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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报告讲话

妇联报告讲话

同志们:

这次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全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我市工青妇工作的新局面。应当明确我们决不能为了贯彻而贯彻,而要看到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党的群众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推进丽水跨越式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面提升我市工青妇工作的水平。

刚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市委几位副书记和副市长刘秀兰、沈仁康同志谈了很好的看法。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工青妇工作取得的成绩(略)

二、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工青妇工作的重要意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我们党;抓好我们党的建设,关键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而工青妇工作正是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刻理解,为什么《党章》要规定“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理解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切实增强做好工青妇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第一,加强工青妇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基础。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所谓先锋队,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在广大群众中总是少数,离开党领导的组织起来的群众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就不可能有战斗力,更谈不上什么执政能力。工青妇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联系工人阶级和广大青年、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也是党协调各方利益的重要途径。工青妇组织还承担着把广大工人、青年、妇女群众组织起来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任,假如我们不去组织、不去维权,敌对势力和非法组织就必然趁虚而入,对此要有清醒的阵地意识。可以说,做好工青妇工作,必将大大提高党的群众工作的有效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从而不断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工青妇工作做好了,也有助于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在社会各领域、各阶层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起领导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更有助于最大限度地把社会各阶层中的广大人员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共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二,加强工青妇工作,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党执政的本质,就是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工青妇组织是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具有代表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只有做好工青妇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工人阶级、广大青年和妇女群众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创造才能,充分展示他们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中的强大力量;才能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员青年、新时代妇女的政治品质和创造精神,保持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激发青年群众的活力,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推动先进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才能切实维护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做到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总体利益与具体利益的关系,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加强工青妇工作,是履行党的执政使命,推进丽水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各级地方党委都在执政一方,必须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增强促一方发展、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建一方文明的意识。党的执政使命,从全国来说,就是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具体到我市,就是要按照省委提出的“八八战略”的要求和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推进“平安丽水”建设,把丽水培育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履行好这一执政使命,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统一全市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营造一个全民参与、共谋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必须不断提高新世纪新阶段工青妇工作的水平

在新世纪新阶段,工青妇组织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是每一位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这就要求我市各级工青妇组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到把工青妇工作放到全市工作的大局中去认识、去思考、去把握,找准自身定位,更加有所作为。

一要把握方向,保持一致。工青妇组织更加有所作为的重要前提,就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这是由工青妇组织的性质所决定的,是与国际上其他民间组织的最大区别,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和原则问题。工青妇组织必须牢固树立为党做好群众工作的观念,努力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做出应有的贡献,做到明辨是非、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切实增强在复杂形势下抵御各种风险、抵御各种消极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提高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注重把党对工青妇组织的要求与职工、青年、妇女群体的特点结合起来。

二要与时俱进,服务中心。工青妇组织更加有所作为的重要动力,就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体现时代特征、群团特点、丽水特色,在开拓创新中服务中心。随着经济社会生活中“四个多样化”的趋势日趋明显,要联系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力求以新的视角和观念推动工青妇工作的新发展,逐步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社会化水平更高、群众参与面更广、更富有效能的工青妇工作机制。要联系新世纪新阶段群众工作的特点和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需求,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动员机制和工青妇工作资源整合机制,积极推进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载体创新,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要联系我市跨越式发展的实际,在紧扣中心工作中找准工青妇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做到各级党委的工作中心转到哪里,工青妇工作就跟到哪里、服务到哪里,与党委在总体思想上要巾紧、在重点突破上要合拍、在发展步调上要一致,切实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来。

三要扎根群众,夯实基础。工青妇组织更加有所作为的重要基础,就是必须忠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高度警惕脱离群众的危险,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理顺情绪、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的群众工作,帮助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要不断提高工青妇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着力推进维权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真正使工青妇组织成为“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着力构建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开放性特点的工青妇组织网络,积极探索党建带工青妇组织建设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在扩大覆盖面、填补空白点、增强有效性上下功夫,处理好巩固基础与拓宽领域、拓宽领域与发挥作用的关系,促进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

四要用好载体,务求实效。工青妇组织更加有所作为的重要环节,就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把各具特色的工作载体切实用好并落到实处。用好载体,就要充分认识各种载体的重要。道理很简单,活力源于活动,如果没有一些有层次、有水平、有吸引力的活动,就不可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活动必须依托于一定的载体。用好载体,就要按照有作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善于统筹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每年要抓几件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而且热切关注的大事,以工作实绩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用好载体,就要使各种载体巾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符合当代工人、青年、妇女群众的特点。比如,要以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女性成才工程等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劳动技能,为加快我市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要大力开展“青年山活协作”、“巾帼科技致富”等活动,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要广泛开展争当“文明职工”、“青年志愿者”、“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围绕职工、青年、妇女的具体利益开展活动,深入开展希望工程、送温暖工程、大学生助学、春蕾计划、青年创业、巾帼扶贫等活动,努力形成工青妇组织特有的工作品牌。

五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工青妇组织更加有所作为的重要保证,就是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坚持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经济,夯实理论政策基础,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抓好理论武装,把科学理论内化为行动指南,解决好立场观点、价值取向的问题;把辩证思维能力作为干好工青妇工作的“第一能力”来培养,自觉做到“三个解放出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着力加强党性修养、道德修养、素质修养,做到坚持原则、言行一致、率先垂范,做到胸襟开阔、光明磊落、以德服人,以人格魅力来团结群众、带领群众、凝聚群众。要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和岗位要全身心地投入,在奋发有为中锻炼提高、学习成长、有所作为。

四、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

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这是党的*和新党章对各级党组织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切实保证、在工作上创造条件、在政策上有效保障。一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工青妇工作的有效机制。坚持每年至少一次专门研究群团工作,听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汇报,并研究、解决工青妇等群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进行考核,要把包括工青妇工作在内的群众工作,作为党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要设立群众工作课,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青运理论、妇运理论的宣传教育。二要切实加强工青妇组织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具体地分析工青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现状,在优化、加强、提升上下功夫,尤其要重点选好配强工青妇组织“一把手”,抓好工青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建设。创新工青妇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交流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工青妇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努力形成各方支持工青妇工作的社会环境。着眼于促进工青妇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加强对有关保护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工作,为工青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着眼于确保工青妇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加强工青妇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尤其要重视加强对工青妇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着眼于形成工青妇工作的大格局,充分发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及时研究有关问题,明确责任,督促落实,推动工作。

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委认为有必要研究制定一个《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讨论稿已提交本次会议征求意见,修改下发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在这里,着重就汇报中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综合大家意见,进一步明确:一是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要按照省委《意见》和市委即将下发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落到实处。特别是党章明确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的团委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对浙江省青年优质农副产品洽谈会的领导和协作问题。同意举办洽谈会,但准备工作要做舅、做实、做充分,把“请进来”和“走出去”有机结合起来,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安排办会补助经费10万元,要尽可能少花钱、多办事。具体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张成祖同志负责,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和青年劳动技能培训扶持力度的问题。劳动技能培训非常有意义、有必要,请财政给团市委、妇联各安排5万元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培训工作要与就业、创业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做到专、细、实、深,真正能够促进就业、激发创业。年底,请分管领导对资金使用的效益进行一次专项评估。

同志们,丽水的发展紧要处只有几步,走好这几步,需要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充分地团结动员起来。希望通过这次汇报会,全市上下都来重视、关心、支持、做好工青妇工作,努力使我市的工青妇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推进丽水跨越式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