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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就业再就业

妇女就业再就业

社会经济转型期妇女再就业工程,已成为当代中国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搞好这项工程,是中国改革能否深入发展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妇女再就业工程,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关注,劳动部门在妇女再就业中做了许多工作,得到了省市政府的肯定,这与妇联、工会、司法等部门的支持和协作是分不开的,在此,对一直以来支持我们工作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围绕妇女就业再就业,我局充分发挥就业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力量,开展多专业、实用性和短平快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广大妇女实现充分就业。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52827个,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3910人。其中,促进20683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重点帮助3204名“4050”特困群体实现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5360人,其中转移到省外6732人。以上人员中妇女占很大比重。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覆盖面逐步扩大。新增生育保险参保人员1.4万,参保职工累计31.8万人。审核生育保险待遇2044人,支付待遇1238.21万元。切实维护了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市劳动监察机构通过举报专查、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专项检查、巡视检查等监察方式,重点解决使用童工和危害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权益的问题。共对28370户用人单位及职业介绍机构实施了劳动监察,共清退童工20人。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引导妇女转变思想,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妇女同志应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摆脱依附心理,放弃不切实际的择业观,重新定位,先就业,再择业,积极踊跃地从事社区非正规就业,通过一些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方法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开拓就业出路。使自己在市场闯荡中变得更加自信和坚强,实现自身价值。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随着现代高科技、文明化的出现,劳动力已经成为一种专业技术和能力的运用。失业妇女普遍存在文化偏低、技能偏差等问题,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符合培训对象的就业意愿,符合就业条件的灵活多变的培训模式,对妇女进行系统、实用、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她们掌握再就业的本领。昆明市建立了培训超市,根据妇女的特点,开办家政服务、插花、园林绿化、计算机、烹饪、茶艺等专业,让妇女自己选择适合和喜欢的专业参加培训。在石林、宜良、禄劝等县,还充分发挥旅游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办导游服务、景区摄影、歌舞表演、餐饮服务、清洁、绿化、培训班,同时,与职业介绍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把培训合格的学员推荐就业,使“培训、就业、再培训、再就业”的培训模式规范化、系统化。

三、鼓励和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女性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去年开始,我们启动了创业培训机制,为适合创业的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贷款、事务等“一条龙”服务,落实国家积极的就业政策。

四、针对农村女富余劳动力开展就业前引导性培训。重点帮助无一技之长的农村妇女结合就业意向掌握就业技能,为农村女富余劳动力提供再就业帮助。

五、保障妇女在就业中的平等权利。劳动保障部门始终将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实施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就业的政策,改善女性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认真解决拖欠工资、女职工特殊保护等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关爱活动和维权服务,严厉打击侵害女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维权宣传,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通过上街宣传,发放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形成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劳动部门每年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并在外来人员较集中的南坝劳动力市场,设立了法律咨询窗口,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还专门印制了《务工人员手册》,在法律法规、城市相关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为外来人员提供指导。

七、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劳动权益的执法力度,通过强化日常巡视监察、开展专项检查等活动,清理整顿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规范用工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八、帮助用人单位转变用人观念。以往的招聘中,相当多的单位愿意招收男性或年轻未婚女性。通过多种宣传活动,帮助用人单位认识已婚与未婚女性各自不同的优势,推动他们从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的角度出发,大力支持妇女就业,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分别招收各种女性,对开拓就业渠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倡扬男女平等的精神,促进两性平等就业,是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和男女两性全面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搞好妇女就业工作,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保障部门将努力做好妇女再就业工作,落实国家积极的就业政策,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