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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素质培训活动方案

政法委素质培训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的意见》(川政法[2008]26号)精神,按照市、县政法委的部署,结合省厅、市局党委安排,县局党委研究决定,用一年时间,集中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提升能力、真情为民、崇尚实干、坚守清廉”的要求和执法公正、执法为民这一核心,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通过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及作风效能建设,增强公安队伍履职尽责能力,促进作风大转变,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核心、把握关键。要把公正执法这个核心和树立高效、权威的公安执法形象这个关键,落实和体现到“三大主题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各个环节。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整体推进,构建思想、素质、作风建设“三位一体”格局;统筹好“三大主题活动”、“三基”工程建设、“破现案、挖积案、打盗抢、追逃犯”专项斗争,实现三项工作同促进、同发展。

(三)正面引导、重在建设。要以教育引导为主,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弘扬先进,充分展示政治坚定、公正为民、团结奉献、奋发有为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和完善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建设,加快公安机关人员补充机制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知识更新机制建设步伐。

(四)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针对近几年“大练兵”等活动已打下的良好基础,重在深化、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要正确处理好“三大主题活动”整体性与针对性的关系,紧密联系民警自身素质、技能水平、执法作风实际,围绕公安工作发展需要开展分类培训、围绕实战需要强化技能练兵、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改进作风,着力解决好整体素质不高、技能不强、作风不实和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

(五)全警参与、领导带头。动员和组织全体民警全身心投入到“三大主题活动”中来。活动中,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目标

(一)公正执法全面落实。政治信念进一步坚定,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执法全面落实,执法不公、不严、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一线民警队伍中的业务骨干达到一线民警总数的1/3以上;公安队伍整体执法能力明显提升,公安执法失误、过错、超限问题有效遏制。

(三)执法形象明显改善。民警执法中冷漠、蛮横、推诿和侵犯群众利益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得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得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满意率大幅度提升。

(四)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安队伍训练机制、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五)公安工作卓有成效。“三基”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破现案、挖积案、打盗抢、追逃犯”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涉法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素质“大培训”,着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

以提高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为着眼点,以领导干部、科所队长、执法岗位民警以及新进公安机关民警为重点对象,按照《2006-2010年全省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培训活动。

1.政治素质培训。认真开展“学习十七大、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民警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领公安队伍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民警头脑,规范民警行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群众观念、法治意识、职业道德四个方面专题教育,把忠诚、公正、为民、敬业、奉献作为广大民警永恒不变的追求,大力培育和弘扬“政治坚定、公正为民、团结奉献、奋发有为”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

2.业务素质培训。立足岗位、立足本职,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参加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分警种,按业务组织业务培训,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授课,组织行家里手讲解,开展典型案件剖析、讲解等,全面推行“战训合一、轮训轮值”训练模式。同时,各单位必须开展2-3次典型案件集体研究、点评活动,建立工作机制。

3.综合素质培训。落实“三个必训”要求,重点开展警衔晋升培训、新入警人员培训,积极开展公安民警心理健康保护与辅导。

(二)以“一通二练三比”为载体,练、考、比相结合,广泛组织技能“大练兵”。

一通,即通晓基本法律知识。以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不同警种、不同岗位的专门法律法规、执法规范为主要内容,开展全警公共基本法律知识和专业基本法律知识学习考试。6月底前,组织民警参加全省公安机关公共基本法律知识考试;9月底前,组织民警参加全省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组织本系统民警进行专业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公共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作为民警警衔晋升训练准入项目;专业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作为民警取得执法资格的依据。

二练,即练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练岗位专业技能。一是练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以信息化应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训练和考试。按照省厅“金盾办”制定公布的信息化应用技能“四会”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练兵活动;9月,组织民警参加网上考试。民警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训练考试纳入“三基”工程建设考核。二是练岗位专业技能。以胜任岗位所需专门业务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全警岗位专业技能训练和考核。按照各警种、部门训练标准组织训练,9月底前,组织民警参加岗位专业技能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公务员考核。

三比,一是比业务技能,开展“十警”大比武。在全员练兵比武竞赛的基础上,选拔民警参加省、市公安机关大比武。二是比执法质量,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比。按照2008年公安部业务警种“三考”执法案卷质量考评标准、考核办法和时间要求,由法制室牵头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比活动。三是比服务水平,开展服务质量竞赛活动。要在民警之间、单位之间广泛开展服务质量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2008年,结合竞赛活动,我局将商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办案能手”、业务标兵等评选活动。

(三)加强效能建设,强力推进作风“大转变”。

一是着力规范公安基层单位内部管理和民警行为养成,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转变作风,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注重细节,强化民警养成教育。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评估,在评估基础上增添措施,建立机制,完善管理,改进作风。二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扎实开展“克服特权思想,树立良好作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及“两整顿、两规范”(整顿违反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整顿监管场所安全隐患,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规范公务枪支弹药的保管、领取和使用)教育活动,深化“无违纪所队建设”,推出便民利民惠民的具体措施,健全执法规范和队伍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守住党纪国法的红线,守住廉洁从政的防线,守住道德操守的底线。

五、实施步骤

“三大主题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试自查、考核总结四个阶段,为期一年。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支委会,明确“三大主题活动”的目标任务、基本内容,联系本单位公安队伍、公安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三大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把增强素质、提升技能、转变作风变成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9月)。

一是抓好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每位民警参加学习的时间每月不少于8小时。

二是全员练兵。按照县局苦练基本功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全员练兵。

三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各单位要开好支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要认真查找思想上、作风上、执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素质上存在的差距,深刻剖析根源,写出自查材料,提出努力方向。领导干部和民警自查材料要在本单位内进行民主评议。中层干部的自查材料及民主评议情况要及时报县局“三大主题”活动办公室。

(三)考试自查阶段(10月)。

各单位要组织民警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县局。在自查基础上,将组织省、市“三大主题活动”考试考核;10月,组织参加省厅比武竞赛活动。并着手命名表彰“办案能手”、业务标兵。

(四)考核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根据自查、上级公安机关的考试考核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增添措施,全面完成“三大主题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11月下旬,迎接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交叉互检互评。县局将把“三大主题活动”纳入全年目标考核,活动结束,县局将评选表彰先进单位。

六、组织领导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县局成立“三大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新华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森任副组长,其余8名局党委委员任委员,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森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班子。局党委成员负责指导所分管单位的“三大主题活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各单位“一把手”是“三大主题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副职对分管工作负责,为具体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凡工作不力的单位,按此倒查责任。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局机关要加大对“三大主题活动”的督导力度,要通过专门督导、重点督导、分类指导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三大主题活动”健康、协调、有序发展。督察大队对全局“三大主题活动”的日常督导。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项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大的单位,县局将派员督导,限期整改。

(三)科学考评,逗硬奖惩。县局活动办将制定活动考核办法,对涌现出来的先进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要实行待岗培训,三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转岗,待岗培训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邀请群众参观考察等方式,把“三大主题活动”主动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并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推进“三大主题活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实际成效的评价依据。要加大“三大主题活动”的内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在“三大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三大主题活动”给公安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每周上报一篇活动工作简报,活动期间,各单位务必在报刊或电视台有一次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