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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预防处置打私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民政局预防处置打私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为加强对预防和处置打私突发事件的领导,建立健全应对打私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及时防控打私突发事件,保障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和处置原则

(一)组织指挥机构。成立市预防处置打私突发事件指挥组(简称“指挥组”),负责打私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组长由市主管打私工作的市委常委担任,副组长由市府办分管打私工作的副主任、海关副关长担任,成员由市打私办、海关缉私中队、市工商局、市*局、市边检站、市海事处、市烟草专卖局、市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领导以及重点镇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成。

(二)处置原则。处置打私突发事件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分级管理”的原则。一是注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执法人员的人生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避免国家财产损失。二是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广泛收集情报信息,认真做好分析、评估和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打私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各重点镇村要认真落实*府办〔20*〕109号文件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打私执法环境,防止阻挠打私执法事件的发生。三是当打私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负责人要正确判断形势,果断处置,立即启动应急方案,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四是现场执法单位根据打私突发事件的性质、事态发展的具体情况,对突发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在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就近、从快的原则开展应急工作。

二、事件分类和应急处置

第一类:当在案发现场、工作场所或执法途中等地点,发生执法人员被劫持、人身受到严重伤害、执法交通工具和装备被严重毁坏、涉案物品被大规模抢夺等暴力抗拒打私执法事件时,现场执法单位立即向110和当地派出所报警,向120请求救护,并向就近*、武警、缉私警察等部门请求支援,有关单位要给予积极配合,及时派出警力全力维护现场。同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本单位领导向指挥组报告。指挥组应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的警力,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处理。

应到现场领导:指挥组组长、副组长、市打私办领导,案发所在镇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现场执法单位主要领导等。

第二类:当发生打私执法人员被有组织的围攻、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执法交通工具和装备被围攻人员损坏、涉案物品被强行哄抢等阻挠打私执法事件时,现场执法单位负责人要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立即向110、当地派出所、驻地*武警报警请求支援,同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本单位领导向指挥组报告。指挥组如认为事态发展严重,需要增派警力,应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应到现场领导:指挥组副组长、市打私办领导,案发所在镇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现场执法单位主要领导等。

第三类:当发生打私执法人员被围堵、执法交通工具被轻微损坏、部分涉案物品被群众哄抢等妨碍打私执法事件时,以现场执法单位为主,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控制现场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本单位领导向指挥组报告。当出现现场执法力量不足而本单位执法力量不能及时到达时,应向110报警,110按就近出警的原则给予支援,派出单位应接受现场执法单位负责人的指挥。

应到现场领导:现场执法单位领导,市打私办领导,案发所在镇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

三、应急行动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处置打私突发事件工作,认真执行本方案的规定,服从预防处置打私突发事件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和调派。

(二)现场指挥由现场执法单位的负责人负责,待相关领导到达后再按层级顺序交接。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负责人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置,有关单位要迅速调动警力援助。

(三)在处置打私突发事件过程中,各单位要按照现场指挥员或临时负责人的分工履行职责,要讲究策略、把握政策、文明执法、确保安全,坚决控制事态的发展,尽量降低和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四)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负责人可按程序协调有关单位增派人员及装备。有关单位必须服从和密切配合,保证足够的警力控制现场,维护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对预防处置打私突发事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人员,市打私领导小组要给予表彰;对预防处置打私突发事件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单位及人员,市打私领导小组要视情况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