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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救助方案

民政局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救助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年春荒期间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要求》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县春荒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春荒救助的形势

去年,我县先后遭受了雪灾、洪涝、台风、泥石流、病虫害等多种自然灾害的袭击。据统计核实,全县受灾人口183466人,因灾死亡3人,农作物受灾24049公顷,其中农作物绝收7243公顷,倒塌住房740间,损坏房屋8503间,死亡大牲畜2577头只,直接经济损失60454万元,灾情较往年偏重。全县春荒期间共有缺粮户9250户,缺粮人口32376人,缺粮194.256万公斤;需衣被救助952户,2165人,需衣被3613件,需治病救济1329人,救济形势较为严峻。

二、救助对象

根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基础的强弱和自救能力的差异,重点救助重灾区的重灾户,灾区的五保户、残疾人、烈军属、老复员军人中的特困户,山区的呆傻户,缺钱、缺粮、缺劳动力的“三缺户”。

三、救助的重点区域

按照春荒缺粮情况,重点救助去年受雪灾、洪涝、台风、泥石流、病虫害较严重,早稻和一晚减产、二晚绝收的重灾村组。

四、灾区灾民和困难群众救助具体措施

1、救助资金筹措。在坚持县乡财政分级负担原则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的扶持,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组织灾民和困难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对有一技之长,有劳动能力的灾民和困难群众,在当地经商办企业或外出务工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并提供优质服务。

3、积极开展社会捐助。采取村组互助调剂,邻里、亲友帮助,社会各界捐助等办法,积极筹措资金,帮助灾民和困难群众度过春荒困难。

4、救助款物发放程序。村民申请,群众评议,村小组公示,村委会调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后发放,春荒救助原则上发放粮食,确保困难群众春荒期间每人每天一斤粮。

5、加强监督。春荒灾民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对下拨的款、粮要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和困难群众手中,要做到专款(粮)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平均发放。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下拨款、粮的使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县春荒灾民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