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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统计基础方案

镇办统计基础方案

为加强全区各镇、办事处统计基础工作,充分发挥镇、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整体职能,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以加化镇、办事处统计工作站建设为重点,坚持依法统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确保全区统计工作有序运转,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实施

全区各镇、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建设,在区统计局的统一指导下,分级完成。区统计局负责对镇、办事处统计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督查和考证,并向区政府上报考证结果。各镇办主要负责人是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统计基础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统计工作机构

1、各镇、办事处要设立统计工作站,建立起以统计工作站为主体,由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村(居)委会组成的统计网络。各镇、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站长由镇(办)分管领导担任,并配备一名或一名以上专职统计员,统计站的副站长为镇(办)综合统计员。综合统计员要负责做好上报各部门数据监控及衔接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一名村(居)委的会计(或村居委干部)承担统计工作。

2、各镇、办事处统计员要持证上岗,并能熟练使用电脑

3、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所有制度要上墙。一是统计工作站工作职责;二是统计工作站分管领导职责;三是统计员岗位职责;四是统计报表上报审核把关制度、统计资料归档管理及交接制度等。

(二)加强硬件建设

1、统计工作站要有专用的办公室、有牌子、有办公桌椅、有柜子等必需的办公设施。

2、统计工作站要配有一台能上互联网微机和一台打印机,设备必须由统计站专用。

(三)建立统计报表上报制度和统计台帐

1、建立统计报表上报登记和定期通报制度。

2、各种年报、季报、月报和抽样调查报表均应做到原始报表报送齐全,数据来源清楚、真实可靠有根据,手续完备(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填表人签字、上报时间等)。

3、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一是历史综合台帐。要求登记*年以来,各年度本镇办主要经济指标(A、农、林、牧、渔总产值,B、工业总产值,C、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D、农民人均纯收入,E、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资料。二是进度统计台帐。内容包括: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亩产、牲畜、水产季节报表,要求按上报时间先后顺序登记台帐;农村单位和农村私人以及非农户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分月分项目登记台帐。

(四)规范统计人员管理和档案管理

1、保持专职统计人员的稳定,如有变动须征得区统计局同意并报统计局备案,同时按规定办理统计资料交接手续,做到资料不失,管理不乱。

2、统计资料和统计档案按《统计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历年统计档案完备无损,各种统计业务学习资料和上级下发的统计工作文件、资料完整无缺。

四、考核评价

实行年度考核,分四个考核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80-95分为“优良”,95分以上为“优秀”。区统计局为考评的组织实施者,考评结果上报区委区政府。对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不合格,上报统计数据偏差过大的工作站,统计局要将其列为重点监检对象,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问题特别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对优良以上等级的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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