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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方案

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责任,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空白点,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80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江府〔2005〕29号),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属地管理。

一、中央、省、江门市属驻**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其属下所有单位和分支机构、控股参股的工矿商贸企业、在**市工商部门注册或异地注册的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所在地镇政府(台城街道办、海宴华侨农场,下同)负责。

市各职能部门(含省、市双管部门,下同)要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市属公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根据台办发〔2004〕50号文件精神,二轻集团属下企业、供销社属下企业、烟草企业集团及其属下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市二轻集体企业联合社、广东省**市供销合作联社、广东省**市烟草专卖局管理;因遗漏而未列入以上归类的其他部门属下企业,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相关部门管理)。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府办〔2006〕115号)相应要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管,参与检查督促所属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对负责人的安全履职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按有关规定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督促企业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

三、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的公有企业,因企业改制,其所有制性质不属于公有以后,该企业归属地镇政府负责管理。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将改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市政府,由市政府通知属地镇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湾工业园区要积极配合属地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区内企业接受属地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综合监管的角度,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镇政府、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发生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查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事故发生地的镇政府、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有关数据指标纳入上述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八、本办法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