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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党务公开试点方案市

建设局党务公开试点方案市

为推动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在我局顺利开展,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组通〔*〕36号)和《*市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党的先进性建设,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利动作的监督和制约,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效果,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问题,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在试点中不断巩固、提高。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落实“四个”公开: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对象

市建设局(包括局机关第一、二、三党支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原则上公开涉及面较广或比较敏感,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不涉及秘密的内容。我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党委成员分工情况,2、党委年度工作计划,3、党基层组织的设置,4、党委、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5、党员发展工作,6、党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7、党员干部的提拔任用,8、党员的评优、评先,9、党员教育计划,10、党务监督员的反馈意见。

局直属各单位确定公开内容后应报局党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备查。

四、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公开的形式:1、党内公开,(1)召开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务公开会议,(2)、印发党务公开信息,(3)、设立党务公开栏。2、社会公开,(1)、在本局外部网公开,(2)、设立机关和党务栏公开。局可根据情况选择公开的层次和方式。

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每季度末要更新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处理情况应及时公开,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事项的办理及落实结果应跟踪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1、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方案应包括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

2、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方案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3、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结果对公开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送领导小组审核盖章。

4、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方案实施公开。

六、公开的监督与保障

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各党务公开试点对象单位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地向领导小组提出党务公开方案。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实行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凡属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是否公开。

实行预公开制度。公开单位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提前公开初步方案,提前时间不得低于半个月,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形成正式方案后及时公开。

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3~5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听取其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广泛收集群众反映。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效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提高党务公开的实效;及时收集、反馈群众对党务公开的建议和意见;向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以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对署名真实姓名举报有关党务公开内容的,应认真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七、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党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