扶贫领导小组《关于有效应对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21条措施》(泰扶领字[2020]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镇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结合实际,提出21条措施:

一、创新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

1.建立特派员制度。实行每个村(居)委会派驻1名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特派员(以下简称“特派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向全镇15个村(居)委会派驻特派员(详见附件1)。特派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所驻村(居)委会做好疫情防控,同时村特派员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1)做好疫情防控。疫情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劝阻社区、村组人员非必要聚焦;做好社区、村组封闭管控,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发热人员及时转诊;做好县外返泰返岗返工人员摸排;搞好村居环境卫生。(2)做好脱贫攻坚。监测排查疫情影响精准脱贫风险问题,摸排收集贫困群众因疫情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做好疫情期间脱贫攻坚日常工作。

2.开展“两个帮扶”。2月17日起,所有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要全部到岗到位。2月17日-2月25日,帮扶干部要按照三个可靠(帮扶干部安全可靠、交通方式安全可靠、驻地疫情安全可靠)的原则,开展线上或线下两个帮扶。线上帮扶,即通过电话、微信等网络进行对接、了解情况、分类指导、协调推进;线下帮扶,即帮扶干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深入贫困户家中,调研核准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帮扶干部要及时向贫困群众通报疫情疫况,宣传防疫防控知识,帮助掌握防控方法,督促贫困户搞好个人和家庭环境卫生。与此同时,全面核查贫困户在收入、产业发展、就业务工等受疫情影响情况,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加强用工、生产资料、销售渠道、技术保障的对接和协调。2月25日前,帮扶干部将线上或线下掌握的情况,填写好贫困户受疫情影响摸底调查表(详见附件2),交所在村特派员汇总,特派员对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在2月28日前由乡镇统一汇总报县扶贫办,再由县扶贫办分解至各行业部门予以解决。

3.对致贫返贫群体进行监测预警。2月底前,各村居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全面监测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在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等状况,重点监测贫困户、边缘户在产业发展、就业务工等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因疫情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或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统计表(详见附件3),于2月23日前报镇扶贫办汇总。

4.落实致贫返贫解困举措。一方面,通过开展“两个帮扶”,了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和贫困群众一起商量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凡帮扶干部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帮助群众解决;凡帮扶干部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细心做好记录,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并跟踪至问题解决。另一方面,各村居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特别是对产业发展、就业务工等突出问题作出专项评估分析,实施针对性帮扶。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逐户研究防返贫措施,把疫情对稳定脱贫的影响降至最低。第三,镇直单位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镇扶贫办、村居沟通,及时收集本行业部门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应对解决措施,并跟踪抓好落实。

二、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

5.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各村居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受疫情影响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日常基本生活物资需求情况,掌握基本生活保障动态,采取有效供应补给措施,保证贫困群众日常生活供给充分。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家庭,立即采取临时救助性措施,妥善解决好基本生活保障。对生活自理困难的群众,及时解决相关困难,确保生活保障到位。

6.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充分发挥低保、医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与村工作对接,对贫困老人户、重病户、残疾户、特困户等特殊贫困群体,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政策落实工作。简化低保审批程序,对疫情期间新增的符合低保保障条件家庭,收集申请人基本资料后,通过村、镇两级审核审批。同时加大救助力度,对因感染疫情、集中或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影响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可直接纳入临时救助,待疫情结束后再补齐经办手续。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米、面、油、蔬菜、生活用品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对因患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三、迅速组织扶贫产业复产复工

7.组织贫困户自我恢复农业生产。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有序组织贫困群众因时因地恢复生产,对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帮扶干部鼓励贫困户利用自有土地发展叶菜种植等“短平快”项目等。对贫困户受疫情影响导致饲料、农药、化肥、种苗等生产资料短缺或供应不足的实际困难,镇农综站要集中组织货源,统购分散发放,帮扶贫困群众及时恢复生产。

8及时化解产业扶贫风险。各村要组织人员对受肺炎疫情影响的产业扶贫项目(2016年以来和2019年“一村一社一基地”项目)进行摸排,于2月23日前填写好产业扶贫受疫情影响情况摸排表(详见附件4)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及县扶贫办,协同相关部门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相关部门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资料短缺、用工不足、产品销售不畅、资金短缺的,优先落实复产复工、贷款贴息、产品销售等相关扶持政策,及时帮扶产业基地恢复生产。

9.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对因疫情影响造成小额信贷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贫困户自愿投保的产业险种,按保费8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对2016年以来投入合作资金的产业扶贫项目,履行扶贫带贫职能的新型经营主体,按其带动贫困户数量和实际效果给予保费50%的财政补贴,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10.强化光伏扶贫管理。充分运用光伏管理系统监测预警功能,提高光伏项目运维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外送线路正常运行和全额消纳电量,将省级提前预拨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一年省级度电补贴资金用于帮扶产业发展受疫情影响的受困群众。

四、拓宽滞销扶贫农产品销售渠道

11.积极推动产销对接。各村要全面摸清扶贫农产品滞销情况,建立滞销扶贫农产品信息制度,协助扶贫经营主体、贫困群众主动对接超市、农贸市场、圩镇集市等市场,让产品进社区供应点、进便利店、进超市、进市场便捷销售。

12.大力开展网上销售。要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邮乐购”线上销售渠道,定期在专栏相关滞销农产品信息,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畅通扶贫基地和贫困户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13.落实“六进”活动。要严格按照县工会、县扶贫办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消费扶贫活动的通知》(泰工字﹝2019﹞90号)文件精神,在每年工会福利采购中,优先购买人均不低于300元的扶贫属性农产品。各帮扶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一村一社一基地”认养等立体式消费扶贫体系,深化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单位食堂和交易市场“六进”活动。鼓励各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扶贫产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五、积极做好贫困群众返岗稳岗工作

14.积极帮扶贫困群众返岗稳岗。劳保所、村居要及时核查掌握全镇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需求,为下步精准培训和二次就业做好准备。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返岗的贫困户员工,要协调企业与贫困户员工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等措施,保留贫困户员工劳动关系,不予以裁员减员。要强化交通补贴、扶贫车间等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对返乡创业贫困户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15.就地就近保障就业。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要积极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提供贫困人口就业,就业部门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较多的企业及合作社,纳入就业扶贫奖补,对年内新招用贫困户人员并实际务工3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300元/人补贴。

16.开发疫情防控扶贫公益性岗位。按照“先开发、后审批”的原则,劳保所要积极开发镇村防疫消杀、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临时公益岗位,优先选聘受疫情影响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防疫扶贫公益岗位就业人员名单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纳入今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对象。县林业部门已经下达但未完成选聘的护林员公益岗位指标,优先向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倾斜。

17.举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就业招聘活动。及时通过微信、招工QQ群、门户网站、电视台等平台开展线上就业政策宣传、求职登记、招工招聘等信息,开辟贫困户网上招聘绿色通道。积极组织贫困户参加贫困户网上专场招聘会,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招聘信息等。

六、全面落实“三保障”政策

18.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各村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对辖区内人群开展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采取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切实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源头防控。

19.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村、各学校要摸清贫困家庭学生异地就学教育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未落实补助政策的,要及时予以补助,确保不漏一人。各学校要通过电话联系等各类途径,全面摸排没有条件收看线上课程的贫困家庭学生,组织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生的教育,采取“线上教学”,并要求贫困学生所在学校的校长、班主任,协调学生所在的村委会,协助开展贫困家庭学生线上教育,做到线上教育一个不漏、一个不少,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失学。

20.全面落实安全饮水。镇水利站要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落实净化消毒措施,避免将安全隐患流入制水环节,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供水管理管护,保障饮水安全运行。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对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和水质净化消毒等重点环节要实施全覆盖,消除饮水安全隐患。

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21.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各村居要根据疫情影响,开展一次环境质量大治理、大提升活动,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结合年前下达的2020年项目批复,统筹制定和调整贫困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革命”等重点整治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