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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发展稽查教育方案市

质监局发展稽查教育方案市

为实施“监管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监督效果,经研究决定对稽查大队体制进行改革。具体方案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辖区

设立*市质量技术监督直属稽查中队、柳市稽查中队、虹桥稽查中队。各中队对局负责,在业务上接受职能科室的指导。

直属稽查中队所辖区域为乐成镇、开发区、白石镇、翁洋镇、黄华镇、城北乡;

柳市稽查中队所辖区域为柳市镇、象阳镇、北白象镇、磐石镇、七里港镇;

虹桥稽查中队所辖区域为虹桥、清江、雁荡、大荆片区的乡镇。

二、职责分工

各中队负责局布置各项工作的实施、执行,职能科室负责业务指导、规划、计划制订、督查审核审批等。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联系所在乡镇的工作,统一管理所辖区域的基层质监网络组织,指导乡镇质监员、村级协管员、企业质检员开展工作;

(三)负责查处所辖区域内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承担“六打六保”等专项打假工作;组织查处标准化、计量违法行为;负责区域内生产企业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齐全的企业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受理产品质量申诉、举报工作;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和区域性产品质量及各种专项整治任务,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确认工作;做好食品、特种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

(四)协助组织实施标准化和计量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片区计量器具;对认证认可、认证咨询行为进行监督;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证后监管。

(五)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中队和各职能科室的接口关系

(一)和稽查大队的接口。各中队负责辖区域内的打假治劣和案件的查处工作;稽查大队负责对重特大案件、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各中队执法案件的监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打假治劣和各中队的执法工作。

(二)与案审办(法制办)的接口

各中队负责立案案件证据的收集,万元以下的案件由稽查中队组织案审;案审办负责案件证据和程序合法性的审核,负责组织万元以上案件的案审工作。

(三)与综合业务科的接口。

1、标准化工作。各中队负责标准违法行为的查处,实施无标整治;综合业务科负责对中队的业务指导,负责标准备案和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牵头组织无标整治工作。

2、计量工作。各中队负责管理区域内计量器具管理,包括法制计量和能源计量,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综合业务科统筹全市的计量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的审核

3、认证认可。各中队负责区域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组织对违反认证认可条例行为的查处;综合业务科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市的认证认可工作。

(四)与质量科的接口。各中队负责实施区域内的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查处《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行为;质量科负责全市的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工作,负责生产许可证申报和指导协调工作。

(五)与质量监督科的接口。各中队负责对区域内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做好区域内质量整治工作;监督科负责有关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及质量整治工作任务的下达,负责后处理案件的调查和查处,负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登记召开质量分析会及异议、提前复查申请的受理。

(六)与食品办的接口。各中队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查处和巡查工作;食品办负责全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质量整治工作。

(七)安全监察科。各中队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巡查和专项检查;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五、内设机构

(一)综合组

负责中队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工程和组织实施标准化与计量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片区计量器具;对认证认可、认证咨询行为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证后监管。

(二)监督稽查组

负责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违法行为;受理产品质量申诉、举报工作;做好定期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确认工作(委托协会的除外);配合局机关质量监督科做好区域性质量整治工作;做好食品、特种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

五、人员配备

每个中队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设置1-2名,每中队配工作人员5-7人。中队长按中层正职配置。

六、人员来源

各中队人员从稽查大队现有人员中择优选调,再从相关科室抽调骨干,力量向基层倾斜,并实行轮岗制。

七、经费保障

人员工作经费按现有的渠道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