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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方案

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穗字[**]2号)精神,从**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按照“以党建为龙头,以社区为载体,以服务为方向,以整治建设为基础,以平安和谐为目标”的总体思路,根据《**市社区环境管理标准》,在各区创建卫生街区基础上,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社区进行整体规划和综合治理,用3年时间,彻底整治社区环境,努力创造出生态优良、环境优美的城市容貌。

二、创建内容

根据《**市社区环境管理标准》,城市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活动内容包括“市容景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政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管理、公建配套”八大工作项目,通过在社区综合开展清拆违章建筑,整治不规范防盗网,清理建筑物天面垃圾杂物,规范户外广告招牌,“拆墙透绿”,改造小区道路,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绿化休闲场所,开展小区立体绿化美化,以及整治“三线”等工作,在整治改造后的区域引进物业管理,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

城市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活动以社区环境管理达标为基础,按照社区、街道、市辖行政区的包含关系,不断扩大范围,通过社区环境管理达标进而扩大到街道环境管理达标,通过街道环境管理达标进而扩大到各区环境管理达标,做到整治一片、改善一片、巩固一片,最终使城区环境全面得到改善。

三、组织实施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市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活动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活动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自评。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本街道的城市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工作。

市、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抓好落实。

四、工作步骤

(—)统一认识,广泛宣传发动。

市、区统—认识,广泛宣传城市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等,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组织策划,制订实施方案。

各区按照市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订本区开展城市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三)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实施。

1.**年,全市30%以上的社区达到《**市社区环境管理标准》。

2.**年,全市75%以上的社区达到《**市社区环境管理标准》。

3.**年,基本完成社区环境整治任务。

(四)明确要求,落实层级责任。

至**年底和**年底,凡达标(符合《**市社区环境管理标准》)社区不足30%和75%的街道,当年不得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街道主任和其他责任人不得评选为先进个人。凡达标社区不足30%和75%的区,当年不得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区长和其他责任人不得评选为先进个人。

(五)检查考评,严格验收标准。

通过开展活动,认为已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由所在社区、街道、区逐级向市城管办申请验收。市城管办收到验收申请后,根据情况可直接组织检查考评和验收,或委托申请单位所在区组织检查考评和验收,区将验收结果和情况材料送市城管办查核。通过验收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小区、社区、街道,分别发给证书、牌匾。

(六)完善机制,实施长效管理。

达标小区、社区、街道和区要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使城市环境长期处于达标的良好状态。

五、资金筹集

城市环境管理达标社区创建活动所需资金,按照市、区共建的原则筹集。

区和街道要充分调动业主加大改善环境资金投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