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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发展出租房综治方案镇

建设局发展出租房综治方案镇

为了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的要求,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切实消除出租房和违章简易棚屋消防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周边环境,有效改变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出租用于人员居住的出租房。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整治措施

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排、拆、整、建、管”的措施。

(一)全面排摸居住出租房的现状。在镇政府统一部署下,各村配合外口协管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开展排摸登记,逐户摸清房屋出租的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台帐,并对排摸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4月前要对我镇居住出租房进行彻底的排摸,掌握详细可靠的信息。

(二)坚决拆除违章简易棚屋。针对我镇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的违章简易棚屋点多、面广的现状,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全面拆除”的原则,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电力、房管等站所配合,争取在5月底前全部拆除违章简易棚屋,彻底消除违章简易棚屋消防安全隐患。

(三)深入整治民房出租房隐患。对民房出租房根据隐患情况分为基本合格、一般隐患、较大隐患三类,通过一年的深入整治,基本消除民房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底前完成一般安全隐患类整治,9月底前完成较大安全隐患类整治,11月底前完成所有类别整治。重点突出五个方面整治:一是线路隐患整治。由镇政府聘请技术专业人员指导把关,并统一采购电线及套管,由村负责对线路老化的出租房逐户进行安装更新。每户出租房电表下应加装“小型断路器(C45开关)”及“剩余电流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二是明火隐患整治。实行明火集中管理,一间房内多居住的只能设置一处厨房,并实施食宿分离。三是消防通道隐患整治。有条件的出租房要设置逃生梯,没有条件的要统一配置逃生绳(三楼以上的要求配置)。要坚决拆除三楼以上防盗窗(网)。四是隔墙材料隐患整治。拆除易燃材料隔墙,使用防火板、水泥砖等不燃性材料。五是消防设备隐患整治。出租房每层必须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和应急灯。对其他需要整改之外,由工作人员提出指导意见,各出租户按照要求予以整改。

(四)引导建成一批安全规范的员工宿舍和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利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在用地指标和相关配套政策上对整治工作的倾斜,多渠道建设企业员工宿舍和外来人员居住点。引导有条件的村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地、废弃地上建设外来人员居住点,按村集体出资或村企联合建等方式进行建设,所有权和出租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方式运行。对无法集中建筑的边角地、沿路地、闲置地,可由村集体出资建设符合规划、消防安全要求的临时出租房用于集体出租。二是引导企业自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员工宿舍,对没有条件建设员工宿舍的,要求企业集中租用规模较大、消防安全措施到位的出租房作为员工宿舍。

(五)建立一套长效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堵疏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实行督查制度。以外口协管员为骨干,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间”的要求,开展“地毯式”入户排查,由镇政府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督查,督促部门及相关人员落实各项措施及职责。二是实行安全承诺制度。承租人要和出租房房主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出租房房主要和村委会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诺书》,村委会要与镇政府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诺书》。三是实行亮牌管理制度。在出租房悬挂亮牌表,注明承租方、房主、社区民警、外口协管员及驻村干部姓名、联络方式,方便及时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四是实行联合执法制度。对整改合格的出租房,根据隐患可能反复的几率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确定管理等级,由社区民警、协管员、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出租房动态情况,防止出现隐患反弹回潮。对消极整改和拒不整改的,采取快速有效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或由派出所予以强制停止其出租行为。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监督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驻村干部为出租房整治工作具体责任人,组织领导所在村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职能站所、办公室认真履行好职责,抽调精干力量,切实加强面上指导,要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自觉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花大力气,下苦功夫,深入推进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全镇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杨颖俊同志为组长,陈余海、王晓周、何瑞东为副组长,李建通、王安行、郑祥辉、何胜杰、黄伟、陈晓阳、陈铭雏、金宏、蔡小荣、陈福芝、王隆、蒋海、陈君权等为成员的镇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安行担任办公室主任,郑修为联系人,电话为*。

(三)强化责任。各村对辖区的消防安全负责,企业负责人是企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在执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要按照《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规定,予以“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各村、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意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