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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创建科普示范区方案

信访局创建科普示范区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全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具体标准,结合*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我区基本情况

我区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区域总面积1380.54平方公里。现辖4个街道、17个建制镇、1个乡。全区总户籍人口77.6万。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加强,在全国百强县(市)社会经济综合实力测评中居第十二位。20*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453美元,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0亿元,全社会职工人均工资收入168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元。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有机结合,广大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有了普遍提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已深入人心,科技在经济发展、社会繁荣、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每年组织开展全区性科技活动周、科普节、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营造科普氛围,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科普工作已有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我区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省首批科技强区、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农函大先进分校等称号。但是,我区的科普工作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如公众科学素养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此更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动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科普工作,为促进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三、总体目标

创建科普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科普社会力量的整合和要素集成,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科普服务能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科普服务,努力满足科普需求,促进公众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四、实施步骤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20*年8月——20*年3月)。主要是: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召开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订创建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科技、科普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11月——20*年4月)。主要是: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明确创建任务,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年5月——8月)。主要是: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按创建要求,自查自检、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区组织力量对科普示范镇(乡、街道)、村、社区和科普示范基地进行验收,在通过验收的同时,搞好总结表彰工作,以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主要任务

整个创建活动分为五个方面:

(一)科普组织网络建设

1、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区科协有编制,有人员,对其所属事业单位实行职能转换;镇(乡、街道)科协组织健全,把热心科普事业,责任心、事业心强,有较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科普工作者队伍,做到有人办事、用心做事。在科技人员较多的非国有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充分发挥科普讲师团和科普志愿者服务队伍的作用。

2、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对现有的20余个区级学会加强管理,开展星级学会评审,建立起比较科学合理的学会工作评估体系和鼓励、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逐步实现由技术交流型、技术服务型向技术经济实体型发展,为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通过举办科技培训班、学术报告会、听讲座、进修、函授等各种形式,抓好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每年有15%以上中、高级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再教育。定期开展科技优秀论文和“十佳”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定期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定期开展科技工作突出贡献奖和科技工作优秀工作者的评选,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科技人员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

3、科技示范户队伍建设。建立起省、市、区、镇四级科技示范户,全区达到1000户。

(二)科普设施建设

1、区、镇(乡、街道)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市政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全面安排,分期实施。

2、城区建设大型科普画廊3处以上,所有社区都要建有标准科普画廊,各镇(乡、街道)至少有1处标准科普画廊,60%以上村有科普宣传窗或科普专栏。科普画廊、科普宣传窗应定期更新内容。

3、区级在城区开辟综合科技活动场所,各镇(乡、街道)建立综合性的科普文化活动中心,60%以上的村要建立相应的科普学校、科普图书室等科普活动场所。

4、区、镇(乡、街道)要逐步实现科普宣传教育手段的现代化,提高科普教育的效果,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科普教育宣传

1、每年举行两次大型科普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经常性组织科技咨询、科技信息、科技培训、科普展览等活动。根据农时季节特点,组织区内外科技人员下村到户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知识,解决技术难题。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要进一步办好已在《*日报》和*电视台开设的科普栏目,并提高栏目质量,扩大收视率。要组织好科教电影的放映和科普图书的发行工作。

3、突出科普重点对象:

领导干部:把讲授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列为各级党校对干部教学和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向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介绍当今自然科学领域的最新动态,帮助干部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决策能力。每年邀请一批院士或知名学者来我区作科普专题报告,不断开阔领导干部的科技视野。加强镇(乡、街道)、村党员干部市场经济和适用技术培训。

农民群众:一是继续抓好以农函大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围绕特色农业基地开展科普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名。二是充分发挥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镇(乡、街道)党校的培训作用,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与专业技术培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科普培训与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青少年学生:以树立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培养科技兴趣、创新思维为目标,继续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良好氛围。要以校园科普节为重要载体,开展科技小活动,建立科技兴趣小组,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大赛、科幻画比赛、科技制作、科技夏令营等科普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从小养成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习惯。

社区居民:组织全区广大科普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以“崇尚科学生活、创建文明社区”为主题,为社区居民举办科普讲座、科学知识竞赛、科普咨询、科普展览、科普文艺演出等活动,办好社区科普画廊,引导社区居民增强科学意识,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5、开展基层科普单位创建。要广泛开展争创科普示范镇、村、社区活动,至20*年底,全区创建省级科普示范单位8个,市级科普示范单位15个,区级科普村(社区)个80个。

(四)科技成果推广

1、加大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力度。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横向联系,每年引进农业新品种(系)40个以上,每年推广5-6个农业新品种及4-6个农业重点技术。每年引进、运用工业新技术30项。

2、大力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结构调优、品种调新、规模调大、效益调高”的原则,制定好全区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区、镇乡要按照特色农业发展布局,抓好特色示范基地建设。要在全区建立10个区级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各镇乡至少创办1个以上能体现本地产业特色的科普示范基地。

3、组织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开发、研究和转化工作。每年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00项。

(五)科普经费投入

区级科普经费按年人均1.5元落实,纳入财政年度计划,专款专用,从创建之年起每年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同步增长。镇(乡、街道)科普经费应按年人均1.8元的标准提取,并在所在镇(乡、街道)财政预算科目中单列。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

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局人事、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人口计生局、区统计局、*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区科协主席兼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明确职责、任务、目标,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共同推进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的合力。各镇(乡、街道)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管理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一把手对科普工作负总责,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科普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建立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将科普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科普工作精神,积极研究促进本地区科普工作的办法,区委、区政府将科普工作列为对各镇(乡、街道)、部门的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二)创新制度,完善政策环境。

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原有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充实,并使其发挥正真的作用。联席会议要审议科普工作的有关法规或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科普工作的政策;审议全区科普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计划;确定需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的重大议题;督促规划、计划的实施和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镇(乡)科普工作,推动科普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考核评比制度。为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区委、区政府将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达标的先进单位分级授牌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多元筹措,增加投入。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确保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创建经费列入各级预算。对于科普设施和重大科普活动要给予专项拨款,保证实施。

(四)整合力量,齐抓共管。

创建工作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面广量大,工作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科协要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科普网络优势,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科普活动。科技局要结合我区的科技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协调。农林、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根据部门的特点将创建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宣传、广电、文化、党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渠道和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

(五)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全区要以“科教兴区”为主题,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大力宣传全区科技事业的伟大成就和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在全区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有声有色科普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在生产、生活和休闲的不同环境中都受到科学知识的熏陶和启迪,从而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是区委、区政府既定工作目标。各镇(乡、街道)和各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本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