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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民主制度建设方案

民政局农村民主制度建设方案

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是实践党的十七大精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协调农村不同群体和方面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为了切实做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工作,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级民主制度规范化建设,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增强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我镇创业创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

二、时间与实施步骤

从20*年5月19日开始到20*年6月30日结束为期40多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20*年5月19日开始到20*年6月1日。镇党委召开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动员会议,对驻村干部、村干部等进行培训,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在指导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中的作用,驻村干部要全程参与制度制订,制订制度切忌照搬照抄,做好全程把关工作。各村要召开动员会,成立村级民主制度建设的领导机构,一般以村两委干部为成员,村党组织书记是村民主制度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具体实施者。

2、修订完善阶段。时间从20*年6月2日开始到20*年6月25日。村两委要在驻村干部的指导下,以镇里的《制度汇编》为蓝本,研究制订民主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可以通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配套组织负责人、各级党代表、人代表、政协委员、老同志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或通过意见征求箱、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村两委梳理汇总意见建议后,对民主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制度初稿,交镇业务指导组审核。审核后,将每项制度分别提交党员大会、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通过。

3、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20*年6月25日开始到20*年6月30日。对于制订的每项制度都要确定制度实施监督人,制度实施监督人一般为村两委成员或村民代表,主要负责提醒、监督制度的具体落实,是制度落实的具体责任人。各村双委将修订好的各项制度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告。将形成的制度印发到户。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联系户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为了加强对我镇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决定成立*镇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谢明荣同志为组长,蔡昌光、黄海强、丁加力、瞿建林、刘年余为副组长,周克付、章展宇、林敏、陈少玉、江振华、卢鹏、李德峰、王兴建、陈连为成员,并建立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定期(每季度)研究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督查落实。建立农村民主制度建设工作业务指导组,蔡昌光同志为组长,黄海强、丁加力、刘年余为副组长,周克付、章展宇、林敏、万天象、陈久喜、周淑霞、吴建平、陆佐尧、林峰、姜雪微、张振孟、杨王展为成员。业务指导组主要工作是审核各村的民主制度初稿,主要审核制度初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合法性是指制度初稿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镇里《制度汇编》内容有无冲突。合理性是指制度初稿有没有根据村实际进行细化,是否符合农村实际。建立督查落实组,黄海强为组长,章展宇、林敏为副组长,各村驻村指导员为成员(见附件一)。督查落实组主要工作是定期到各村指导、督查民主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重点抓好制度制订和制订执行的落实工作。为了使农村各项民主制度长期有效执行下去,建立民主建设观察员队伍,由瞿建林同志负责,聘请各级党代表、人代表、政协委员、老同志等组成民主建设观察员队伍,到村察看档案台账、会议记录、参加村里的民主管理活动,监督村级民主制度的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