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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

市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

同志们:

刚才,*市长讲得很具体,请大家回去以后按照*市长的讲话,认真领会,认真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谈三点意见:一、充分肯定20*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

(一)事故起数大幅度下降。2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286起,死亡160人,同比分别下降5.9%和24.2%;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控制指标的76.6%。全年杜绝了重特大生产事故和校园内死亡事故,杜绝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杜绝了火灾死亡事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下降60%和75.8%,是有史以来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少的一年;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38起,死亡151人,同比分别下降1.74%和13.2%;水上交通连续21年未发生死亡事故;发生火灾941起,无人员死亡,同比事故起数下降6.3%。其它如石油、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及领域未发生死亡事故。

我们*市被评为全省五个先进安全生产设区市之一,这五个先进市里面,*是高危行业相对比较集中的,比较集中的高危行业设区市获得省先进,受到表扬,的确是很不容易的。

(二)各县市区安全局势保持平稳。按照市政府年初下达给各县(市、区)工矿商贸企业死亡控制指标,丰城、高安、樟树、上高、奉新、铜鼓、靖安等七个县(市)以及*经济开发区和明月山管理局实现了零死亡。特别是丰城和高安,煤矿数量比较多,安全生产任务重,但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袁州、万载、宜丰和宜阳新区等四县(区)虽然发生了事故,但未突破市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重要时期保持了安全稳定。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十一”黄金周,特别是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由于部署周密、措施有力,全市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确保了重要敏感时期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去年下半年,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析、细化了企业、部门和个体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印发了上千份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手册,并得到初步落实,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重大压力

一是全市煤矿、花爆、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制度不落实,业主和职工素质差,少部分执法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索拿卡要,执法犯法。各种安全违规生产现象依然大量存在,非法生产屡禁不止。二是全市化工企业明显增多,而安监部门技术人员严重匮乏,监管无法到位。三是安全投入不足,各种安全设施严重缺乏,安全部门经费过少。四是市本级“三区”和县市区工业园区安监机构急待完善、人员急需充实、监管水平需要提高。五是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尤其是工矿企业指标将大幅度减少。六是煤矿、花爆企业整合关闭的压力巨大,尤其是花炮企业的关闭。七是事故隐瞒愈演愈烈,一些地方出了事不去追查原因,汲取教训,害怕承担风险,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狠抓落实认真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全市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死亡4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坚决将死亡人数压缩到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控制指标之内,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和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为主线,强化制度管理,强力推进全市煤矿和花爆企业正规化建设,为实现赶超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为此,要切实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为契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利用煤矿等级评定来淘汰和关闭一批矿井,我们有这个制度就要充分地用起来。到2010年底确保完成保留矿井数量目标。要扩大产能改造提高一批矿井,狠抓瓦斯治理,加强“监测监控”,抓好“以风定产”,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区域技术服务中心。严格安全许可监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持续达标,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时办理延期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要严厉打击非法煤矿,按照煤矿“一二制”的要求对非法开采失察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一律不得新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同时,还要关闭规模小、人员素质差、管理水平低、安全条件无保障的企业。要突出安全监管重点,以“三违”、“三超一改”为重点,防止企业临时聘请生手上岗加班加点超时作业;严肃查处擅自改扩建工房、一厂多线生产、发下手工、超核定品种生产等行为;强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产品贮存、装载运输、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两项制度、一项行动”。即继续深入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员(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制度,烟花爆竹行政村安全主任管理制度和禁止使用氯酸钾违规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

3、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要加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认真搞好辖区内勘探矿井的调查,进一步规范新办矿山的办证程序,鼓励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安全标准化,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工作。

4、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20*]26号文件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对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生产装置要实现自动报警、自动联锁和自动控制。全面清理新、扩、改化工建设项目,对“先上车,后买票”的违规建设项目必须处罚到位,引导化工企业逐步进入化工园区。要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2009年全市达标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20个以上,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

5、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努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以交通秩序整治为手段,认真执行“三个不准,五个一律”规定,严管重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大力开展城市畅通工程建设,巩固畅通工程成果,推进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和城市交通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实现“增城市品味”、“促安全畅通”双赢效果。扎实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周边交通秩序,杜绝学生交通安全事故。

6、深化消防安全整治。要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特别是多年遗留下来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项督办落实,抓好农村防火安全工作。继续深化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专项治理,加快小城镇和社区消防建设,加大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力度。继续抓好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凡不合格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场所,一律不得营业,并由文化等部门注销营业许可证,工商部门注销工商执照。

7、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全部要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级安监、规建、水利、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和执法,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各级安监部门要定期组织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工程施工和使用安全。

8、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调汇总,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以开展安全执法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1、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本地、本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监督检查不留空白,不挂空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2、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事故要及时上报和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要加大事故结案力度,确保事故结案率达到100%。坚决查处隐瞒事故行为,对隐瞒事故要从严从重处罚。

(三)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为契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1、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能。要提高培训授课质量,保证培训对象不缺席、不替换,保证规定的学习课时。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组织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切实营造全社会安全生产浓厚氛围,真正使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3、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各级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充分利用安监网站,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同时,对各县(市、区)的事故情况每两个月在《*日报》公布一次,重大事故处理情况一律在《*日报》上公布。

(四)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必须建立安管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它行业3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建立安管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要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于无安管机构、无安管人员、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一律暂扣有关证照,限期整改到位。要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提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等。

2、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各地要继续安排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产煤、产花炮重点县(市、区)要安排30万元,一般县市安排20万元,*经济开发区、宜阳新区和明月山管理局各安排至少5万元。继续强化领导干部挂点负责制。各产煤、产花炮和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的乡(镇、街道)必须有一名县级干部挂点负责安全生产;各煤矿、花炮企业和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必须有一名科级干部挂点负责安全生产。继续实行驻煤矿、花炮厂、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员制度,每个煤矿、花炮厂、露天和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必须要有一名驻厂(矿)安全监督员常驻企业进行日常安全监管,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兑现。

3、严格落实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责任。随着企业逐步向园区集中,特别是一些化工企业的进入,使各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任务日益加重。各县(市、区)工业园区要建立隶属管委会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监员,切实抓好园区安全生产,树立园区良好的安全氛围。

4、严格落实市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市属单位和中央、省驻宜企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有关企业要落实本单位、本系统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市安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各市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责任制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5、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县(市、区)在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火灾或发生校园内死亡事故的,一律否决该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市直部门及中央、省驻宜企业所属行业或系统在本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一律否决该部门或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救援队伍,充实救援装备,加强预案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

(五)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契机,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执行力

1、要完善县(市、区)安全执法机构。各县(市、区)安全监察大队要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门的监察车辆,保证足够的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执法和业务能力水平。要常年深入高危行业生产一线不间断地巡查、明查、暗查、反复查、回头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建立隐患台帐和隐患消号制度,加强跟踪督查。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处罚。

2、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熟练掌握安全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要敢下井、敢监管、敢碰硬、勤检查、勤督促、勤过问,不放过任何一个危险环节和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安监系统“十不准,十严禁”规定,始终做到廉洁自律。

(六)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1、抓紧抓实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坚决执行省政府关于交通安全“三个不准”和“五个一律”规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行车和疲劳驾驶,严禁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严禁汽车客运站超载发车。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严格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坚决停业整顿。要加大“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和抽查工作的力度,尤其是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实行专人定点负责,坚持不间断巡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剧毒药品安全监管,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和剧毒药品安全事件。

2、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全国“两会”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心尽责,确保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全力抢救并妥善处理,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缓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决不迁就。

同志们,希望大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工作安排得更周密一点,把措施研究得更细致一点,把责任划分得更明确一点,为保持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为建设和谐平安*,实现*赶超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