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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方案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方案

为推进我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开展,根据《关于开展*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粤卫办〔*〕7号)精神,参照卫生部《*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省有30%及以上的市组织开展“健康一二一”示范行动。*、*、*、、*、*、*等7个市,要在*年底前组织开展第一阶段“健康一二一”示范行动,并提供可供当地借鉴的示范活动经验。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健康一二一”示范行动。

(二)按照卫生部关于示范企业、示范工厂、示范车间、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等评价标准,评价当地所开展的示范行动。

(三)完成示范行动的地区或企事业单位、工厂的现状调查,掌握该地区或企事业单位居民或职工膳食和身体活动的现状,以及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

(四)与示范行动开展前相比,开展示范行动地区的居民或企事业职工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高,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及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指导。各地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明确负责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实施单位,建立健全专家组织,为科学实施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二)制定实施计划。各地要参照本实施方案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行动计划,并将行动计划中的活动名称、主要内容、执行时间、覆盖目标人群、负责及参与单位于9月20日前上报省行动办公室。

(三)开展技术培训。省根据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开展省级培训,各地也要开展逐级培训,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明确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目的和意义、策略和措施以及进行效果评估的办法,认真、扎实做好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积极探索,创新形式。认真策划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模式,以工作场所作为突破点,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的理念和行动,将健康生活方式融入到广大居民、职工的日常生活、工作、休闲和出行等活动中,创建更多与各地文化、民俗、生活习惯、自然条件、企业文化相结合的活动形式,推动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五)组织开展示范行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工厂等工作场所开展示范单位、示范企业、示范工厂、示范食堂、示范健康俱乐部等示范活动,树立典型,探索经验和模式,逐步推广,促进更多的单位、企业和工厂加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列,为广大居民、职工创造实践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生活条件和支持环境。

(六)加强媒体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各地主流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传播活动。通过媒体的反复播放、登载,广泛传播,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意识,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七)与慢病防治工作相结合。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相结合,在开展慢病防治示范点工作的地区,要优先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并将指导慢病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采取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工作策略,列入考核评价内容。

(八)与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创建卫生城镇、建设卫生城市等活动平台,加大对健康生活方式的推广力度,并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作为创建卫生城镇和城市的重要内容。

(九)与奥运会相结合。充分利用第29届奥运会在我国举办的契机,加大宣传“我运动、我健康”的全民健康生活行为方式。结合迎奥运系列活动,推广及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活动。

(十)与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各地行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当地已有条件,与社区、企业、工厂、其他政府部门、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合作,探索有利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各种形式,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

(十一)及时总结,广泛交流。各地要及时总结有效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机制、形式和方法,通过研讨会、现场交流、工作动态、快讯、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交流,共同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省行动办公室进度安排

(一)*年8月,总结*年工作,制定并下发*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工作通讯,及时报告全省行动动态。

(二)*年9~10月,转发卫生部关于第一阶段膳食与身体活动技术指导方案、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手册。各市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三)*年11~12月。按照国家有关示范行动标准和考核评价指标,省行动办公室组织督导与评估。各市行动办公室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省行动办公室向省行动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报告。制定2009-2010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