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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食盐安全村活动方案

建设食盐安全村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盐安全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宝政办发[〕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食盐市场管理,提高食盐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县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贴近民生的主题,以创建食盐安全村为切入点,按照“政府主导、盐业推动、部门配合、乡村实施、群众参与、逐步推进”的方法,巩固食盐专营,提高全民安全用盐意识和身体素质,把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县内食品和盐业市场安全、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年月开始到2014年底,利用4年时间,将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建成“食盐安全村”,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实现食盐安全村全覆盖,达到农村合格碘盐供应网络规范化的标准,构筑起我县食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群防群治体系。

三、创建标准

1、组织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高度重视食盐安全工作,凡确定的安全村都有食盐安全村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各乡镇、村委会有专职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乡镇与村委会签订工作责任书,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安全公约,县盐务管理局和村组签订食盐安全村供应协议。有盐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公示牌,统一制作“食盐安全村”标识牌,组织机构、创建标准和创建公约上墙。

2、宣传到位:村委会负责对村民进行食盐安全专营政策法规、“一盐防三病(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知识和食盐安全意识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到户;刷写宣传食盐安全标语,制作宣传栏、黑板报等,使广大村民和学生对碘盐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有充分了解。

3、供应有序:村委会协助盐务部门设立本村食盐供应点,规范供应渠道,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做到持证经营、布局合理、方便供应、存储安全、遵规守法、服务到位的基本要求。

4、监督有力:安全村中无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行为和窝点,村民自觉抵制私盐,居民户、群众开办的饮食摊点、食品及酱菜加工作坊等,不使用假冒伪劣食盐。村民能够自觉购买合格碘盐,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盐业违法行为,全村无食盐安全事故发生。

5、指标合格:食盐安全村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碘盐质量合格率达到100%;食品加工用盐及畜牧养殖用盐购进渠道合法,合格率达到100%;广大村民及学生对盐业法规知识、碘缺乏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1、动员准备阶段

各乡镇按照全县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动员会安排,对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选定实施对象,签订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各乡镇于6月30日前将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实施方案、主管领导、食盐安全信息联络员、年度创建村名单报县食盐安全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实施阶段

各乡镇、村委会逐级签订创建责任书,村委会与村民户签订食盐安全公约,夯实创建责任,制作固定的宣传专栏,刷写宣传食盐安全标语,让广大群众提高食盐安全意识。完善食盐供应网络,建立规范的食盐供应点,方便群众购买食盐。组织开展入户访查活动,按照“送一份科学用盐,科学补碘宣传资料,签一份食盐安全公约,测一次百姓灶台食盐质量”的基本要求,认真查访创建村每一户群众,了解掌握食用盐情况。切实纠正治理农村食盐不安全行为,打击违法倒卖食盐活动,确保群众用盐安全。创建过程中,各乡镇要对创建的食盐安全村进行检查指导,做到资料全、记录齐,力争到2014年10月底,全县所有村达到食盐安全考核验收标准,实现全县食盐安全村全覆盖。

3、检查验收阶段

检查验收分批进行,从今年起,每年12月中旬前,由当年创建村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村,按照《达标考核细则》要求,对各创建村从组织机构、宣传动员、销售网点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达标的村创建工作转入持续巩固阶段,未达标的村要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重新整改,直至达标。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创建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对如期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并做好省、市对我县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加强我县争创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工作措施和食盐市场安全管理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作为一项惠民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人,保证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有序进行。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抓好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食盐安全村的重要意义,使碘缺乏危害和科学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盐务部门要切实履行盐业市场管理、盐政执法责任,加强食盐的调运、储备、配送和网点建设,保障市场供应,严厉打击私盐贩销行为,净化全县盐业市场,确保食盐安全。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盐务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市场的清查行动,查处妨碍盐政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盐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工商、质检和工信部门要抓好食盐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群众的用盐安全。药监部门要把创建食盐安全村纳入“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规划,同步推进。卫生部门要依照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力量参与食盐安全村建设。教育部门要将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对中小学生至少上一堂食用碘盐及盐业法律法规方面的专题课,并负责学校食堂规范用盐的管理,确保食用合格碘盐。财政部门要对食盐安全村创建给予经费支持。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食盐安全村的重要意义,以及碘缺乏病的危害和科学防治知识,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开辟专栏专访、跟踪报道等形式,为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严格标准,扎实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强力推进,务求实效。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工作成果,确保食盐安全村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食盐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用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