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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机关政风评议方案

民政局加强机关政风评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省纪委三次全会、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包括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中央、省属驻巢单位共48个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作为政风评议的组织、领导机关不参加评议。

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评议对象划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类是与社会和群众联系较为密切,以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为主的部门,具体是: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市容局、房产局、交通局、环保局、物价局、农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文化(新闻出版)局、水务局、安监局、林业局、广电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局等25家单位;

第二类是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具体是:市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旅游局、外事侨务办、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经委(国资委、中小企业发展局)、科技局、宗教局、商务局、体育局、统计局、事管局、地震局、档案局、粮食局、供销社、渔管局、人防办、气象局等23家单位。

二、评议内容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开展制度推进年活动,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为着力点,设置5项评议内容,其中共性内容3项、个性内容2项。

(一)共性内容。1、依法行政。评议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职权,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等方面的情况。2、效能建设。评议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推行“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绩效考评制等方面的情况。3、廉政建设。评议其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遵守各项廉政制度情况。

(二)个性内容。列入第一类的25个单位个性内容为:1、规范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为。2、系统管理和指导。主要是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及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情况的评议。列入第二类的23个单位个性内容为:1、勤政为民。评议其坚持群众观念,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等情况。2、综合服务。评议其树立服务意识,减少办事环节,方便基层工作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等情况。

以上测评所用测评表实行同一格式,分列5项内容,每项20分,满分100分。

三、评议组织

市政风评议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根据评议工作需要,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市政风评议领导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飞飞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业锁和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边建国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政府办、监察局、人事局、机关工委等单位负责人。

四、评议方法

采取暗访组测评、投诉受理机构测评、行政服务中心测评、问卷调查和“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等五个部分,评议工作于10月25日-12月25日集中进行。

(一)暗访组测评。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新闻界、企业界、知识界和人民团体聘请16名政风评议员,组成4个暗访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对被评议单位政风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组织评议。

(二)投诉受理机构测评。由市政风建设、外来投资者、侨资台资、个私经营者投诉受理中心(即经济“110”),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等单位的投诉(举报、控申)受理机构,依据各自受理的投诉情况和调查核实结果,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三)行政服务中心测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进驻单位进行测评,未要求进驻的单位得平均分,应进未进的单位不得分。

(四)问卷调查。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由国家统计局巢湖调查队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问卷测评表进行测评。2、社会测评。一是由社会直接服务对象对有关单位进行测评;二是由国家统计局巢湖调查队向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部分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行政管理相对人,定向发放问卷测评表进行测评。问卷测评表发放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份。

(五)“政风行风热线”考核。市“政风行风热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办法,根据评议对象领导上线情况、投诉举报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对上线单位进行考核测评,未上线单位得平均分。

被评议单位综合得分按百分比折算,其中暗访组测评占5%,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占10%,行政服务中心测评占15%,问卷调查占60%(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测评占15%,直接服务对象测评占15%,调查队群众问卷调查占30%。),“政风行风热线”考核占10%。评议结果达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满意等次;60分(含60分)-85分的,为基本满意等次;低于60分的,为不满意等次。

五、评议结果运用

(一)评议结果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规定,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布评议结果,对第一类和第二类被评为前两名的单位,由市政府给予表彰。

(二)评议结果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体系。对第一类和第二类被评为后两名的单位在当年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不得被评定为良好以上等次,单位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作出说明,并对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限期拿出具体的整改方案。

(三)设置进位奖。综合得分位次较上年度进步五位以上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

(四)加大整改力度。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把评议中收集到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评议对象,限期整改。评议对象要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方案并报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查。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以评议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机关政风和行风建设,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精心组织。要加强宣传,主动配合,支持评议工作,确保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操作。评议对象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评议活动,保持正常工作,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干扰正常测评。评议组主要采取明察暗访了解被评议单位的政风建设情况,不到单位听取汇报,不增加单位负担。各被评单位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认真负责。各评议对象和评议人员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评议打分,对被评议单位不了解情况的,可以不打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各类评议员填写测评表时,可以开展调查和走访活动,使评议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代表性。

(四)加强监督。市政风评议办公室要严格监督各类评议活动,确保客观公正,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评议结果落到实处。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舆论监督,积极配合做好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