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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门牌管理实施方案

民政局加强门牌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门牌管理,保证第二代身份证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对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门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此次门牌发放,遵循“保持稳定、标准规范、整齐美观、有利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避免因为管理体制转变而导致门牌号码的大幅变动。

具体从20*年12月开始实施,到20*年底前完成市区门牌设置、门牌证的发放和农村门牌证的发放工作。市区门牌设置和门牌证发放、农村门牌证发放覆盖率力争达到100%,20*年完成40%、20*年完成75%、20*年完成100%。

二、基本要求

(一)市区门牌管理基本要求

由街道地名管理机构协助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名办”)共同做好市区门牌的摸底、编制工作。

市区门牌摸底所需采集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门(楼)牌信息:社区居委会名称、小区名称、幢号、梯号、室号、户主姓名。

2.道路门牌信息:社区居委会名称、路名、门牌号、户主姓名。

(二)镇、街道门牌管理基本要求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专门成立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街道地名办”),落实专人负责。在门牌管理整治期间,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统一到镇、街道地名办集中办公。镇、街道地名办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新门牌、门牌证制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财政的下一年度预算,镇、街道地名办在业务上接受市地名办的培训、指导。

农村门牌摸底所需采集的信息包括:镇、街道名称、行政村原名、行政村现名、自然村名称、门牌号、户主姓名。

对于因为行政村合并后出现的自然村重名情况,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申报市地名委员会进行更名。

三、门牌发放进度安排

门牌发放工作分前期准备、门牌核对、集中发放、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12月至20*年3月)

1.建立机构。市区和各镇、街道门牌发放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建立镇、街道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及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并根据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日程。

2.落实经费。门牌发放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信息采集、信息核对、信息录入和日常办公等经费,由镇、街道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由镇、街道财政安排解决。

3.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门牌发放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动员群众主动配合镇、街道地名办做好门牌核对等工作。

4.开展培训。由镇、街道地名办确定村(居)委会成员为培训对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采集、信息核对、门牌编号规则等业务培训,计算机操作人员的信息录入操作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地名办组织实施。

(二)门牌核对阶段(20*年4月至20*年7月)

门牌核对工作必须在市地名办指导,镇、街道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广泛借助民间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实施。各镇、街道地名办要组织动员村(居)委会和各类调查人员,采取内部核对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开展门牌核对工作,做到城乡门(楼)牌编制到户、规范统一、不漏一户。全面清理、准确登记辖区门(楼)牌、道路门牌信息,差错率不超过千分之三,切实从源头上保证门牌信息的准确,为门牌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门牌证集中发放阶段(20*年8月至20*年12月)

20*年8月开始集中发放门牌证,开展门牌的设置与安装工作。门牌证的制发主要分信息确认、数据报送、门牌证发放3个程序。市区门牌的设置与安装由市地名办负责。

1.信息确认。在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门牌核对的基础上,从打印生成的门牌信息栏中,由申领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2.数据报送。由镇、街道地名办将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数据统一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到市地名办(minzhengju@)备案。

3.门牌证发放。市地名办将省民政厅制作的门牌证按行政区域发放到镇、街道(市区三个街道城镇住宅由市地名办发放)。完成门牌证的填写和数据核对工作,将核对无误的门牌证发放到申领人手中。

(四)总结表彰阶段(20*年上半年)

全市集中门牌证发放和门牌设置工作基本结束或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