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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措施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彻底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净化全县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有关部署要求,县公安消防支队决定从2014年6月10日至10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农村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排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历史文化古城、古镇、古建筑物,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居民住宅底层商业网点。

三、整治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是否应用“户籍化”管理系统。

4.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6.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7.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8.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严格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

9.历史文化古城、古镇、古建筑物,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采取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