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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问题思考

公务员录用考试问题思考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受社会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人事工作,该工作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事关国家机关人才队伍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

关于笔试科目的确定

最初的公务员录用考试除专业课外,笔试考三门,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后来因公共基础知识导致考生死记硬背而被取消,仅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适当增加了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题的比例不能过高,否则会影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作用。但是,公务员是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必须具有较为广泛的知识背景,从这一角度来看,覆盖政治、经济、管理、法律、科技、历史和公文写作等学科常识的公共基础知识,在考试中若比例太低,也很难达到有效考核的目的。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是选拔作用;二是培养和导向作用,即通过录用考试体现对公务员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从目前的情况看,其培养导向作用有被忽视的趋势。取消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主张着重从能力角度选拔公务员,其本意是合理的。但目前,各类考试辅导书大量发行,考前培训班名目繁多,考生受到了大量针对性的应试训练,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的测试作用却可能被削弱,借助于考前强化而得到的高分并不代表考生真正的能力有了提高。因此,从强化录用考试的培养和导向作用、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角度出发,应以灵活的命题方式恢复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提高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命题质量,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并增加文字表达方面的内容。

关于命题队伍的建设

命题是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关键,命题队伍建设是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的基础。目前,命题主要依托高等院校的教师,他们专业水平较高,但缺乏机关实际工作经验,难以准确把握对公务员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另一方面,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但又缺少命题方面的业务技能。从长远看,考试机构应适当减少对高等院校的命题依赖,逐步加强自身命题工作能力和水平。省级考试中心要加大对命题工作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建设一支具有较高学历、具有各种工作背景且年龄上优势互补的专兼职命题队伍。命题工作人员除从事命题外,还要进行命题理论研究、收集国内外命题信息、探索各类录用考试问题,以期实现命题科学化和合理化;在努力扩大题库的容量和知识覆盖范围的同时,有目的地编写一些针对各种目标职位的考题和案例,以提高命题水平。

关于面试的方式及其占总分的比例

面试是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环节。目前,国内公务员录用考试绝大多数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即由多名考官按照预先设计的一套包括各种测评要素在内的试题向考生提问,根据考生的回答,给出考生在各个测评要素上的得分,最后汇总出该考生面试的成绩。结构化面试有利于命题、评分标准的制定、考官培训等组织工作,特别适用于公务员录用考试这种大规模的面试。但是缺点也是明显的,各种岗位的能力要求千变万化,不可能通过同一套面试题目测试出来。由于结构化面试主要是考查考生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度,以及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协调和处理矛盾的能力,更多地反映一个人的口才和社会经历,而不如笔试那样能考查出考生的综合文化素质。从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目的来看,应注重考生的发展潜力和被录取人员的能力与目标职位的匹配问题。公开招考公务员的目标职位是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其主要职责是从事具体的公共事务工作,而不是领导工作。对其能力的要求更多的是业务的熟悉和书面的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占总分的比重过大容易造成能力与目标职位的错位。因此,除采用结构化面试外,可采用情景模拟面试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或者采用心理素质测评技术,尽量完善面试的科学性。如果采用结构化面试,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宜过高,以30%左右为宜,如果采用其他更为科学的方式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关于面试考官的组织

相对于笔试而言,面试的评分标准和过程的主观程度更大,面试保密工作的难度更大。为了确保面试的公正性,除了加强面试考官的培训、提高其水平外,面试的考官组织就成为一个焦点问题。一般而言,从熟悉目标职位的要求出发,由目标职位所在单位的人员担任面试的考官更为合适,但也为保密和公平公正带来了难度。因此,应以地级市为单位统一组织面试考官是较为合适的选择,即对市级各主管部门和各区县派出的考官进行统一培训和调度,在面试的当天早上抽签决定各考官的目标单位,以保证面试的公正公平。为完善考官队伍建设,建议实行考官资格证书制度,经一定时间的脱产培训和考试后由人事部门发给面试考官资格证书,并每年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考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