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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民政会议发言

局长民政会议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精神,回顾总结20*年的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年的各项任务。希望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去,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一、20*年民政工作简要回顾

20*年,我县的民政工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全面进展,取得了扎实成效,有效履行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职能。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始终坚持确保农村特困家庭有饭吃,有衣穿,全面规范了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保障面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强。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正在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重视、管理严格、运作规范、成效显著。目前,全县10.5万农户、35万农民中,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469户10782人(其中后半年增加220人),占农业总人口的3.3%,20*年按月人均30元的标准,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84.192万元。

二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了低保对象申请、居委会入户调查、乡镇政府初审并公示、民政局复查后审批、保障金按月由邮局、保障对象凭证领取的规范化发放程序。制定了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资金管理、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使城市低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强化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低保资金,坚持公开办理,阳光作业。目前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3502户6990人,按照人均130元的补差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20*年共发放城镇低保金、物价补贴、临时补贴699.2万元。

三是五保供养工作迈上新台阶。第一、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去年我们对全县的五保对象进行了重新核对,乡、村两级分别与五保供养对象签订了供养协议,并建立了台帐,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实行信息化管理。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县目前共有五保供养对象3564人,其中集中供养1100人,集中供养率占30.8%,分散供养2464人。20*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74.13万元。第二、扎实开展敬老院建设工作。我县从2004年开始,连续3年将改扩建乡镇敬老院列为全县为民生工程。目前,全县的16个乡镇已全部铺开了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工程。目前,除石界河外基本竣工,田关、阳城、回车、丁河、重阳、西坪、寨根、太平镇八所敬老院已投入使用,五里桥、桑坪、军马河三所敬老院正在进行室外粉涮,石界河已完成二层封顶。按照规划改(扩)新建后,全县集中供养比例可超过40%。建管并举,加强敬老院入住管理,各乡镇都积极探索,创出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入住管理方面较好的有丹水、重阳、双龙、二郎坪乡镇。

四是救灾救济能力进一步增强。今年我县16个乡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先后遭受严重的暴风雨、洪涝灾害袭击,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405万元,因灾倒塌房屋中需政府帮建957户1700间。我们将灾民倒房重建与生态移民、集镇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建设灾民新村。目前,全县需政府扶持帮建的1700间房屋已全部竣工并组织入住,已发放救灾款物800余万元。受灾较重的桑坪、米坪镇能够及时查灾,准确核灾,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桑坪镇集中建成灾民新村“阳光小区”,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称赞。

五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扎实开展。认真研究解决城乡医疗救助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扩大救助范围,规范完善救助运作,认真探索事前救助与二次救助相结合的路子,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20*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78.8万元,其中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8472人,支付合作医疗基金29万元;农村大病一般住院门诊医疗救助562人次,支付救助金66.6万元;城市贫困居民患大病医疗救助151人次,支付救助金83.2万元。

六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开拓创新中前进。我县的农保工作从加强社会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出发,以档案管理为基础,以发展工作为中心,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不断开拓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路子,使农保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五里桥、军马河、回车、重阳、西坪乡镇能够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去年全县收取保费163.9万元,投保人数达4800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40%。全县农保基金累计达1300余万元,参保人数4万余人,到期领取保金700余人,领取保金7万余元。我县连续7年被省市评为农保工作先进县。国家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司处长卢海元专家去年5月份还专程到我县考察、调研农保工作,对我县农保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七是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县已认定的福利企业18家,安排“四残”人员1286人,优抚对象451人。今年以来,福利企业合计产值177905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61579万元,实现利润36611万元,总体运行和效益保持良好状态。福利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今年福彩销售额达到600万元,应得公益金48万元,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募集了有效资金。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开展。

一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县“双推双建”活动要求,积极配合下派工作队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宣传和帮建工作。对驻村工作队进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培训,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为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启动我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三是开展了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工作,为我县今年开展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

三属、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的抚恤金按照标准全部予以兑现,优抚款实现社会化发放,各项定补标准进一步提高。20*年我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2247人,共发放抚恤金212万元。去年我们为全县1789户重点优抚对象建立了优抚对象台帐,目前已为1789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25.6万元。去年全县共接收151名退役士兵,其中农村退伍军人113人,城镇退伍军人38人。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努力使退役士兵都得到妥善安置。鼓励引导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认真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四)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扎实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全县共有民间组织171个,其中社会团体9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8家,参加年检172个,参检率达97%,年检合格率达100%。开展了“真诚献社会,诚信促发展”活动,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的财务行为,推动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二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690对,离婚登记371对,严格按照收养程序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0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地名管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艾滋病致孤人员救助等工作。年内完成县城区域的所有门牌的登记工作,完成了县城及各乡镇主次街道的路牌门牌安装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达289人次,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34300元,发放艾滋病致孤人员生活救助金25650元。同时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县改市筹备工作以及殡葬改革准备工作。

(五)单位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一是扎实开展“讲正气,树新风”学习教育活动。我局在学习中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达到新境界,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民政信息建设进一步加强。20*年以来,我局在《南阳民政信息》上发表文章信息13篇,被《西峡政务信息》采稿10篇,局机关编写《西峡民政信息》10期,有效地宣传了西峡民政工作。三是精神文明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有效。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活动,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县民政局先后被评为省民政系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民政先进单位、县先进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县民政干部职工同心同德,务实苦干的结果。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民政机构不能专职从事民政工作,混岗使用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经常与其它工作发生冲突,影响了民政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对新时期民政法规政策了解不够深入细致,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乡镇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工作长期与要求差距大。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20*年民政工作水平

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的第一年,各级党委、政府更加关注民生,既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机遇,也赋予了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对进一步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解决民生,积极促进基层民主,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提高救助体系整体水平。

随着城乡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的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由无到有、救灾救济工作规程的不断完善,以及司法、教育、住房、物价等配套救助的开展等,我县“低标准、广覆盖”的救助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民政救助”的品牌更加深入人心,受益人群不断增多,政策宣传日益普及,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民政救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更加凸现。社会形势和工作要求需要我们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提高救助体系的综合水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充分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今年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建管并举,加强敬老院建设。20*年省委、省政府十大实事中要求,今年省级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敬老院,争取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0%。围绕这一目标任务,一是及早算帐,做好规划。我县要通盘算帐,及时拿出规划,规划要体现科学性和长期性,既要坚定不移完成今年40%的集中供养任务,又要做好明后两年集中供养率持续提高的铺垫工作。二是讲究方法,扎实推进。敬老院建设是一项艰巨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人力和物力,但是结合实际,讲究方法,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工作落实上可以采取新建、扩建、集体闲置房改建、五保户倒房集中建设等综合性措施,加大力度,节约成本,取得实效。三是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鉴于目前敬老院数量和入住人数不断增多的现状,加强敬老院的入住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任务。要按照《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办法》的第十九条、二十条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经费、人员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规定,解决敬老院的经费和人员工资问题,确保集中供养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组织开展文明敬老院评先活动,活动要总结各乡镇在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科学制订评先标准,总结表彰一批敬老院入住管理方面的先进典型,带动全县敬老院入住管理迈向新水平。四是按照省定十大实事的安排,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标准。08年省委、省政府十大实事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1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400元。农村五保对象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势部分,他们多数无依无靠,缺乏劳动能力,五保供养经费是他们基本生活的依赖,我们要给予及时足额的落实,为五保对象提供最基础的保障。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一定要签订五保供养协议,指定人员代管。今后在工作检查中,要把五保供养经费的发放情况作为重点进行督查。

第二,提高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08年省委、省政府十大实事已公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到9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不低于40元。城乡低保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已经成为社会评价民政部门的一项“窗口”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全县城乡低保待遇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程序,利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平台公布城乡低保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执行标准等,探索建立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优质服务,取信于民,赢得社会好评。城乡医疗救助要解决在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门槛过高、审批程序不便利、资金滞留量大的问题,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合理的救助标准和便捷的操作办法;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的衔接工作,让有限的医疗救助资金发挥出更大的救助效益;救助要适当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要关注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决不能让他们病倒在街边路头无人问津。要拿出一部分资金重点解决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看病难问题。

第三,按照救灾工作规程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要严格按照救灾工作规程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各类台帐资料,提高救灾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各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救助管理机构,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形成救灾工作的合力。按照“四有一不”(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不因灾辍学)的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地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住机遇,创造性完成倒房重建工作任务,把倒房重建工作与减灾安居工程结合起来。做好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第四,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政府工作安排,与计划生育部门协调配合,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对象户参保工作;加强调研,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动新型农保制度综合改革,争当全国新型农保试点县;切实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营,按照省、市下发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全县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清理整顿工作,对于在全国性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力追缴,逐项解决,按期完成任务。

(二)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按照“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继续保持我县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继续抓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培育扶持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民间组织的措施,促进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金、社会力量,加快发展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发展人民群众急切需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缓解人民群众就医难、上学难等社会问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事业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功能。会同财政、审计、物价、司法及部分民间组织成立民间组织评估委员会,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要求,开展对民间组织的评估工作。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依法做好各类民间组织的登记、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非法活动。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要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做好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完成全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今年我县要建设6个以上城乡社区示范点。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按时完成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落实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和待遇;鼓励支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及时落实自谋职业士兵的相关待遇;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等综合服务工作等。

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推动优待金、定补抚恤款统管统发和实行社会化发放。按规定办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创部级“双拥模范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确保顺利完成08年度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任务,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小组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严格落实政策、解决实际困难和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努力做好民政信访和复退军人稳定工作。

(四)不断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认真做好艾滋病致困人员生活救助工作,积极落实救助资金,确保全县艾滋病致孤人员生活救助款和因艾滋病导致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救助款及时拨付到位,按时足额发放到人。依法开展城市流浪乞讨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机构、编制、人员、设施和经费,解决婚姻登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微机打印证书和表格,为全省20*年在线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依法规范开展收养登记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边界争议,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创建平安边界。稳妥进行行政区域调整工作,积极建立地名信息收集、整理、更新的长效机制,抓好县乡路牌、楼牌、门牌等标志的更新完善工作,三个街道办事处今年6月前要完成街、路、巷和居民门牌号安装工作。依法开展老龄、人事、殡葬改革筹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