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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财政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财政厅财预〔20*〕3*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政〔20*〕4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地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2.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应当符合《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全面真实。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真实可信,要依据政策,实事求是,取信于民,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

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本部门业务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有利监督。要积极探索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办事,接受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财政政务公开包括政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三个方面。政策公开,主要是公开财政部门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执行公开,主要是公开为基层单位办事的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办理时限和结果;服务公开,主要是公开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

1.财政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和进展情况等事项。

2.财政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编制制度、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农村税费改革管理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等。

3.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财政征收的税费重大减免情况;政府采购机构的审批情况;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批情况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办理程序、处置办法以及年度检查制度等。

4.财政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包括财政部门内部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职责权限及其变动情况,财政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

5.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招投标活动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6.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处理结果等。

7.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包括分配办法、分配依据、主要因素、计算公式以及使用管理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包括: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以及文教科卫等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分配依据、主要因素、计算公式及使用管理情况。其中乡镇财政分配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救灾救济、优待抚恤、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中小学危房改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专项资金,要公开分配结果。

8.在本单位内部还要公开以下内容

(1)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和在政务活动中廉洁自律承诺等情况;

(2)单位内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情况;

(3)干部任免、岗位交流、竞争上岗、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年终考核、评比奖惩等情况;

(4)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1.政务公开的形式

坚持简便易行、方便群众、有利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科学确定公开的对象和范围。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政府上网、政府公告、开设咨询电话和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情况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由本部门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由局档案管理员负责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2.政务公开的时间

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长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重点工程、重点实事、年度财政预算、工作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政策性文件、领导分工、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承诺等情况,要常年公开;季度工作目标计划及实施情况、重点工程和重点实事进展情况、计划生育等情况,要按季度公开;月度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要按月公开;重大决策事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征迁安置方案、征迁补偿安置费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发放、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等情况,随时发生随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实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

面广,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具体抓,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内设机构、二级单位、乡镇财政所一定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制。

2.广泛动员,强化宣传。近期召开本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动员会,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奠定思想基础。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3.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建立局政务公开监督机制,邀请在我局的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局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同时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投诉信箱,公布局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政务公开是财政部门管理创新、职能转变的重要方面,是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局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金财工程建设有机结合,与政府电子政务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系统规划,整体推进,稳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