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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巩固建设交流

公安局巩固建设交流

同志*7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把解放思想看作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以正确的思想路线为基础,突破各种思想障碍而开创、发展的,也只有坚持思想路线,继续解放思想,都能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坚定信念,把这个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十几年来,*公安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无不得益于思想的不断解放。当前,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公安发展任务,我们更需要在继续解放思想上有新的境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解决思想,要致力于改革创新。实践永无止境,创新也永无止境,创新能力的高低直接体现着思想解放的程度。与过去相比,我们面临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继续解放思想,就要保持那种凡事“敢为天下先”的豪迈气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躺在功劳簿上固然安逸得很,舒服得很,但有落后的危险。

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是公安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加快公安建设与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公安整体建设水平和干警执法综合素质,有力推动“和谐社会”工作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东莞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狠下决心,出台了《东莞市公安局实施十二项改革措施方案》、《东莞市公安机关加快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了理顺领导体制、打造统一高效指挥平台、强化科技强警、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健全警务保障、提高民警素质以及政策励警等工作思想,并制定了具体的推进时间表,迅速掀起了“三基”工程建设热潮。在这方面,我们既要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总结、借鉴多年来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又要推陈出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抓紧抓好“三基”工程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基层公安民警继续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热情,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推动“三基”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成为了基层公安机关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本人针对我市公安机关存在的一些问题,尝试从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化管理,建立科学考核评估体系,健全个人激励机制三方面入手,就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简单地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实施项目化管理,确保“三基”工程顺利有效地完成

项目化管理具有提高责任感、高效率完成预定目标的作用。“三基”工程建设涉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三基”工程建设的工作目标和战略部署,实施项目化管理,将工程分解成多个项目,确定各项目的目标、时间期限、预算及成果绩效指标,决定每个项目参与者的角色。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制定推进表,实行倒计时。实施项目化管理,可以收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高效完成的效果。在实施项目化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重细节。深入仔细地研究“三基”工程建设的每一个方面、每一项任务,注重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加强中间管理,制定推进表,采取年公布、季度公布、月公布、周公布的方式通告工程进展情况,总结上一阶段工程完成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根据工作的进程与成效,不断调整完善已有的部署,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二)注重规范。开展工作要通盘考虑、周密部署、科学安排,有计划、有目标、有章法,环环相扣、循序渐进、步步为营,决不要凭领导个人的喜怒办事、拍脑袋决策,决不要政出多门、各自为战,部门文件互相打架,让基层无所适从。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包括公安部门在内的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切实把各项职责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头,确保各司其职、各负责任。

(四)加强督导。通过经常性督促检查、专项督促检查和下派工作组、督导组等办法,切实加强对各项部署、措施贯彻落实过程和结果的督导,确保一抓到底、取得成效。

二、建立科学考核评估体系,增强推动“三基”工作责任感

考核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同样,建立科学的“三基”工程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对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市公安机关针对“三基”工程建设的考核评估标准相对单一,不够全面,甚至有失偏颇。必须迅速建立起科学的“三基”工程建设考核评估体系,明确考核的要点,综合平衡权与责的关系,做到权责统一,从而确定努力的方向,增强推动“三基”工作的责任感,并反过来检验“三基”工作开展的成败得失。

(一)考核评估体系要客观全面。“三基”工程建设本身涉及面相当广,即有宏观的,也有微观的;既需要“有形”的,更需要“无形”的;既要有“看得见,摸得着”的直观建设,更要有“看不见,摸不着,但能感受得到”的管理服务。当前考核评估体制过于偏重硬件,片面强调投入多少、建成多少,或多或少忽略了“软件”建设是“三基”工程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没有突出考核“人要精神,物要整洁,办事公道,说话和气”这些管理服务的环节,没有突出考核热潮为民思想的树立、热潮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考核评估体系要立足日常。“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换句话来,就是要着眼于基层一线,着力做好基础工作,其关键在于提高广大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这决定了“三基”工程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具有一定的发展规律性,是一个长期累积的过程,急功近利、短期效益、短期行为是完全行不通的。对“三基”工程建设的考核评估,也应与之对相应,立足于日常,立足于长期,从整体着眼,从局部入手,突出对日常工作、基本技能的考核,回归到考核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基本职责方面上来,从而引导基层公安机关注重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三、健全个人激励机制,激发推动“三基”工作热情

“三基”工程建设要向纵深发展,取得成效,人是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针对基层公安机关推出了职级高配,提高基层民警经济待遇等一些政策励警措施,但这些措施比较单一,不够具体、随意性大,而且兑现不及时,并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结合东莞的实际,抓住广大基层民警的兴奋点,健全个人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基层民警的热情,才能推动“三基”工程向纵深发展。

(一)激励举措应多样化。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类需要有五个层次。要调动基层民警的积极性,就要紧紧抓住这五个层次的不同需要,既要兑现物质奖励,落实政治激励。又要突出精神鼓励,并从树立公安执法权威,增强基层民警对公安职业、民警身份的光荣感和认同感的角度,充分考虑公安职业与其他职业的不同特点,东莞公安与其他地方公安的异同之处,制定出台多样化、具体化、有针对性的激励举措。

(二)激励措施应制度化。激励措施不应因个别领导的变动而变动,不应因领导注意力的转移而转移,应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激励措施的制度化,能有效避免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可期待性。这种可预见性、可期待性,让人明确目标,充满希望,激发热情。“三基”工程建设是实打实的长期性工作,只有将激励措施制度化才能保证基层公安民警持续的工作热情。对一些比较成熟的激励措施,如非领导职务晋升条件、体检和休假、解决公安民警的实际困难等,应及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

(三)激励承诺应及时兑现。激励措施不能写在纸上,挂在口上,落实中走样。迟来的公正本身就不公正。因此,激励承诺不仅必须兑现。对一个时期的激励措施落实情况,有关部门应适时以实有的数据、例子公布于众,有理有“据”,以“例”服人;对那些立足基层、埋头苦干、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有关部门应及时表彰,提拔重用,使其及时“尝到甜头”,让所有的基层民警都觉得基层一线工作的“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