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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电力企业发展思考

促进电力企业发展思考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对电力企业的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电力企业,如何认识以法治企的重要意义,如何实践以法治企的管理理念,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四五”普法的5年间,*国际邹县发电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较为成功的经验。

一、强化法治管理,建立起依法决策和法治化管理的有效机制。

在对外交往和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具有守法诚信的形象,而这种良好形象又源于企业内部的决策与管理。因此,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法制化管理机制,是实现企业依法治企的关键所在:首先,要实现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法制化。企业领导层在作出重大决策时,不仅要考虑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同时还要考虑法律上的安全性,做到“决策行不行,先问法律准不准”;其次,要建立健全专门的法治管理和咨询机构,如企划部、经济法规部、法律事务部等等,并真正让这些部门有职、有责、有权,全面负责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监督,参与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负责法规性文件的法律审查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等工作。另外,还应该聘请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做好法治化管理工作,如在企业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其咨询法律政策上的可行性,让其从法律角度对决策方案进行论证,从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再次,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可以请法律事务所对企业的行为依法进行检查和规范。

邹县电厂自20世纪90年代初,就常年聘用法律顾问,较好地解决了企业与地方在征地、税费收缴、劳动用工等纠纷问题,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法制化建设。*9年6月30日,某市建委会向邹县电厂下达《关于限期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决定》,该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并于*9年7月14日向某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依法撤销该处理决定。在该市政府的调解下,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该处理决定未被执行。*7年7月3日,江苏省沛县某公司以邹县电厂拖欠其工程款为由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邹县电厂给付工程款并承担诉讼费用。邹县电厂积极进行应诉,及时提出了有充分理由的答辨状,迫使对方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随着企业对外交往的加强和法律事务的增加,邹县电厂设立了法律政研干事,专门负责企业的法律和政策研究工作。

二、创新管理,为依法治企提供制度保证。

我们认为,企业管理制度的法制化,应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合法;二是制度出台后要确保贯彻执行。当前电力企业的制度体系,大部分是在计划经济的大环境下确立的,许多规章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已经改变,已不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依法对企业制度体系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构建起符合法治要求的企业制度体系,增强企业法律的预防能力。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必须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事实上,许多电力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都非常完备,但在贯彻落实上存在很大欠缺。所以,在企业制度建设上,既要解决好其本身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问题,更重要的还要在制度的落实上下大功夫。邹县电厂在依法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在建立企业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方面,取得一些较为明显的成效。例如,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邹县电厂借鉴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优秀成果,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根据中层干部、一般管理人员、普通职工三个层面和运行、检修、多经后勤三个系统的不同特点,对职工业绩进行量化和细化,突出定量考评,避免人为定性,力求科学、全面、公正地评价职工,并将业绩考评结果作为岗位动态管理和收入分配的依据。在全厂逐渐形成了以业绩考核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手段,以分配差距为杠杆,以调动职工积极性和提高职工综合素质为目的的良好用人、用工和分配机制。另一方面,为了实现企业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邹县电厂大力推进ISO9002贯标认证工作,创造性地把原本独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整合为一体,推出“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一体化”贯标认证,通过一本《管理手册》和28个程序文件,形成了全厂各项工作的闭环管理,既实现了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分离,大大提高了管理效能,又使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明显提升。

三、加强法制教育,逐步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

这是实现以法治企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企业依法治企的进程和效果。邹县电厂利用“四五”普法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把法治公平正义高效的理念根植于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中,实现由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其法律素质的转变。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一靠宣传,通过广播、电视、企业报刊、杂志等,大力宣传以法治企的重要意义,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靠教育,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或外送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及企业经营和市场运作所必需的民法、商事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构建依法治企的人才基础。三靠制度。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依法办事规则的执行,都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来促进和保证。例如可在干部聘用的条件中加上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条款等。四靠文化。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文化,在以法治企中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职工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治观念的树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除了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外,还需要借助企业文化的力量加以促进,在企业文化建设和整合过程中,将依法治企的精神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并通过企业文化的培养和教化,转变为职工的自觉行为,从而在企业中形成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夯实以法治企的群众基础。

在企业普法方面,邹县电厂的做法是:第一,重视普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普法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行政、政工、纪委、人事、公安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把“四五”普法内容列入了党委重要工作议程。设立了普法办公室,由政工部总牵头,其它部门分工负责,明确了普法专责人。同时还设立了法律咨询站,为全厂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各党支部成立了普法小组,各班组都设置了法制教育宣传员,形成了法制教育宣传网。第二,制定普法规划,确定普法重点内容。制定了《邹县发电厂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对整个普法工作做了细致周密的安排。同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把广泛性要求和企业特点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有步骤、分层次地学习电力专业法律法规,以及与电力工业密切相关的配套法规,并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企业各项工作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轨道。第三,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普法工作。一是强化普法工作的计划管理与考核。在具体实施和教育阶段,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在《职工月度政治学习计划》中明确学习内容、思考问题和学习要求。此外,还把普法依法治理与企业双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纳入企业双文明建设承包责任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承包指标之一,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坚持进行月度检查考核,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二是为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提供支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职工知法。该厂每年都聘请地方法制部门和大专院校的法学专家来厂讲座,在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同时,还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媒体,将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制度等全部上网,实现了网上查询,提高了现代化管理水平。实施法律文本进家庭,将《宪法》、《婚姻法》、《民法通则》、《妇女权益保障法》等18种与家庭有关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发了《家庭教育及家庭文化建设法律法规汇编》。三是从严治企,强化责任制。认真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每年初企业与各部门签订治安安全目标责任状,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表彰大会。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补充规定》等系列文件,修订了《内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完善了厂内部部门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和在厂施工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及《职工守则》。同时,制订下发了《关于处理严重违反道德规范行为的规定》进行规范和约束。邹县电厂连年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四是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厂务公开运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把握重点,抓好结合,讲求实效。做到了“四公开”:一是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公开;二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问题公开;三是与职工利益直接有关的热点问题公开;四是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公开。使广大职工能够知厂情、参厂政、议厂事,调动了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革与管理的积极性。*2年山东省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并获得*4年被评为山东省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企业,并荣获全国发电系统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