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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方案

发改委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6号)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气、节油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目标

(一)建立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及有关制度和规范。

(二)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提高公共机构全员节能意识,推广普及节能知识,使节能成为公共机构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

(四)20*年公共机构用电总量比上年度下降8%。

(五)以20*年为基数,到2010年实现以下节能目标:

1、公共机构节电率达25%;

2、公共机构节水率达25%;

3、公共机构节气率达20%—30%。

三、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重点

(一)节约用电

1、用电要分户、分部门、分类计量。

2、空调系统节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加快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改造工作,切实降低空调耗电量。

3、照明系统节电。各公共机构所有办公场所全部使用节能灯具,鼓励利用自然光照明,除阴雨天气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夜间加班后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对公共区域进行照明控制改造,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机关办公区及办公楼公共场所照明限时开启、间隔开灯,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

4、办公设备节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及传真等办公机具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饮水机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大功率电器。

5、电梯系统节电管理。设有电梯的单位,要限制开启数量和时间;设置三层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节假日除工作需要外停开电梯。开展电梯智能控制改造,降低能耗。

(二)节约用水

1、强化节水意识。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改造,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针对不同用水项目,千方百计实行水的梯级、循环利用,切实做到节约每一滴水,使机关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

2、强化用水管理。坚决杜绝长流水,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在满足使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节约办公耗材

1、降低纸张消耗。进一步推进办公自动化,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精简各类会议文件、简报和材料,提倡传阅文件,减少复印,压减数量,杜绝浪费;要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避免重复打印;提倡双面用纸。

2、合理配置办公设备。制定办公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办公设备采购,严禁超标配置;清理利用率不高、长期闲置的办公用房。

(四)节约煤、气

各公共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锅炉系统的节能使用和节能改造,充分燃烧,足额产气。要及时维护供气管道,堵塞跑冒滴漏,提高供气管理水平,优化热源运行模式,提高热用效率。

(五)车辆节油

各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进一步降低燃油损耗。建立完善本机构公务车辆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的规定,大力倡导和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保障措施

(一)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按照《条例》规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快推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的建立。理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节能降耗工作中与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快建立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积极协调、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对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切实搞好节能规划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公共机构,要于年底前制定完成本单位“*”后两年节能规划,并在2009年1月底前报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期间公共机构节能量化管理目标,对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进行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把节油、节电、节水、节气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并做好与国家有关政策和本级节能专项规划的衔接。同时,要根据节能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节能计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备案,切实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序性和计划性。

(三)严格实行节能目标管理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公共机构责任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把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公共机构责任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按照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指标,并根据各公共机构的能耗情况,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公共机构,明确节能责任。

(四)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监测体系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督促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加快建立能耗监测体系,搞好对能耗数据的采集、监测、诊断和分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公共机构要在尽快完成20*年至20*年前三季度的能耗统计报告工作,并于12月4日前上报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节能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公共机构要于每季度末将本单位、本糸统能耗情况汇总上报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开展能源审计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综合水平和特点,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2009年年底前要制定完成行政单位能源消耗定额,2010年年底前要制定完成所有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要加强对公共机构执行能源消费定额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超出定额使用能源的,应要求其做出说明,并责令整改。要督促各公共机构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对本单位用能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能耗水平高或者用能量大的重点用能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委托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能源审计,推动其改进用能管理,降低能耗水平。

(六)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的技术推进工作

一是抓好用电设施设备的节电改造。加强办公照明节电,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2009年年底前,全县公共机构要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开展公共区域照明控制改造,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加大节能办公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从2009年起不再采购能效标识2级以下的办公产品。二是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鼓励专业节能服务机构为公共机构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服务。三是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油。积极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汽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四是抓好公共机构节水节气,通过改造设施,推广使用节水、节气器具和设备,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效率。

(七)加大节能和绿色用能产品的推广使用力度

认真抓好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内节能产品的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集中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严格按要求采购。强化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节能和环保产品的扶持力度。对使用节能产品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八)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活动

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的规定,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各公共机构还要组织节油、节电、节水、节气等节能技术培训,普及节能技术,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把节能变成自觉行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风尚。

五、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降耗宣传教育

(一)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节能降耗的社会氛围。组织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节能降耗的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自觉性。同时以开展世界水日、无车日等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公共机构全员节能意识。

(二)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利用公共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印发宣传标语和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节约资源相关知识,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让节约成为广大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开展能源体验活动,提倡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徒步上下班,夏季上班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机关单位每周少开1天公务车。使各级领导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切身体验到能源短缺给我们日常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和众多不便,从而使大家增强忧患意识、节能意识、节俭意识,更好地带头珍惜能源,节约能源,管好资源,当好表率,作好示范,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六、严格考核奖惩

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是深入贯彻“*”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县各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节能降耗的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管理体系,加强对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的单位年终给予通报表扬,实施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取消该单位及该单位负责人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七、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温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