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民政局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20*年,省委、省政府将新型农民培训列入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方法》和省农委《关于做好20*年民生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年我县培训新型农民885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即阳光工程)5200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16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400人,农民创业培训650人。

二、培训内容

(一)阳光工程培训:主要培训年满16周岁、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民,包括就近就地转移的农民。培训时间20-180天。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技能、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知识。我县主要开设计算机、缝纫工、电焊、电工、汽车驾驶与维修等专业。

(二)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含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主要培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沼气工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人员,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工人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等。培训时间12-15天,现场指导12-15次。培训内容包括水稻科学育秧、玉米合理密植、小麦科学播种、油菜轻简栽培、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生产机械化、病虫害综合防治、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动物疫病防治、大棚蔬菜高效栽培以及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技术,以及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结合。

(三)农民创业培训:主要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外出务工返乡青年、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农业企业经营创办人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参训学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50岁,并具有与创业项目相适应的产业基础,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创业理念、创业技巧、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农产品品牌创建、循环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知识。

三、组织实施

(一)培训机构

1、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由县农委和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负责学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县农委负责招标培训机构和项目的监管。县畜牧水产局和县农技推广中心承担培训任务,负责选择示范村和学员、组织培训教师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

2、阳光工程:县建民技校、*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第二高级职业中学、*驾校、*驾校、拖拉机培训学校为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县农委和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监督管理。

3、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县畜牧水产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机管理局承担培训任务,组织开展培训。县农委和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监督管理。

4、农民创业培训:县建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培训机构,具体承担培训任务,县农委和各乡镇负责组织学员。县农委负责项目监督管理。

(二)工作职责

1、项目示范村:提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申请,宣传动员和确定基本学员,提供培训场地,组织学员参加培训,收集农民培训意见并及时向培训教师和培训机构反馈,组织基本学员填写培训卡、签到,协助填写培训台帐。

2、各乡镇:组织农民积极参加培训,指导项目示范村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督促本乡镇示范村按项目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3、县农委: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审定,组织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开展项目检查督导,总结上报有关材料,负责项目监管系统维护和数据录入等,统一制作培训卡并向学员发放。

4、培训机构:落实项目村培训计划,选聘和考核培训教师,签订并履行合同,组织选编培训教材,印发“技术明白纸”,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培训台账,填报各类报表,提出验收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制。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农委、财政局、新农办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民培训工程领导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新型农民培训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项目监管。一是项目法人责任制。县、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项目管理单位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二是培训基地招标制度。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确定培训机构。三是台账制度。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台帐,记录有关培训情况。四是公示制度。在广德农业信息网建立新型农民培训公示和宣传平台,公布培训任务、培训机构、资金补助及使用情况,宣传典型经验。五是管培分离制度。县农委负责培训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六是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培训补助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严格规范使用和拨付培训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七是月度报告制度。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实行培训进展月报告制度,培训机构必须每月度向县农委项目办公室报告培训进展,县农委项目办公室汇总后逐级上报。

(三)创新工作机制。将新型农民培训与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及粮食高产创建、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有机结合,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积极探索提高农民培训质量的新途径,在培训方式方法和培训教材方面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寻求新突破,推动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

(四)做好总结宣传。及时发现、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大力宣传新型农民培训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深入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