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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民主评议整改方案

民政局发展民主评议整改方案

根据省民政厅《全省民政系统2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赣民字[20*]1*号)和《省民政厅2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方案》(赣民字[20*]149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已进入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在巩固前阶段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通过自查自纠,民主座谈,问卷调查反馈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方针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在对前阶段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促使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更新;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进一步规范;真正把民政部门建成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行风严谨,充满生机活力的政府机关,真正树立起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确保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力争高分通过行风评议。

三、有关意见建议和整改内容

在前阶段工作中,我们通过向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上门走访调研、设立投诉电话、电子信箱、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共征得意见和建议20条,其中表扬4条,建议和意见16条。对于这些建议和意见,我们都认真进行了梳理、归类和分析,主要反映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认为全市民政系统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深化为民服务理念,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充分发挥了“维护民利、保障民权、落实民生”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了全市“民生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了保障民生的各项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二是认为全市民政系统能够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基层,帮助基层出谋划策,能够深入实际,贴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构建和谐平安萍乡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建议全市民政工作者要更全面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更多更深层次的农村基层群众的意见。三是反映全市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打不开局面,管理不够规范。四是指出民政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知识老化,少数同志思想观念陈旧,个别同志责任感不强,动力不足。五是为群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继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要重点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督导。要不断丰富双拥优抚安置各项工作内容,拓宽领域,注重实效。继续加强基层民政所长和农村敬老院院长的培训工作,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七是针对当前农村基层民政工作者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市民政局多为他们争取一些政治和经济上的待遇,更好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基层民政队伍。

针对以上意见和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认真抓好以下整改内容:

一是要重点加强对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社团,按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采取有力措施,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要树立创新意识。要实现民政事业的持续发展,要在全省民政工作中争先创优,更需要的是要有新思路、新方法。要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树立新观念,研究新思路,开展新实践,创造新业绩。四是要充实基层力量。民政工作任务重,资金多,而且都要在基层落实。各县区要在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内部管理等方面争取重视,努力争取乡镇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力争年底全部达到省厅要求。五是要健全监督机制。民政资金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活命钱,是善款,是“高压线”。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增加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民政”,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办事程序,加强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要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体现到各项民政工作中去。六是要加大基层民政所长、敬老院院长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七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外窗口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服务要求,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定期审批制和“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妥善解决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八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格按标准收费,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收人情费、“搭车收费”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买卖股票、玩各类游戏、上网聊天等现象发生。九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树立民政部门是服务部门,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都是基层服务员的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超前思考,主动服务,尤其是要针对当前民政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加快基层请示件办理速度。凡是基层请示的事情,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作出答复,不推卸责任,不上交矛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十是继续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把政风行风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执政理念和群众观念的教育,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内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成效作为评价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标准,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要组织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萍乡市民政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建立规章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学习,增强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和行业行为。

四、整改措施

(一)细化和分解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分工包项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1、重点抓好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发[20*]1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优抚资金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排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

责任领导:周敏伟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责任人:*

2、坚持救灾款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全面开展对救灾款的检查和自查,重点抽查部分乡镇的救灾款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民政所人员业务知识和财务知识教育培训力度,规范操作。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救灾救济科责任人:*

3、加大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责任人:*

4、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调解涉及基层民主政治权利的矛盾纠纷;加强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杜绝婚姻登记搭车乱收费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责任人:*

5、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努力争取乡镇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一支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重点抓好“三院”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责任人:*

6、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良性循环机制,继续完善申请、审核程序,加大核查的工作力度,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漏保、不错保;农村低保坚决克服层层分指标和一户保一人的错误做法,明确保障对象;增加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病种,用足用活医疗救助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为先、看病及时介入、住院主动救助、病后一次核算”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社会效益。

责任领导:袁支乾责任科室: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责任人:*

(二)加强整改监督检查。

一是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纳入下阶段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分析、定期督查,对热点、难点问题要专题研究,下功夫治理,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坚持“限期整改”制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科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帮助整改;四是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

(三)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监管长效机制,构筑“制度”防线。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廉政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制约束惩治机制;积极探索制度良性运作机制,建立制度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科学的制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努力消除政策、制度和管理上的缺陷及漏洞。

(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点测评,总结经验。

市民政局组织六个评议组开展对各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点测评,检查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组将对各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对数据统计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形成评议结果报告。评议报告由各评议组组长审核签字后及时反馈到被评单位,同时报送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民政部门和局属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改活动的具体做法、工作经验、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总结,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五、整改步骤

7月25日至8月25日为整改阶段,全市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按以下步骤分段实施:

(一)8月5日前,各县区民政局,萍乡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社区管理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问卷调查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市局评议办。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

(二)8月6日至8月15日,进行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突出整改重点,对整改内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中长期整改内容要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继续实施整改。市局评议办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各科室的政风行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8月16日至8月25日,完成建章立制,自查总结。

1、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边整边改,边纠边建,制定出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2、及时总结整改情况,对近期整改内容和中长期整改内容的完成情况要进行认真的自查,实事求是地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整改阶段工作小结。

六、整改考核标准

1、各级民政部门要达到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政务管理,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的目的。基层单位、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部门的满意度达80%以上,机关单位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受教育面达100%。

2、全市民政系统要按照省厅、市局“2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对照自查、整改,确保高分通过此次政风行风评议。

3、各级民政部门执法单位继续坚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整改,使民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执法机构的综合满意度达80%以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认真实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内容,认真解决,切实整改,不留隐患。

(二)认真做好政风行风问题举报投诉的接待办理工作。继续采取问卷调查、公开接待、设置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本系统行风状况,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及时答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增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透明度。要通过杂志、报刊、简报、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情况,增强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各县区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及时报市局评议办。

(四)严格整改纪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市局将把各单位、各科室实施整改方案的情况纳入《20*年度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办法》项目之一。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影响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局的单位(科室),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影响严重的要追究单位(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