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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方案

政府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30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拔付**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通知》[财建(**)302号]及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财明电(**)18号]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政策目标

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主要目的是更好地调动各地和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统筹兼顾**年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预计增支的影响,以及雪灾地区恢复生产等因素,积极鼓励粮食主产区和农民多种粮,种优质粮,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产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保持**年农资综合直补有关政策规定的延续性,**年继续将小麦和稻谷作为农资综合直补的品种范围,并将其播种面积作为分配资金的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工作和示范户的扶持力度,农资综合直补向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适当倾斜,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亩10元。

对**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分配充分考虑今年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以及其它因素,一次性安排和拔付到位,不留机动资金,一次性发放给农民。年底前如农资价格发生变动,不再补拔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1、**年我乡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依据**年小麦、稻谷实际播种93100亩面积进行分配,小麦、稻谷实际播种面积数据由县统计部门提供,以全县统一补贴标准(50.53元﹨亩)分配补贴资金。承包国有农场、农垦企业土地的粮食生产者,依据**年享受粮食直接补贴的种粮面积和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分配补贴资金。

2、对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以县农委提供的补贴面积在正常分配基础上,按照示范面积每亩再增加10元补贴资金。

四、补贴资金落实到农记办法

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要以小麦和稻谷播种面积为依据分解落实到每个农户,县财政分配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依据的小麦、稻谷实际播种面积,已包括非计税土地都能享受到农资综合直补。对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的每亩补贴村准(示范面积部分)必须比一般农户高10元。补贴资金必须全部分配发放给农民,不得以任何形式留有资金结余。

五、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补贴资金分解落实到每个农户后,每个农户的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和补贴数额必须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发放补贴通知书,再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严禁以任何理由将补贴资金顶抵任何费用,严禁扣压农民补贴专用存折。

为提高补贴效益,方便种粮农民,促进春耕一产,我乡要力争在5月底前一次性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给种粮农民。

六、有关工作要求

农资综合直补工作实行乡长负责制,我乡要在乡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制定我乡农资直补工作方案。财政、农委部门要密切协作,认真做好农资综合直补工作。

我乡财政所要按照省财政厅周报制度的要求,每周一将发放进度上报县财政局。

要加强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和每个种粮农民都全面了解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并争取他们的支持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