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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思考

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思考

*0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明确指出,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税务系统必须突出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下称“两权”)的监督制约,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制约,对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塑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地税干部队伍,确保税收任务全面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将就现阶段如何强化“两权”监督制约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一、加强教育,筑牢“两权”监督的思想道德防线。

税务工作人员是行使“两权”的主体,强化“两权”监督制约首先要把加强廉政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程,深入持久、潜移默化地提高税务干部素质,促使税务干部依法用权;其次要卓有成效地开展集中教育,譬如结合“弘扬井冈精神,兴我美好江西”、“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形象测评”等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整顿税风税纪;再次要重点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对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件的讨论剖析,引导税务干部深刻领会“人要如何做?权应如何用?法该如何执?”,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免疫能力。

二、深化改革,构建权力制约、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1、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科学配置税收执法权。按照互相配合,互不交叉的原则,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科学的业务重组,分离征收、管理、稽查三个职能部门,建立科学、高效、全方位的权利制衡和协同体系。在税收征管上明确各环节岗位职责,管税环节不征税,征税环节不查税,互相链接,环环相扣;在税务稽查上,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分离,各环节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从而整个部门规范有序,互动合作运行。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形成对税收执法权人机结合的监控体系。依托计算机,通过采集基层单位的信息,对税收执法运行过程进行设定、跟踪、调整、约束,为“两权”监督提供丰富、及时、准确的信息,极大地提高监督的时效性,有效地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杜绝执法上的随意性。三是创新服务理念,拓宽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领域,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办税,不断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将“暗箱操作”转为“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纳税人的评判和监督,以形成多视觉、宽渠道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对用人权的制约机制。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制、轮岗交流制,增强干部管理上的民主化程序,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激烈机制,确保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建立对行政管理权的制约机制,一是在经费管理上,完善经费预算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建立健全透明、公开的财务管理机制,杜绝“小金库”、“帐外帐”;二是在基建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上,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避免“一言堂”、“个人说了算”。

三、强化责任,构建“两权”监督制约责任追究机制

对“两权”的监督能否真正到位,关键在于责任追究能否落到实处。在实施“两权”监督过程中,必须始终把落实责任追究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1、明确责任主体。抓“两权”监督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配合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纪检监察协调抓的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两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

2、细化责任内容。通过以岗定责,以责定人,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分解为若干个环节,设定若干个监控点,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两权”监督贯穿于税务工作的全过程。

3、严格责任追究。一是要把责任追究落实到制度规定上。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等制度,明确过错责任的划分和责任追究形式、内容、程序,确保执纪有依据,过错责任有追究。二是要把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始终坚持权责一致,奖罚分明的原则,结合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的越轨行为,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