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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整治肉品质量安全方案

质监局整治肉品质量安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商务部、浙江省经贸委分别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针对当前肉品生产供应形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百姓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关注肉品质量安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当前生猪和猪肉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引发肉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强化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屠宰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肉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二、工作目标及安排

大力加强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分段管理和联合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整治,按统一部署开展行动,不放过盲区、死角,以城乡结合部和打击私屠窝点为重点,从根本上提高上市肉品质量,确保市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餐饮用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率100%,实现肉品安全可追溯管理。

专项整治时间从20*年9月10日起至20*年12月31日结束,本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15日。加强宣传,全面动员,使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充分认识此次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放心、安全。

(二)全面普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密切协助,形成合力,抽调精干人员对全市范围(辖区)的私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未检肉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汇总。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以分段监管、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照普查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取缔私宰窝点,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未检肉的违法行为,规范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屠宰行为,确保出厂(场、点)肉品质量达到100%、肉品上市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立足长效管理,巩固深化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并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陈伟民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陈立群、市贸易局许兴旺同志任副组长,市贸易、公安、工商、卫生、农业、质监、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由许兴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监督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度情况。

(二)明确工作职责

在当前形势下,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不仅要确保肉品市场供应,更要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各放心肉管理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把好肉品从源头到终端的各个环节,要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制,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市贸易局要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生产、检验,确保合格的肉品上市流通。同时要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肉品流通市场秩序。

市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打击私屠滥宰的行政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暴力抗拒屠宰执法的大案、要案要加大侦破力度,快办快结。

市农业(畜牧)部门要加强兽用药物的整治清查,加大禁用药物的清剿力度,加强生猪疫情的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强化生猪宰前检疫和信息指导,帮助屠宰企业拓宽生猪调拨渠道。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货并签订协议,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强制退市”等制度,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要规范肉品经营行为,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品和不合格肉品的,要立即予以查处。要督促经营者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自检、质量承诺、索证索票、市场举办者责任等制度,实行可追溯监管,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商。

市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企业及集体食堂单位用肉原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用肉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肉品购入登记制度,做到货证相符。

各乡(镇)、街道要确定所属行政区域肉品安全管理责任人,指定落实岗位责任制度,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肉品管理。

各生猪定点屠宰场要切实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产品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定点屠宰场生猪克伦特罗残留自检规程》、《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测、屠宰、检验,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部门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宣传工作要注重形式和效果并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图片展览、广播教育、电台新闻等方式进行多方位多层次宣传,对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要予以重点曝光。在中秋、国庆两节前期,要组织以“放心肉”为主题的系列户外大型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各部门要投入必要的宣传经费,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