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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实绩考核交流

干部实绩考核交流

干部实绩是干部德能勤绩学等情况的综合体现,也是干部使用的基本依据。如何提高干部实绩考核的准确性,已成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干部实绩考核存在四大难题

1、实绩目标难均衡。从一些单位年度实绩目标制定的情况来看,造成领导干部实绩目标不等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职责不清。部分单位没有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情况分工,不能充分地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部分干部在其位而不谋其政;二是分工不合理。个别党委不是按照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专业特长等情况进行分工,而是凭亲疏好恶分工,造成干部之间分工不合理。三是目标定量不统一,总量不平衡,软硬目标难以对等。

2、实绩主体难区分。一是在干部实绩评定上,经常出现成绩分割不清的情况,同一事项的成绩几个领导干部均作出陈述,但对自己在工作中做了哪些具体事情、取得哪些实际效果往往不汇报。二是由于分管的单位、部门基础不同、人员素质的差异,有时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的工作实绩。

3、实绩真假难辨别。一是有的干部为达到其个人的政治目的,不惜采取谎报数字、弄虚作假等手段来欺骗组织和领导;二是有的干部不顾本单位、本部门的客观情况,严重脱离实际,搞一些群众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扩大自己的“影响”,显示自己的“政绩”,骗取政治资本和荣誉,却给国家和集体带来了大的损失。

4、考核标准难统一。客观上由于硬指标相对容易量化考核,而软指标不容易量化评准;主观上因考核人员对实绩考核的标准上量化不均衡、掌握不一致,所以在考核软目标往往以偏概全,考核硬目标有时简单量化。

由于目标制定、实绩归属、实绩真假方面难以区分,考核标准不均衡等方面的原因,加之评价方法不够严谨、程序不够规范、标准较为单一,所以最终造成干部的实绩考核评价不准确。因考核不准、不实造成“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这种官场腐败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二、提高干部实绩考核准确性的对策

如何改革干部实绩考核制度,改进干部实绩考核办法,提高干部实绩考核的准确性,为各级党委准确地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1、实行三个规范,制定科学的实绩考核内容和标准。规范职责、分工是科学制定目标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制定实绩考核目标过程,一要规范职责。实行按岗定责,使各级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职。二要规范分工。在规范职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每个干部的工作能力、专业特长和工作爱好等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干部本人意见,使分工尽量做到规范合理。三要规范目标制定。坚持将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放在同等位置上予以考虑,对软硬目标实行综合平衡,并尽可能做到量化,对那些确实难以量化的目标,在完成标准和时限上提出明确要求,使干部之间做到平等竞争,增强干部完成实绩目标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三个统一,将干部实绩考实考准。实绩考核的最终体现在“实”,要提高干部实绩考核的准确性,真实地考核好各级干部的实绩目标,必须做到:一要统一考核原则。为了有效地防止在软硬目标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坚持软硬目标并重的原则。坚持考核目标同等、考核程序同严、考核标准同硬。另一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用辨证和长远的观点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规模和结构、软和硬的关系,力求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再一方面要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对每个干部,无论是从事经济工作还是从事非经济工作,考核其实绩关键要看其工作中做了些什么,效益如何,群众对其评价如何,以实际成绩反映其工作成果,从而准确地评定干部的工作实绩,避免“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不良现象发生。二要统一考核方法。一方面要处理好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的关系,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使干部实绩考核更科学、更合理。另一方面要注意运用辩证的方法看待干部实绩:正确分析干部取得实绩的主客观因素,防止那些因客观条件好而主观不努力的干部“坐享其成”;正确分析干部个人在整个工作完成中的作用和因素,防止“大锅饭”人人有份的形象。三要统一考核标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既分清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又注意两者的统筹兼顾。在内容上,既体现共性目标,又体现本行业、本部门、本职位的个性特点。同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严密、科学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客观地评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实绩,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3、做到三个严格,准确评价干部实绩考核目标。目标评价关系实绩考核工作的成败,为了确保实绩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一要严格评价程序。依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实现同一职务相互参照,不同职务相互比较,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实绩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块评、同行比、综合定,全方位、多层次评价。二要严格评价结果的运用。评价结果的运用是干部实绩考核的最终体现。因此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上要始终坚持以实绩论奖惩、定升降,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三要严格评价纪律。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强化考核者的责任,同时应对干部实绩考核结果适当进行公示和反馈,以保证实绩考核结果公开、公正。

4、建立三项制度,准确制定干部实绩考核体系。一是建立干部实绩公议制度,扩大干部实绩考核的民主。干部的实绩大小群众最掌握、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和评判权。实施领导干部实绩公议制度可改变过去那种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组织部门通过实绩公议制度定期开展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评议活动,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程度,让群众最大限度地参予到干部实绩考核工作中去,不断增强干部实绩考核准确性,增强他们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建立干部政绩审计制度。组织部与审计局半年和年终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尽可能地挤干水分,从根本上杜绝虚报浮夸情况。审计中凡发现有故意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三是建立干部实绩考核联系通报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工作进行横向考核,将干部工作中表现的重大工作实绩及奖惩情况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以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为党委和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