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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公款旅游整治方案

党政干部公款旅游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围绕党政干部出国(境)计划报批、任务审批、经费约束、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工作,防止出现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探索从源头上解决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因公出国(境)计划报批。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定在当年11月底前向市外事办报送下一年度市管及以下干部因公出国(境)计划,由市外事办统一汇总,经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审查,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再报*市外侨办备案。

对因公出国(境)计划实施量化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规模和前往热点国家(地区)团组数量。

(二)规范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严格执行“两办规定”中明确的审批原则。从严控制计划外团组的审核审批,对计划外出国(境)任务申请,要严格审查其出访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加强对跨地区跨部门(双跨)团组的管理,严禁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营利性“双跨”团组。建立健全市管及以下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核审批管理制度。市外事办等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和项目,完善因公出国(境)培训团组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培训为名的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团组在外活动情况的核查机制。

(三)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约束。财政部门应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逐步推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经费审核部门对外事部门汇总的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和计划外出国(境)任务经费作先行审核,之后再由出国(境)任务审核部门对出国(境)任务逐案进行审核;建立健全任务审核部门与经费审核部门间的任务审核和经费审核联动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堵塞漏洞。对于使用未被财政部门纳入专项预算经费的因公出国(境)申请,经费审核部门一律不得同意;凡未经经费审核部门审核并同意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及计划外申请,任务审核部门一律不得核准。对于全部经费由外方资助的因公出国(境)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任务审核部门直接审核,严格把关。财政部门应严格根据预算和相关标准审核、报销出国(境)费用。

(四)强化因公出国(境)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遵守“两办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和经费审核工作。外事、组织部门在受理护照签证办理手续时应对照出国(境)任务批件加强核查,与报批情况不符的不得送交有关部门办理护照签证。组织部门要将党政干部遵守和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建立对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党政干部出国(境)任务审核审批、经费来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鼓励知情人检举揭发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五)实行公款出国(境)旅游责任追究。着重查处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报批,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的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出国(境),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摊派出国(境)费用的案件。除严肃处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团组负责人、组团单位负责人、审核部门和签批人、为公费团组或个人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人员以及核销违规费用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

在专项工作期间,由市纪委监察局、外事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劳局、市外经贸局、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成立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职责:一是领导和协调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二是审议专项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党风室,其主要职责:一是根据联席会议决定对专项工作进行联系协调;二是开展调查研究,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三是围绕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开展督促检查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把专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务求实效。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市纪委的要求,我市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7月至8月中旬)

各部门单位要把专项工作作为近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做好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下旬到11月底)

1、8月15日前,将我市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外侨办,同时抄报*市纪委。

2、按照“两办规定”和本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全面推动专项工作。认真汇总、上报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核、执行和经费使用等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本地本部门出国(境)任务审批、经费先行审核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办公室全面收集综合专项工作信息,做好统计分析,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3、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适时开展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严肃查处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三)总结巩固阶段(20*年12月上旬到2009年6月底)

1、12月初,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市联席会议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项工作阶段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2009年1月至3月,对我市现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估,研究探讨从源头上解决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综合防治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规章制度。

3、4月至6月,对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办公室对全市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案件查处和调研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市联席会议要召开总结汇报会,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