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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条例落实思考

抓好条例落实思考

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不仅是我党建党82周年、执政54周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首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党纪处分条例》是在《党纪处分条例(试行)》实施7年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变化的形势修订而成的。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对贯彻执行《条例》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贯彻执行好两个《条例》,从组织部门来讲,就要紧密结合组织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贯穿《条例》的基本精神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制度,用民主的办法,用严格的纪律来规范和推进党内监督,从而把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得更加坚强,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要牢牢把握这一基本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条主线,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全面落实总书记的“四求四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领导干部的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和“两个务必”的教育,不断解决干部在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内部议事和决策规则,探索建立重大问题决策前征询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班子成员交心制度,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三项创建”和“三级联创”活动紧密结合,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第二,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对干部重选拔任用、轻管理监督的现象,既改进考察工作,选准用好干部,又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健康成长。要认真抓好《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报告工作和述职述廉、干部谈话和诫勉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干部监督联络员制度。着力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反映,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调整的调整,从而使各级领导干部尽可能做到不出大事,少出小事,最好不出事。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条例》把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作为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检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与检查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落实《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要求的情况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和举报调查的力度,努力克服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厉惩治用人上的腐败现象。要加大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体系。按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全面总结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经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法。建立追溯考察制度。拟提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三年的,要回其原单位对其以前的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追溯考察。加大差额考察工作力度,推行考察预告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