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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到位案件审理思考

四个到位案件审理思考

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是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保证了案件质量。

一、坚持重大复杂案件查处提前介入到位。在查处重大复杂的案件过程中,我们在坚持案检、案审分离的前提下,十分注意发挥案审工作人员的集体智慧,积极创造条件让案审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到位,使案审的“触角”深入到案件调查之中,促使案审工作人员当好“情报分析员”,演好“参谋”角色。一是主动分析研究已取得的证据材料,看证据的固定性、准确性,看证据的全部总和所构成的体系是否完整,逻辑是否严密,及时查漏补缺,不错过每个最佳取证时机。二是通过现有证据材料的审核鉴别,与案检人员一道从证据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挖掘疑点、矛盾,寻找新的案件线索,开拓查处深层次问题途径,并对照法律、法规,寻找突破口。三是对错误事实认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检查人员共商解决办法。

二、坚持与被查违纪者审理谈话到位。我们十分重视已受理案卷阅卷后的审理谈话,在熟悉案件提供的违纪事实及证据的前提下,把握好这次与被查违纪者见面的机会,除认真核对错误事实,还注意了解违纪构成以外的东西,如违纪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情节、责任、后果等内容,注意充分听取被查违纪者的陈述,允许其对自己进行无错或错轻申辩,允许表明自己的观点,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以确保准确判断错误大小、责任轻重,确保对违纪者定性处理准确。此外,还注意听取被查违纪者对案件调查的意见,发现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调查人员交换意见,改进调查工作方式、方法或手段。

三、坚持多人阅卷二重审理到位。违纪案件受理后,先由室主任指定专人或组成的审理小组阅卷,认真审核、鉴别证据、准确采信证据,看调查报告是否与事实见面材料相符,看事实见面材料是否与证据材料相符,看证据是否构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严密体系,足以证明违纪事实成立,确认错误事实,提出初步审理意见,然后由分管书记组织召开案审会议,由初审人员介绍案情,发表各自意见,经集体研究审议,提出再审意见,再交常委会研究审定。基层违纪案件在提交基层党委审定之前,先由基层纪委、纪检组、指定专人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并向县纪委案审室提出协审报告,然后由县纪委案审室根据各片的查案情况,及时组织片审小组成员集体审议,再交党委审定。这样,既提高了案审人员的审理水平,又保证了案件质量。

四、坚持处分决定下达执行到位。我们建立了《处分决定执行回复制》,要求受处分人主管部门回报处分决定所涉及的内容执行情况。为保证处分决定下达后执行到位,县纪委监察局还采取“交办、催办、督办、查办”措施。对一般案件处分决定宣布,向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交办,重大案件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与有关单位联系,并派人参加会议当场宣布。对涉及调整岗位、降低工资、重新确定职级案件的当事人的手续办理,要求当事人所在单位限期申报办理,对限期没办的进行催办或督办,对故意拖延或拒不办理的单位,以及违反《关于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由于措施得力,较好地保证了处分决定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