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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会议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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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会议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们此次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显著成效,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但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明确今年的工作思路,部署相关的工作任务。会上,曹建方副省长全面总结了2009年民政工作,统筹安排了2010年民政工作,并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民政部救灾司邹铭司长就如何做好救灾减灾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驻厅纪检组长周潮明同志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并对民政系统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还印发了李国材副厅长关于减灾救灾工作的书面材料。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结合各地民政工作实际,交流了民政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探讨了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这次会议的收获,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回顾工作,总结成绩。去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抢抓政策机遇,勇于拼搏、敢于创新,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惠民政策措施更加丰富,内外协调统筹力度显著加大,民政服务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为民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积累了在困难条件下做好民政工作、发展民政事业的宝贵经验。去年4月,李学举部长在省民政厅看望干部职工时,指出我省民政工作最大的特点是突出了云南省情和区域特色、最大的成绩是有效解决了群众的基本生活、最大的收获是造就了一支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曹副省长在昨天的讲话中从六个方面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去年民政工作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服务了大局、惠及了民生、发展了自身,最突出的标志就是惠民政策大幅增加、投入大幅增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城乡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提出思路,明确任务。曹建方副省长在认真分析了民政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年要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是突出城乡社会救助重点,二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三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四是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五是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六是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七是深化殡葬事业改革。为保障各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曹副省长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三条保障措施。民政部救灾司邹铭司长从全国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入手,紧密结合云南灾害频繁、灾害种类较全、群众自救能力较弱的实际,详细讲解了如何做好救灾减灾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两位领导的讲话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为我们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思路、明确了任务。与此同时,省厅各处室和16个州市民政局全面总结了去年的工作成绩,认真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年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三是交流经验,开阔视野。通过大会的发言和书面交流,我们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看到了各地民政部门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勇于实践,创造性推进民政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如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五华模式、涉诉特困群体救助宣威模式、敬老院建设盐津经验、抗震救灾楚雄经验和民政基层力量建设红河经验等。这些经验和做法,从不同侧面丰富了民政工作内容,创新了民政工作手段,具有很强的典型性、示范性,为我们进一步化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不利因素提供了重要的启发。

总之,这次会议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开得很好,很有成效。大家回去后,一是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曹副省长和邹司长的讲话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让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了解掌握今年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民政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二是要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让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及时领会省政府对民政工作的要求和指示,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心,确保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完成。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曹副省长和邹司长的讲话精神,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谈六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狠抓机遇

当前,我省民政工作正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首先,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既对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又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其次,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不仅大大增强了财政对民政经费的保障能力,也为社会参与民政工作、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物质条件。其三,去年以来,在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中,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明确要求“越是困难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惠民政策措施,民政工作遇到新的发展机遇。其四,当前,民政部正在全国民政系统总结和推广北京市关于打造“大民政”的思路和做法,并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北京市的做法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落实措施上,都使人耳目一新,为之一振,既解决了当前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也开创了解决、保障、改善民生的发展方向,更为我们推进全省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启发和借鉴。上述的这些重大机遇能否把握好、利用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政领导干部的机遇意识和抓机遇的能力。全省各级民政系统的同志们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增强抢抓机遇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抓机遇的本领。一是要提高分析洞察能力。要学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社会公众多元化的需求中洞察机遇,从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及民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事件中把握机遇,从克服民政工作存在的各种矛盾中创造机遇、利用机遇,千方百计做强做大民政盘子,增加民政经费投入,扩大民政对象覆盖面,提高救助和服务水平。二是要提高统筹谋划能力。要积极借鉴北京市的做法,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构建“大民政”的理念,更加重视建立与民生和社会建设规律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更加重视城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协调发展,更加重视民生问题的整体解决、社会建设的统筹发展,做到覆盖范围宽、涉及领域广、投入力度大、配套衔接强、机制模式新,努力打造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三是要提高决策判断能力。要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大胆尝试,凡是看准了的事就要当机立断,切不可贻误时机。要充分利用民生问题得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力时机,加强社区建设、农民服务站建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四是要提高开拓创新能力。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按照本地区发展战略的要求,突出特色,大胆试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破除民政工作领域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推动城乡民政事业一体化发展方面,在探索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方面,在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带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为全省乃至全国民政工作探索新思路、创造新模式、展示新趋势。

二、注重实效,狠抓民生改善

民政与民生密切相关,关注民生、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是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特别是在我省这样一个贫困面大、经济不发达、自然灾害频繁的省份,社会救助和灾害救助的任务很重、压力很大,民生问题尤其是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更加显得重要。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始终作为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归宿,进一步提高各类民政对象的保障水平,适度扩大民政服务的覆盖范围,使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今年,省政府将解决和巩固6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加强养老服务事业、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认真落实防震减灾10大能力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灾害应急机制建设和抓好姚安“7•9”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等八项事关民生改善和保障并涉及民政职能的工作列入了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内容。当前,我们民政部门就是要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和曹副省长的讲话精神,狠抓列入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内容的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把保障基本民生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改善民生与促进增长、维护稳定紧密结合,着重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三个群体”的实际困难。一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发挥保障民生的“兜底”作用。今年,城市低保对象要达到9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要达到360万人。二是做好社会福利工作,加快各类福利设施建设,提高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今年要新建、改扩建50所农村敬老院和30个城市国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30个民办养老机构,建设300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完成10个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和6个精神病院建设。三是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切实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力支持和巩固国防建设。今年要彻底解决2241户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尚未出台优抚医疗保障配套政策的州(市)、县(区)要抓紧时间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办法;省厅将适时召开全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现场会议,积极推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四是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积极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全面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力争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辖区人口总数的5%;建设156个城市社区服务设施、225个乡(镇)为民服务站和村级老年活动室;以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契机,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不断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加强殡葬设施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新建和改扩建12个殡仪馆,新建128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死亡火化补助,力争火化率达到20%;积极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云南省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地名公共服务;实现州(市)、县级婚姻登记网络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力争实现我省70%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达到规范化标准。

三、强化素质,狠抓作风建设

去年以来,民政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了我省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民政干部也多次受到表扬。其中,秦光荣省长更是用“一年到头不休息,一天到晚忙工作”高度评价了民政干部。但是,在一些民政干部身上仍然存在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不足、作风不深入、业务不精湛、抓落实不力、项目跟踪问效的力度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解决好这些问题,切实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民政干部队伍,厅党组决定将2010年定为民政干部作风建设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加强机构改革后民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现实要求。结合当前我省民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际,今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打造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民政干部。一方面,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之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积极营造适合优秀人才成长的氛围,采取定计划、定任务的方式,通过挂职锻炼、干部交流、党校学习、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和渠道,为民政干部提供提升学历层次、熟悉民政业务的学习实践机会。另一方面,全省民政干部要顺应时代要求,树立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力戒推诿、扯皮、拖拉、不作为和乱作为,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的形象,树立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形象,树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形象,树立民主和谐、团结协作的形象,树立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形象。二是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结合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实施,加强建章立制,强化工作举措,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按照省“两会”提出的要求,积极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有利于干事的机制,使机关和广大民政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三是要加强民政基层单位的行风建设,树立服务窗口形象,特别是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服务、评烈评残、福利企业年检等工作中,要注意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完善监管机制,让广大群众从民政作风建设的成果中切实受益。四是要建立和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汇报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州、县、乡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及时足额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充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安排必要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我们民政部门要从政策制定、统计测算、资金分配、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着手,认真履行好业务管理职责。

四、夯实基层,狠抓民政能力建设

我们云南是一个集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多灾地区、贫困山区、双拥优抚安置重点地区于一身的省份,民政工作在铸造平衡机制、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据统计,2009年,全省有城市低保对象9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38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1万人、优抚对象28.9万人,全年共对46.5万人次的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了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救助灾民552.43万人,接收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12643人;2009年年民政事业投入达86.3亿元,比2008年增长30%。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仅从这些数据,就可以看出全省民政部门承担的民生保障和改善任务何其繁重。我们都知道,民政工作的主要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优势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因此,要把我们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做好、惠民政策落实好、民政资金使用好,就必须充分依靠基层民政力量。这几年,省厅十分重视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全省各地按照省厅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也进行了许多有效探索,特别是玉溪市、昭通市、楚雄州、文山州、红河州、怒江州等州市在加强基层民政力量建设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创造了很多值得借鉴学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机构不全、编制紧张、经费吃紧、设施不足、手段落后、力量薄弱,仍然是目前我省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存在的普遍难题。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坚持把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和解决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充实基层民政力量、改善基层民政队伍结构、提高基层民政队伍能力素质上狠下功夫,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要夯实基层民政基础。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行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的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理顺关系,对乡镇(街道)民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及相关保障进行统一规定,并通过内部调剂编制、设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工人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充实基层民政力量,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干部,提高民政整体服务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层民政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多方争取,加大基层民政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解决和改善基层民政的办公条件,加快基层民政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效率。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民政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在部署工作、下达任务的同时,要交政策、教方法、抓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要建立完善基层民政干部激励机制,要关心那些在民政工作第一线默默奉献、勤奋工作的同志,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做好拴心留人工作,激发广大基层民政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民政队伍的稳定。三是要加强基层民政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基层民政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打基础、开眼界、强素质”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切实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特别是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加强基层民政业务培训的重任,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实地参观、研讨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基层民政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五、突出重点,狠抓民政事业规划

民政规划是对民政事业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民政工作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系统思考,也是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民政工作发展方向的设计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民政事业规划,对于今后整个民政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一是要继续做好“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尾工作。“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民政事业的发展与预期目标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各级民政部门要抓紧落实国家和地方“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努力完成各个专项规划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尚未启动的“十一五”民政事业专项规划,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做好基础性工作,尽快启动实施。同时,要对“十一五”民政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深化认识、积累经验,为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奠定基础。二是要抓紧研究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加强对“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和定位分析,在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立“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要做好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力争将民政工作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民政专项规划的配套,在编制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同时,注重研究制定民政业务专项规划;加强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地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使地方规划既符合当地实际,又与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加强两个五年规划的有效对接,对“十一五”期间确因各方面原因难以按期完成的任务,要争取纳入“十二五”规划继续实施。要扩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多方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凝聚民智、反映民意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六、明确责任,狠抓抗灾救灾工作

当前,我省正在遭受历史罕见的严重旱灾,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严重的秋冬春三季连旱,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群众饮水困难,抗旱形势十分严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省领导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工作来抓。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旱灾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千方百计安排好群众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努力将干旱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逐村逐户核查旱情及群众生活情况,将受灾户以及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作为核点,把因旱造成生活困难的灾民及时纳入春夏荒救助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救助方案,实施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掉一人。省厅将每15天对抗旱救灾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各级民政部门也要组织开展相应的督查,直至旱情解除。

目前,我省已进入极端气候事件高发期,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和难以预见性日益凸显,这对民政部门的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和灾害管理水平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一是要认真做好救灾减灾基础工作。要依托灾害管理网络信息系统,严格执行灾害统计和评估制度,提高灾情信息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各级救灾通讯网络,加强灾情统计软件及灾情通讯传输的培训和使用工作,确保灾情软件正常使用。要加强与水利、农业、气象、统计、地震等灾情统计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努力做到部门间向上级报告的灾情数据统一。要继续推进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力争年内实现村级以上预案全覆盖。二是要加强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建设。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并通过了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灾害应急机制建设,实现灾害应急预案州、县、乡全覆盖,强化边境、藏区和多灾重灾的500个乡(镇)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各地要多想办法,多寻途径,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争取年内实现县级以上都设有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并为基层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应急通信装备,帮助基层提升应急能力。要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省、州、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三是要完善救灾工作管理机制。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是检验救灾工作效果的重要方面,也是各级领导关注的重点。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中好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标准、加强监管,明确职责,严格灾评,科学定标,公开公示,确保重建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宁洱地震、姚安地震灾区民房重建经验,今年省厅将继续加大灾区重建督查力度,建立工作组进驻灾区督查机制,对重灾区、民房倒损数量大和恢复重建任务重的地方,派出工作组长驻灾区,全程跟踪,全面督查。各地要严格执行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办法,把好资金使用关,把好程序操作关,杜绝截留、挪用、平均分配、优亲厚友、有偿使用等现象发生。四是要强化救灾减灾综合协调职能。各地要参照省政府对省厅“三定”方案的设置,积极协调成立减灾委办公室、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等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构。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救灾综合协调职能,大胆牵头,积极协调,主动会商,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部队的协调沟通,建立高效的自然灾害军地救灾联动机制,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救灾减灾工作。

同志们,今年我省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很多,各项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努力完成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云南做出新的贡献!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