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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理商业贿赂会发言

政府治理商业贿赂会发言

同志们:

今天召开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对深入推进全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的专项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代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加强领导,周密谋划,扎实有序推进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三项主要工作,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组织下,六大领域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但非公有制企业、社团组织行业协会等的专项治理工作仍比较薄弱。由于一些行业内部治理机制不够完善,行业自律职能不到位,对会员从业行为和经营行为缺乏规范和约束;一些行业从业人员和会员单位存在诚信缺失、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加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在少数行业较为严重,有的甚至成为腐败滋生的源头和温床,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我们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克服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中的不足,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康有序建立和专项治理工作从整体上取得实效。

二、真抓实干,务求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在“深入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净化环境”上下功夫,同时根据《*年广东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持续开展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为重点,以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个机制为抓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我省社团组织积极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要特别注意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宣传教育,营造氛围。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抵御商业贿赂的思想基础,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思想上、观念上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抓紧抓好抓实。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舆论媒体,同时利用各单位内部的宣传栏、简报、广播、局域网等宣传渠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在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及其会员中广泛开展反对商业贿赂宣传教育。要把党和政府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传达到行业管理者和职工群众当中,使他们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分清正常商业交往与商业贿赂的界限,摒弃急功近利的错误思想,树立谋求企业长远发展的经营理念,依照国家法律从事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结合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树立以诚信守法、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积极发展健康进取、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要大力弘扬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二是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认真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切实找准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治理的对策并抓好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整治行业“潜规则”,对商贸领域“进场费”问题、银行争取存款“营销费用”问题、高额保费提成问题,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分步有序治理。由于不同行业和单位的问题表现形式和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各有关行业和单位一定要注意调查研究,在摸清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特点和规律,并深刻剖析原因的基础上,确定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三是改革创新,着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科技的手段,实施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要以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急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个机制为重点,结合本行业特点,以及自查自纠中发现管理和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本部门商业贿赂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和完善行业运作的制度规范,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行业和会员的生产经营及服务行为,防范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要研究制定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平台、监管标准、奖惩机制。省纪委七次全会指出,进一步健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与有关资质、资格审查相结合的监管办法。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出台相关防治措施,对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企业或个人,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坚决予以惩戒。要加快建设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的企业信用服务和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黑名单”制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

三、采取措施,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已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社团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动手,领导班子要确定专人抓。要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部门指导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和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成立专门机构,主要领导要作为行业自律和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治贿办已建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要实施有效的工作指导。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要认真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活动,摸清本组织相关状况,对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和自律工作方案。要善于把中央、省的部署和要求细化、具体化。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各项工作所涉及的重要政策问题,提出专项治理的思路和对策。要随着治理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强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应对的措施。可以选择和确定若干专题,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用理论上的创新推动制度和实践创新。要加强政策指导,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进行督查。要建立并落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对工作开展比较好、治理效果比较明显的行业和单位,要予以通报表彰。

三是要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政策。严格依法治理、准确把握政策,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要求,也是取得实效的关键。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无论是自查自纠,还是查办案件,都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要严格区分正常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的界限,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对人的处理尤其要慎重,该严则严,该宽则宽,控制好处翠的面,减轻影响和震动;坚持惩处和教育相结合,打击极少数、解脱大多数。对于一些行业、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重点惩处极少数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分子,对大多数有违规行为的人,重在教育整改,管住今后。

同志们,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我省要按照吴官正同志关于“广东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在机制制度创新上狠下功夫,为全国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借鉴”的要求,切实抓好社团组织行业协会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我省的工作“亮点”。希望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扎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防治商业贿赂之路,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