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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方案

民政局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方案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是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重要阵地,是实现“两个转变”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对全市农村地区独立建站的乡镇服务站按服务地域范围、技术人员的力量及技术用房和设备等要求的不同分设中心服务站、服务站。逐步建立县级指导站带动中心服务站、中心服务站带动服务站的服务运作机制,以充分发挥县级指导站的技术指导和中心服务站的示范、辐射作用,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增强整体合力。通过新格局的建立,使乡镇服务站的功能定位更为规范合理,优质服务的各项工作更加富有成效,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的实施更加扎实有序。

一、合理设置各类乡镇服务站

根据国家计生委颁发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和省计生委《江苏省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筹建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全市六个市(县)、区独立建站的乡镇服务站分为中心服务站、服务站。

(一)中心服务站

1、技术人员

人员配置结构合理,要有3名技术服务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为在编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已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的技术人员,另1名可为有护士资格或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同时,3名技术服务人员中有1人需兼任检验工作。

各地可采用“招、借、聘、调、派”等方法,引进人才,充实中心服务站的技术力量。要严格执行执业人员准入制,积极推行技术人员培训制,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技术用房

技术用房建筑面积一般应在150平方米以上,房屋布局、人/物流向合理。应设:门诊咨询室、妇检室、冲洗室、化验室、B超室、洗手更衣室、手术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休息室,其中门诊咨询室、妇检冲洗室、手术室、休息室必须分设。

3、基本设备

术前洗手设备;空气、器械消毒设备;妇科检查、冲洗设备;妇科手术必备设备;检验、辅助检查设备;必备的抢救设施及备用物品等。

4、选址要求

中心服务站必须设在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人口稠密、服务站建设初具规模的乡镇。中心服务站的选定要与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5、环境氛围

中心服务站要有优美清洁的环境,周围有绿化、无污染、路面整洁。站内要有现代新颖、主题突出的科普宣传氛围,科室布局结构合理,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标记醒目。

(二)服务站

1、技术人员

根据开展的服务项目要求,配备技术服务人员1—2名。开展避孕节育手术的服务站必须有2名技术人员,其中1名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已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另1名可为有护士资格或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同时,2名技术服务人员中有1人需兼任检验工作。

2、技术用房

技术用房建筑面积应符合所开展的服务项目要求,一般应在90平方米以上,房屋布局、人/物流向合理。开展避孕节育手术的服务站应设:门诊咨询室、妇检室、冲洗室、化验室、B超室、洗手更衣室、手术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休息室,其中门诊咨询室、妇检冲洗室、手术室、休息室必须分设。

3、基本设备

开展避孕节育手术的服务站应配备:术前洗手设备;空气、器械消毒设备;妇科检查、冲洗设备;妇科手术必备设备;检验、辅助检查设备;必备的抢救设施及备用物品等。其他服务站也应有门诊、咨询、妇检、B超等所需的必备设备。

4、选址要求

服务站应设在乡镇中心位置,交通便利,方便群众。

5、环境氛围

要有整洁的周边环境,周围有绿化、无污染、路面整洁。站内各种标牌、科普宣传版面、物品放置有序,标记醒目。

二、中心服务站的职能及运作方式

中心服务站应作为县级计划生育指导站的分站,是县站服务功能和技术力量的延伸,可与县站联体运作。各地应积极向所在地的市(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在中心服务站增挂“××市(县)、区计划生育指导站××分站”牌子的申请,在批准后挂牌。依法开展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精神、符合规范要求的技术服务。其职能为:开展避孕节育的知识普及、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推广应用计划生育新技术和新方法,积极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等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服务工作。

县级计划生育指导站应定期下派技术人员(有执业资格的)到中心服务站工作,加强中心服务站的技术力量,并可指导中心服务站的技术服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做到资源整合。

中心服务站对片内的乡镇服务站起带动和辐射作用,在完成所在乡镇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的基础上,承担起周边乡镇不能开展的避孕节育手术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项目,帮助和指导周边乡镇服务站解决技术服务中的疑难问题。

三、服务站的职能及运作方式

服务站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和设备,开展以知识普及、知情选择、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为主的技术服务工作。条件较好的服务站可根据《执业许可证》上批准的服务项目,开展避孕节育手术。各服务站都要积极参与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的实施。

服务站在独立开展技术服务的同时,接受中心站的指导和向其转送本站服务范围外的服务对象,相互配合,增强整体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中心服务站建设,是一个新的服务运作模式的探索。各市(县)、区计生局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点计划,加强领导,并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制定中心服务站建设的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迅速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被省计生委定为首批乡镇中心服务站建设的宜兴市,要在年内完成技术人员选配等各项建设任务,接受省、市评估。其他市(县)、区的中心服务站,要力争在明年上半年配齐技术人员,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向市计生委申请接受省、市评估。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要把中心服务站建设成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重要阵地。

在加强中心服务站建设的同时,各地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也要不断完善,力争在*年按设置标准完成房屋设备等硬件建设和技术人员的配备工作。

各地在中心服务站建设中,应着眼于区域的发展,与国家制定的小城镇发展规划相适应,与省开展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的各项具体要求相适应,不断总结经验,使中心服务站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