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上的讲话

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总局党组的安排,下面我就如何吸取辽宁、湖南两起事故教训,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集中执法和做好对重点省区的督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吸取两起煤矿事故教训

春节后特别是“两会”开幕以来,辽宁、湖南接连发生两起煤矿特大事故,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3月10日20时44分,辽宁省抚顺矿业集团公司老虎台煤矿73003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到今天上午已发现22人死亡、还有7人下落不明。

3月6日11时40分,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牛马司镇宏发煤矿因违法生产导致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逃匿,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正在追捕中。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两起事故高度重视,家宝总理、建敏国务委员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核实被困人数、查明事故情况、积极组织抢救,并强调指出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排除隐患,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这两起事故的发生,突出暴露了“三个不到位”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一是认识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82号文件要求,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年底前关闭,而宏发煤矿这样一个能力只有1万吨的突出矿井,仅仅被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老虎台煤矿作为一个有百年开采历史的国有重点煤矿,近几年来尽管在防治瓦斯、冲击地压及压产减人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忽视了水文地质工作,事故发生后该矿相关负责人对透水水源等情况基本上一无所知。

二是措施不到位。去年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规定,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针对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特点,制定防瓦斯、防火、防尘和防水等安全技术措施。初步分析,老虎台煤矿“3.10”事故透水水源应为本矿采空区积水,水患是可以预见的、也是可以预防的,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了,反映了该矿水害防范措施根本不落实。

三是工作不到位。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反复强调,要加快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度,做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工作。应关闭矿井关闭不到位、停产整顿矿井擅自恢复生产,导致湖南邵阳“3.6”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反映了一些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不到位,对节后复产验收的监管监察工作不严,给不法矿主非法生产留下了可乘之机。

二、立即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各煤矿企业都要深刻吸取辽宁抚顺“3.10”和湖南邵阳“3.6”两起煤矿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复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一)开展水害治理专项检查。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在全面开展瓦斯、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等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立即开展一次水害隐患治理的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老空水、地表水和岩溶水等隐患的排查,采用适合本企业实际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的综合探测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技术依据。要按照煤矿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认真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要把矿井地质尤其是水文地质工作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并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放在采、掘工作面安全条件上。

(二)开展放顶煤开采专项检查。据去年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对15个采用放顶煤开采重点省的调查,全国放顶煤开采工作面有398个,其中综采放顶煤工作面198个、单体液压支柱炮采放顶煤工作面200个。针对放顶煤开采存在的问题,已对《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进行了修订,明确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的规定:一是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米或采放比大于1:3的,二是工作面煤层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三是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的,四是煤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五是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支护的,一律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同时规定采用单体液压支护的,凡属顶煤硬度大于2.5且不易冒落、煤层倾角大于30度和煤层有冲击地压危险之一的,一律禁止采用放顶煤开采。各有关煤矿企业要对所属矿井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凡是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要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

(三)做好小煤矿复产安全工作。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小煤矿复产前,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人员制定恢复生产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恢复生产期间,必须盯在现场,及时处理各种问题;要抓住瓦斯、顶板、机电设备和水害等重大隐患和采掘工作面重点部位,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排放瓦斯工作要由专业矿山救援队伍承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正常使用,顶板支护必须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机电设备必须杜绝失爆、保证安全可靠。同时对新入矿工人要集中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组织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执法

为迅速扭转煤矿安全被动局面,总局党组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一个月(3月12日至4月11日)的煤矿安全集中执法活动,从而强力推动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一)全面动员,积极投入。产煤省(区、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消除煤矿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从省级机关到基层,除机关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都要投入到集中执法活动中,要营造出打击煤矿安全违法、违规生产活动的强大攻势和高压态势。全体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煤矿、深入井下,认真查找煤矿安全管理的漏洞,查处现场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责任制,制定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的程序、具体措施、方案和验收标准。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把煤矿节后恢复生产验收关,加强对矿井恢复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重点矿井要派驻专职人员驻矿监督指导。要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第二阶段公告关闭的矿井,必须一律在3月底前关闭到位;凡是年产3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制定关闭方案,限期予以关闭。要督促指导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矿务局)抓好所属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不认真、治理措施不落实的,坚决停产整顿。针对近期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遭受雪灾后煤炭需求可能上升的情况,各有关地区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特别要严防国有重点煤矿超能力生产以及停产放假的小煤矿隐患未治理、安全措施不落实就恢复生产。

(三)重点监察,严格执法。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区域监察分局,要根据这次集中执法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年度监察执法计划,调整3、4月份监察执法重点,对辖区内安全基础薄弱、自然灾害严重及存在瓦斯、水害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开展重点监察;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矿井开展专项监察;对小煤矿节后复产、整顿关闭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无论是小煤矿还是国有大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同时,要针对辖区内煤矿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监察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做好对重点省区的督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6个督查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相关司负责人带队,从今天开始到18日,对辽宁、山西、内蒙古、江西、湖南和四川6省(区)开展以小煤矿恢复生产安全和国有重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专项督查。

(一)突出督点。在各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突出做好四查,一查恢复生产验收方案制订情况。看地方政府是否对煤矿节后恢复生产验收工作进行部署,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是否制定节后恢复生产的复产、验收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方案。二查恢复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看县、乡政府是否向小煤矿派驻安全监督员,煤矿恢复生产的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三查国有重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看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矿务局)是否真正吸取抚顺老虎台煤矿事故教训,组织所属煤矿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查监管、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看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了节后恢复生产及国有重点煤矿隐患排查情况的安全督查,煤矿安监机构是否加强监察、指导,对查出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改。

(二)灵活开展工作。各督查组要认真制定督查方案,在听取省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报的基础上,原则上要选择工作进度较慢、存在问题较多的2个市地、2个县区和6个矿井(含1个国有重点煤矿)进行督查。要对照当地制定的复产验收等工作方案和标准,采取针对性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尤其要随机选择“计划外”的一些乡镇、矿井进行检查。

(三)严格实施处罚。各督查组要特别注意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汇总与梳理,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和要求,并在督查结束后及时与省(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交换意见,督促进行整改。要做到督查和执法相结合,对督查中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成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第一时间下达执法指令,责令相关煤矿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各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今天,各督查组组长也都参加了会议,督查组出发前就不再集中,请同志们按督查方案认真开展工作。另外,本次督查还从河南、河北和安徽煤矿安监局抽调了部分同志,请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

同志们,面对当前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我希望全体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一手抓小煤矿整顿关闭,一手抓包括国有重点煤矿在内的隐患排查治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志们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埋头苦干、严格执法,为确保“两会”后期不再发生煤矿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作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