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财政局发展会计集中核算方案县

财政局发展会计集中核算方案县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借鉴试点县(市)的经验,实行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稳步推进,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局、县物价局、县人民银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是:县委办、县府办负责对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的审核和下达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收费及票据清理、核算中心人员选调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牵头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制定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落实核算中心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清理收费票据等工作;县人事劳动局牵头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县物价局牵头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县人民银行配合做好银行账户的清理工作;县审计局协助做好清理票据、清理银行账户的监督工作。

二、宣传发动,统一认识

会计集中核算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改革,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有利于强化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基层单位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政府财务公开和廉政建设,也符合财政改革方向。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要按照“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原则,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社会团体的各项财务收支,包括预算内、预算外、上级拨入经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以及各种往来款项等,均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

2、核算中心在银行为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各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各单位原有账户一律取消,不再办理新的银行开户,各单位的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的拨入,支出、往来款的收付等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

3、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岗位,仅保留一名出纳(报账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报销凭证的初审,报指定领导签批后,负责备用金额度内现金支付,向核算中心办理报销。核算中心经审核无误后,通知银行办理资金结算,并办理登记入账,编制会计报表。

4、建立备用金制度。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对现金需求的大小,确定单位备用金定额,建立备用金制度。

5、核算中心必须定期向单位通报经费报销和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可以随时向核算中心查询任何有关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6、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后,单位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收入计划和支出预算仍由各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门。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审批及管理等仍由单位负责。单位仍是接受财务审计的主体,对各项收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纳入核算中心后,对下属单位仍有财务管理职能,行业报表仍由各部门财务人员(报账员)负责汇总编报。

为确保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初召开全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全县会计集中核算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搞好清理,摸清底子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搞好清理、摸底是关键。清理收费票据,主要是摸清使用票据种类、使用范围和领购渠道等情况,对使用不合规的收费票据要予以收缴,并积极推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工作。清理收费项目,主要是摸清收费文件、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保留、取消、归并、转为经营性收入、注销等性质进行分类。清理银行账户(包括基建账户、贷款专户、工会账户、职工技协账户、食堂账户、学会协会及职称评审机构账户等),主要是摸清银行账户数量、沉淀资金状况。清理、摸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清理摸底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四、精心筹备,扎实工作

鉴于会计集中核算改革要求高、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会计核算中心机构设置。设立“*县会计核算中心”,为科(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局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选调(招考)人员,暂定20名。会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会计法》,热爱会计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4年以上;持有《会计证》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身体健康,年龄男性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核算中心会计人员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现有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会计人员中考核选拔,不足部分再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的选调(招考)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份组织会计人员上岗培训。

3、会计核算中心结算银行,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银行以公开竞争方式产生。并由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等部门监督。

五、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财政资金“四统一”分步实施到位。第一步,可先将党政机关和参(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三统一”,即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并于20*年1月1日正式实行。第二步,结合我县的财政状况,待条件成熟后,实行分配统一标准。

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分期分批地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六、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是县委、县政府推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严肃法纪,加强监督,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各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要及时结清账目,编制好移交清册,按规定办理好会计移交工作,不得私设账外账。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会计集中核算的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隐瞒不报、私分公款、转移资金、逃避监督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倾向。对违反财经纪律、乱收滥支、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向社会公布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以群众监督促进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