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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方案

经贸局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政〔20*〕21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政文〔20*〕5号)和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食品加工业的健康发展,巩固城乡小企业小作坊整顿成果,特制定整顿发展我市城乡食品加工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规范、帮扶、提高为主的原则。区分城镇和乡村,对于分布在城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帮助其在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于分布于乡村的小企业小作坊,除对极少蓄意制假制劣、对食品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的制假窝点予以取缔外,对绝大多数乡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通过宣传、指导、规范、帮扶,引导他们改善食品生产加工环境条件,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提升生产加工的整体水平,有效防范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污染,做到既确保城乡食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又保证广大小作坊从业人员的生计。

二、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行为,提高从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提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必备条件,依法办齐相关证照,合法经营,最大限度地消除潜藏在小企业小作坊中的食品安全隐患;发掘整理保护利用好传统特色乡土食品,把传统特色食品发掘整理成重要的旅游配套资源,拓展乡村食品的销路;建立健全市、镇(街)、村三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制度,完善乡村食品监管和应急反应机制,创建特色独具、品质优越、安全卫生、充满生机、充满活力的产业集群和城乡食品加工业。

三、工作步骤

总体做法是: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下,以前一段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的结果为依据,开展分类梳理和有针对性的整治帮扶。

1、开展“两取缔”、“一转产”工作,净化乡村食品生产加工业环境。

“两个取缔”即:坚决取缔制假制劣的食品加工黑窝点;取缔生产卫生条件恶劣、不认真接受帮扶整改、屡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特别要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含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严重违法行为。

“一转产”就是凡涉及生产列入高风险食品目录的瓶(桶)装饮用水、肉制品、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小企业小作坊,要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规劝其限期转产其他食品。

2、通过“四个到位”,把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纳入正常监管范畴。

在完成“两取缔”、“一转产”工作之后,保留下来的小企业小作坊要通过“四个到位”,建立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

首先是承诺到位。凡是纳入正常监管的小企业小作坊,都必须向所在地的镇、街政府提交“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书要体现两项内容:一是保证按照安全卫生要求进行规范生产;二是责任承诺。责任承诺既要体现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还要体现承担民事赔偿的承诺。要让小企业小作坊业主在提交承诺中实实在在地接受到法律和责任的教育。

其次是培训到位。要以镇街为单位,对小企业小作坊业主开展以安全责任教育和生产基本操作规范为内容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从业道德意识和保证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的基本知识。

第三是规范到位。就是要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保证卫生安全基本条件和操作规范,确保其在生产条件和生产操作中满足卫生安全的基本要求。

第四是监管到位。各镇、街要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保证食品安全的一整套监管手段和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3、以证照状况为分界,实行分层次监管。

凡是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的小企业小作坊,一律纳入质监部门的监管范畴;凡是证照不齐、无证无照的小企业小作坊,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无证经营工作机制的通知》(*政文[20*]5号)的规定,由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个别证照不齐、无证无照但又因从业人员生计问题要求予以保留的,要帮助其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相关手续,在实现“四个到位”的前提下,由所在镇(街)政府(办事处)开列具体的名单,提交市政府或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予以保留,并纳入镇、街监管范畴。

4、健全乡村食品监管与扶持的网络体系,提高乡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市、镇(街)、村三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帮助指导镇、村做好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安全监管,加强镇、街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产品的质量抽查。要帮助镇、街建立完善乡村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构建乡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网络和部门联合的快速反应机制,提升乡村食品质量监管的能力。

5、发掘整理保护传统特色乡土食品,培育壮大特色食品加工业,营造乡村食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开展传统特色乡土食品的发掘整理工作。要把风味独特、工艺独特、具有深厚历史渊源和丰富文化内涵,能够反映本地乡土风情特色的食品挖掘整理,并予以保护。各镇街要根据小企业小作坊基本的条件状况,制定分期分批发展提升小企业小作坊的培育规划,做好乡村食品生产加工重点企业、特色小作坊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工作,做大做强特色食品加工业,使之成为与当地旅游业相配套的特色资源。

6、树立一批食品安全监管示范企业和示范乡村,扎实有效地推动监管与扶持工作的开展。

在整顿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中,要树立一批严格按照小作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操作规范进行生产,生产和卫生条件能够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示范企业示范店,组织当地的小企业小作坊观摩学习,提升示范效应。各镇(街)至少要建立一个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村(店),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乡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整顿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托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开展工作,各镇街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承担监管职责、企业担负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要把乡村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居),镇、村要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的具体分管领导和具体的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定期听取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事关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制定食品质量安全应急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要完善镇村两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强协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协管员落实责任的奖惩机制,发挥调动好协管员的作用。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食品安全委员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劳动与社会保障、旅游等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与帮扶的合力。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食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制定食品质量安全的协调机制和发展规划;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指导各镇(街)组织落实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既要严厉查处城市卖场、连锁超市、商店销售未经准入的无证食品,取缔无照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还要帮助有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办理营业执照,实现有证经营;卫生部门要负责餐饮、食堂等饮食业生产的加工食品的安全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同时还要帮助有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办理卫生许可证;经贸、旅游部门要积极拓展乡村加工食品的市场和销售渠道,特别要把特色食品导入旅游市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把乡村食品加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工作计划,力争实现免费培训。要为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小作坊和具有一定的产业集聚度的镇村筹措资金,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做大做强一批产业集群和乡村食品加工业;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经常沟通信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携手合作,共同推动整顿、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的工作。

3、落实进度,有序推进。

整顿、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近期的重点工作就是要通过梳理整治,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快改变城区食品加工小企业不规范的生产行为和乡村小企业小作坊散、乱、差以及缺乏有效监管的生产状况。具体的时间要求是:

从现在起到20*年7月15日,各镇(街)要按步骤完成好三项工作:一是通过“两取缔”“一转产”,完成对制假制劣窝点和生产条件恶劣的加工点的取缔和生产高风险食品企业的停产转产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质监部门对证照齐全的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三是要完成好对确需保留的证照不齐或无证无照的小企业小作坊的镇街申报、市政府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保留以及“四到位”工作。

从20*年7月15日到20*年8月底,要基本完成镇、街两级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建立,同时建立一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企业、示范店和示范村的建设。

4、以人为本,求真务实。

整顿发展城乡食品加工业要充分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把这项工作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相结合,与实事求是的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要从农村加工食品生产的现实状况、农村生产发展的现实水平出发,掌握政策,耐心引导,先易后难,立足实际,有序推进,在整顿推动城乡食品加工业发展中实现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