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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非法行医整治方案

民政局非法行医整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省卫生厅等七厅、委、部《关于印发湖南省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我县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医疗卫生市场秩序的好转和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二、整治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和欺骗患者、超范围行医的行为。

2、严厉查处违法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或者病区的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查处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诊疗超出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

3、整治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市场。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行医、游医药贩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行为。

4、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接生、终止妊娠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重点查处个体诊所非法从事取环等计划生育手术的行为。

5、清理和规范特殊诊疗技术活动。加强对性病、肝病、医疗美容等专科的整顿治理,重点检查从事特殊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对于不具备执业条件的专科项目予以注销;查处生活美容店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单位。

6、清理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对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审查设置诊疗科目的条件及执业人员资格,对违反程序和不具备条件开设诊疗科目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注销其诊疗科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联系电话:*

四、职责分工

各部门职责分工,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38号)文件执行。

五、工作安排

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年7月),针对我县20*年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年7月-11月下旬)。按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20*年7月至8月:①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县城及城乡结合部的非法诊所和那些既无资质,又无条件,而且对卫生行政执法极不配合、长期公开行医、公开对抗的“钉子户”采取集中行动,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②继续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清理整顿,重点检查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医院、门诊部和民营医疗、个体医疗机构的执业条件、执业科目、执业范围,对违规许可的依法予以处理纠正。③查处违法执业行为,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对外开放的医疗机构所聘用的人员资质。严肃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变更注册审批同意的违法行为。

20*年8月至9月: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打击“两非”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的整治。重点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开展对门诊部和个体诊所非法接生、终止妊娠技术的专项执法检查。②全面开展专科专病诊疗技术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肝病,皮肤、泌尿感染性疾病等专科,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及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行为。③继续开展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屡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20*年9月至11月:①继续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是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执业资格及执业地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假医游医、零售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②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第三阶段:专项总结阶段(20*年12月)。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治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等上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狠抓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要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目标,结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争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医疗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

3、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案件查处要做到“三到位”。坚决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以罚代刑。

4、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树立政府、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5、深入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努力争取政府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