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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决定意见

环境保护决定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企业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39号)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45号)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延政发〔*〕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紧紧围绕提高环境质量,着重解决大气、水、垃圾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突出的环境问题。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倡导生态文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抓好资源节约,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构建和谐黄陵。

(二)原则

1.坚持环境优先。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逐步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

2.坚持综合治理。严格环境准入政策,加强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的新经验、新方法。

3.坚持责任追究。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坚持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集中各方力量解决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环保制度,建立一支统一、协调、高效的环保执法队伍。

(三)主要目标。到*年,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二氧化硫削减11%,化学需氧量削减10%。郑家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沮河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店头重点工业园区达到三级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0%。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善的环境执法及监督体系,环境监测能力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以饮用水安全和沮河流域水污染整治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防止养殖业污染水源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取缔保护区内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生产生活设施,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加强沮河流域的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工业污废水处理能力,提高循环利用率。实行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十一五”末,所有排污单位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都要达到持证排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限期治理直至关停。

(二)进一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年底前力争建成城区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建成店头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水质必须达到规定排放的标准,并逐步提高中水回用量。旧城的改造和新区的建设必须配套建成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所排污水得到有效的处理。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完善城市垃圾回收网络体系的建设,力争在*年底完成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继续开展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在做好优化煤源,保障供应的同时,加快天然气管网扩建工程和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抓好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减少大气污染。

鼓励机动车辆使用清洁燃料,在黄帝陵景区内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车型。积极开展商业、施工和交通噪声污染的专项整治,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三)强化资源环境的开发和保护。要牢固树立节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资源整合和矿井关闭政策,做好周边无矿权设置资源的摸底和新井口的勘探工作,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步伐,科学制定开发规划,合理配置煤炭资源,使整合后全县煤矿单井生产能力达到9万吨以上。认真做好资源开发区的生态恢复工作,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加大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实施好店头南川和仓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切实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重视和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围绕黄帝陵旅游资源开发,加快景区绿化和自然景观的保护与建设,实施县城绿化美好工程,搞好桥山、凤岭、马山、印台山“四山”绿化。

(四)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监控。积极开展沮河水污染的治理,严禁在河流两侧等敏感区新建重污染项目。所有煤炭开采和深加工企业都必须建成污废水处理系统,实现达标排放;洗煤行业污废水必须循环利用,严禁外排;煤矸石等固体废物要进行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燃煤电厂必须有脱硫设施,并逐步建设脱氮设施;煤场、运煤主干道必须采取降尘措施。

(五)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加强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

要以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为主线,继续抓好封山禁牧、森林资源管护、基本农田建设和生态林业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抓紧实施沮河、洛河、葫芦河流域治理,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积极推广生态果园和庭院生态农业,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目标及建设标准,积极开展绿色村庄的创建活动。加快以沼气为主的农村新能源建设,认真开展农村水源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搞好农作物秸杆等资源利用;倡导绿色农业理念,加大发展无公害农业,降低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提倡使用农家肥和有机肥,抓好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建成10万亩省级绿色食品苹果生产基地。

(六)加大对放射源和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种通讯基站、电网工程、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等电磁辐射的环境管理。构建辐射环境安全监控和应急体系。加大对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实行充分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一)推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管住排放总量、严控废物增量、优化环境容量、用好资源存量”的原则,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科学合理地分配排放总量指标,严格限定各类企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

(二)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是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必须组织环境影响论证。城市建设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对在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建设易引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要实行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文明生产。要把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主要依据,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政策、标准和评价体系,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污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技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增产不增污目标。

(四)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快监测队伍的建设步伐,提高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的支持能力。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的状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提高现场执法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治或搬迁、关闭。各排污企业要加强自身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防止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级部门要统筹考虑和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把环保工作摆到与发展生产力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起“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政府将定期听取环保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环境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环保责任,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列入各级政府领导任期目标的管理内容,实行环保责任考核。把辖区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保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对因决策失误或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教育。认真搞好环保执法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环境教育体系,努力调动全民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凡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必须通过论证会,听证会、公示的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逐步形成社会公众参与机制。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量大面宽,需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环保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经贸、煤炭、国土资源、城建、公安、工商、水利、交通、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进我县的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