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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机关作风建设整顿实施方案市

工会机关作风建设整顿实施方案市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和发扬良好的作风,促进和谐*建设,按照*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年在全区开展以“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促进和谐”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一、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

“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三增强、三服务、三提高”为目标,做到“六个结合”,即机关作风建设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与城区综合整治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与万众评公务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加快建设平安和谐*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二、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要求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倡导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形成求真务实、顾全大局的作风,创造投资营商和文明法治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为政清廉的机关干部队伍。切实把能够做的事做好,把经过努力能做成的事做好,把最急的事做好,把最实的事做好,把人民群众最迫切的事做好,把全局的事做好,并且做到“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真正做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具体要做到:

(一)做到“三个增强”。要增强凝聚力,努力把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战斗堡垒;要增强内动力,以促进*的发展为己任,强化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增强执行力,不折不扣地把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转为行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三项服务”。要服务大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落实稳定是第一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服务基层,进一步形成机关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普遍建立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急基层之所急,想基层之所想,为基层排忧解难;要服务群众,努力当好人民满意的公仆,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三)实现“三个提高”。要提高理论水平,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要提高领导水平,增强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提高工作效率,现在能办的事立即办,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

三、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范围

(一)三和开发区、区直副科以上单位(含垂直管理部门);

(二)承担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三)各镇、街道参照此方案执行。

四、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整改内容

“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整改工作。整改的主要内容有6个方面:

(一)工作意识和工作态度方面:是否存在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的问题;是否做到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是否坚持群众路线,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机制;是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等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的现象;是否因受本位主义利益驱动的影响,存在顾小家而舍大家,顾小集体而弃大局的现象;是否存在只考虑到眼前,没有考虑到长远的现象;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强不强,等等。

(二)依法行政方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是否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有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能否顾全大局,真正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有无因小团体利益或部门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是否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无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办事,公正执法执纪、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工作效率方面:是否做到重视机关单位作风建设、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是否明确责任,加强干部和工作人员政治及业务素质的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单位工作效率;是否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有无存在今天能办的事拖到明天才办的问题;有无存在有利争干,无利推诿问题;有无存在办事程序繁琐,承诺不兑现问题;有无存在因工作不落实、工作失职损害集体或群众利益,造成群众意见较大,引发群众上访等问题。

(四)遵纪守法方面:是否做到纪律严明,自觉遵守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纪律;在政治、经济、人事、群众工作等方面是否存在违纪问题;工作中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上班脱岗、办私事、打扑克、玩游戏、上网聊天等违反纪律的现象,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玩乐,等违反纪律的现象。

(五)会风和会纪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要求参加会议,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有事不请假,随意缺席会议;不遵守会议纪律,迟到或早退;开会时接打电话,交头接耳等现象。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是否做到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做到检查考核情况与工作绩效挂钩;是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制度;是否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商业贿赂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问题。

五、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措施

(一)通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对机关作风建设的认识。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年”的主题,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关系到执政能力建设”、“作风就是政风,公仆就是服务”等专题讨论,找准问题,深挖根源,促进机关作风的根本转变。同时,在*电视台、*电台、《新*》以及区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设专栏,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讨论。

(二)通过开展“六个一”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组成单位作用,优化整合全社会反腐倡廉教育资源,在前两年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六个一”系列活动,包括建立一批“三纪”(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基地,举办一场作风建设专题报告会、举办一场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文艺晚会,开展一次“百佳”评选活动,编印一本廉洁自律手册,开展一次廉政教育进公交车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纪国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促进良好作风的形成。

(三)通过开展“百窗争优、百佳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要大力抓好科(股)室和窗口建设,开设素质教育讲座,组织岗位业务练兵,进行知识技能竞赛,举行危机应急处理演练,努力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要注意选拔培养一批年轻优秀的后备干部,使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成为锻炼提高干部素质的平台。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在全区开展百佳评选活动共评选20个“优秀党支部”、30名“优秀党员”、30名“优秀公务员”、10名“优秀科(股)长”、10个“优秀服务窗口”,并给予表彰奖励,特别优秀者予以提拔使用。

(四)通过深入开展“两评一线”活动,进一步打造机关作风建设的品牌。要认真总结近两年开展“万众评公务”、“行风评议活动”和“行风热线”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开展“两评一线”活动。今年将在全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及全区中小学校、镇以上医疗单位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同时,探索抓好“行风热线”的“两个延伸”:从室内向室外延伸,从区直单位向基层延伸,增强“行风热线”的社会影响力。要完善群众反映问题的督办机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通过深入开展“四项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机关作风建设的力度。一是开展机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推动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入治理机关作风中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达到“两好两高一满意”,即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好、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高、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中的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徇私舞弊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将查纠问题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建立行政效能考核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开展学风、会风、文风专项整治。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严肃会议各项纪律,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注重会议实际效果;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规范公文收发和报送工作,严把办文审核和质量关。四是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整治。要不断深化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加大明查暗访和效能问责力度,重点整治办理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处罚、服务态度及办事效率、廉洁从政、招商引资等七个方面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通过推行“五项”制度,进一步推进机关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推行首问责任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要挂牌办公,熟悉业务流程,热情接待服务对象,履行首问责任。二是推行服务承诺制。要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承担违诺责任。三是推行限时办结制。要提供“菜单式”服务指引,一次性向服务对象明示办文办事所需的资料,明确办结时限。要推进服务规范化,建立高效、协调、公正、透明的行政审批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进出,进一步完善服务硬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四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五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认真贯彻《*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同时,要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将工作业绩、违纪、投诉等进行量化绩效考核。凡投诉较多、意见较大、满意率不高的单位,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依据问题严重程度,做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

(七)通过打造群众监督平台,进一步扩大社会评议机关作风的参与面。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机关作风建设年”专栏,进行机关作风网络民意调查,定期公布各单位“满意率”、“不满意率”和“意见数”。开展“群众最满意的一件实事”,“群众最希望办的一件实事”的调查,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和参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时,各单位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或主要街道路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八)通过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建设的效果。要学习借鉴外地外单位机关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情况汇报与经验交流,组织专题督查,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组织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知识技能比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举办论坛等活动,充分展示机关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方法步骤

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从*年3月开始,至*年12月底结束。为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将按以下四个阶段来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3月中旬,区委、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由区委领导同志作动员报告,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出部署,提出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学习动员,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市“三会”文件的学习教育,提高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学习《文选》特别是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简报、专栏、标语等,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大宣传、大讨论,营造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9月)

1、征求意见。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组织点的方法查找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

2、对照检查。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职能要求,认真对照这次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整顿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要对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和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3、开展批评。各单位要开展好“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搞好交心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4、搞好服务。大力开展服务礼仪、业务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促进机关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各种为民便民利民活动,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要进一步抓好科(股)室和窗口建设,优化办事流程,积极推出服务新举措,转变作风。

(三)整改提高阶段(10-11月)

1、制订整改方案。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并予以公布。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党务政务公开、党内监督、依法行政、生活作风、组织人事、行政效能监察等制度,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开展民主测评。认真开展对机关作风建设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1)在被测评单位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测评。

(2)组织社会测评工作。由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区监察局按照党风廉政规范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测评。将单位部门的测评表发放给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及群众代表等进行测评,各部门之间还要进行互评,最后得出综合排名,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总结整顿阶段(12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成效,形成专题书面材料上报区机关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百佳”评选活动中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推荐一批优秀单位和个人参加市的“百佳党支部”、“百佳窗口”、“百佳科长”、“百佳党员”、“百佳公务员”评选。

对群众投诉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要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限期整改;对群众投诉经查实2宗以上(含2宗)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低的末三位的单位进行通报,问题特别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七、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为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区成立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区委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了解情况、交流信息、具体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编印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简报,及时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单位特别是新闻单位要大力营造“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舆论氛围,充分运用会议、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的好做法、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各级、各单位高度重视,广大干部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转变作风。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活动有效开展。要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督促检查,成立督查小组,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受理对机关作风问题的投诉,负责或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投诉内容。要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作风建设中的存在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区领导负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意见和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承担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相关任务。各单位要把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区第三次党代会各项任务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协助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及时向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反映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收到明显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