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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村生猪养殖示范工程方案

整村生猪养殖示范工程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年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年畜牧业生产的通知》(巧政发〔2005〕119号)文件确定的生猪示范工程任务,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县*年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共建设生猪养殖示范点17个。每个点扶持农户30户以上,每户有卫生厩2间及以上;肥猪基地每户出栏2头及以上,仔猪基地每个点饲养母猪30头以上,每头母猪正常年产仔成活15头以上。

二、建设规模及补助资金

(一)建设规模。全县建设生猪养殖示范点17个,即:药山镇木瓦村花泥巴、小村村松林;大寨镇药峰村梨坪、车坪村回水塘;茂租乡坪子村铜厂窝、坪子村前进;马树镇小米地村新房子、草皮地村老铜地;包谷垴乡红箐村丫口、周家坪村何家湾;新店乡火地村汪家坪、牛角村椿树;崇溪乡羊棚村廖家村、背风村头道岩;炉房乡底里村水塘、噜布村山脚;老店镇铅厂村大坪子。

(二)补助资金。17个示范点共建卫生畜厩1212间,补助资金33.55万元;购种公猪14头,补助资金1.4万元;购种母猪428头,补助资金25.68万元;购仔猪1621头,补助资金32.42万元。

三、职责划分

*年整村推进生猪养殖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在县扶贫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培训、检查、外购种公猪及种母猪等,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安排1-2名技术人员专门负责养猪具体工作(畜厩改造、饲料种植、种猪购进、检疫把关、统计报表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管理,指导项目的实施,参与农业局进行种猪采购、引进的考察和监测,对实施进度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促,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搞好资金调拨,指导乡财政搞好资金支付,提款报帐等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四、建设进度及检查验收

该项目于7月上旬开始启动实施,10月底前全部完成卫生厩的建设任务,11月底前全部完成生猪养殖项目,由乡级组织初验后完善验收材料,申报县级验收。到期未完成或未申报验收的,在争先创优考核中按未完成任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